本文擬討論清代民間宗教教派, 在面對地方土民與客居當地的棚民之間的 互關係時,所扮演的角色;並藉此來了解民間宗教教派的功能及教徒的信 仰意義. 全文分成四個部份,首先詳述棚民的來源,形成及分佈情形等 ;其次討論清廷官方處理棚民的政策與措施;第三部份則描述雍正十二 年(1934)乾隆十三年(1748) 嘉慶八年(1803)三場與棚民相關的民間宗教 案;第四部份則討論土民與棚民的差異. 及民間宗教在土棚關係上所彰 顥的意義. 整篇論文史料的應用,以閩﹑浙﹑贛﹑皖四省地方志及清代 官方檔案為主,並輔以筆記小說及其它相關史料。其將清代閩﹑浙﹑贛﹑ 皖一帶民間社會呈現較為完整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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