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平價住宅政策是以國家力量解決都市貧民居住問題的政策,在1966年至1980年期間,總共興建了五處平價住宅。在五處平價住宅中有相當多的單親母親家庭,佔了所有住戶的五分之一,然而平價住宅政策卻未將單親母親列為政策對象,在官方統計中也未把單親母親獨立成一個項目。 本研究以這些不被視為範疇的平價住宅中單親母親為研究對象,檢視平價住宅政策中有關「性別分工」、「家庭」、「低收入戶」的假設為何,這些假設如何影響到平價住宅的設計和福利服務的提供,以及影響到單親母親生存的條件,然後,再繼續探討平宅低收入單親母親如何在被政策忽略下求生存的過程。本研究的重要結論如下: 一、外權家庭體制將女人限定在家務工作上,負責家庭的再生產責任,並預設女人處於經濟依賴的地位,造成單親母親家庭在經濟上的弱勢。 二、國家以資本積累和國家合法性為優先考慮,將大部分再生產的責任推給家庭,並茵基在性別分工的父權假設上,以鞏固一夫一妻的核心家庭為主,忽略職業婦女和單親母親的雙重角色負擔。 三、平價住宅政策一方面預防貧民賴惰,一方面將再生產的主要責任推給個別家庭負擔,忽略低收入單親母親主體的需要,強化低收入單親母親的弱勢地位。 四、單親母親從事的非正式部門工作所具有的彈性工時,近距離特性,提供身兼雙重角色負擔的單親母親一條出路,一方面可以保住低收入戶資格,一方面可以兼顧家庭與謀生。然而,另一方面,這些非正式部門工作所具有的勞動力剝削本質,亦使得單親母親無法得到合理的待遇,工作無保障。 五、平價住宅政策空間規劃與設計的錯誤有三點:一為平價住宅作為暫時性的脫貧措施不符合實際低收入戶所需;二為未考慮集居的社區關係對單親母親的岐視;三為未針對單親的需要出發。 六、從低收入單親母親積極的改變傳統性別分工,以個人方式抵制社會對單親母親的岐視,看到個人改變的契機,但單親母親也在這過程自我剝削,亟需運動壓力以推動制度性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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