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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殷玉龍
研究生(外文):Yu-Lung Yin
論文名稱:論新聞自由與隱私權之衝突—以刑法第315條之1及第315條之2規定為重心
論文名稱(外文):The conflict of freedom of press and the right to privacy—mainly focus on Article 315-1 and 315-2 of Criminal law
指導教授:李建良李建良引用關係
學位類別:碩士
校院名稱:東吳大學
系所名稱:法律學系
學門:法律學門
學類:一般法律學類
論文種類:學術論文
論文出版年:2006
畢業學年度:94
語文別:中文
論文頁數:152
中文關鍵詞:新聞自由言論自由隱私權基本權衝突刑法憲法性愛光碟
外文關鍵詞::freedom of pressthe right to privacyCrimina
相關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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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論文之研究主題為「論新聞自由與隱私權之衝突—以刑法第315條之1及第315條之2之規定為重心」,主要是在探討我國刑法新增定之第315條之1及第315條之2之規定,是否有過度保障隱私權,甚至是扼殺新聞自由發展之可能提出質疑與解決。而對於這一項議題,本文將分為六章,除第一章序論及第六章結論外,由於本文主要以探討新聞自由與隱私權之衝突與調和為主,因此不可免俗的必須先對隱私權與新聞自由兩個法律概念名詞作一清楚的界定,以避免討論的失焦,緊接著便將新聞自由與隱私權在現實生活中常發生衝突的情形加以歸類、介紹與分析,並分別提出基本權衝突時各種可能解決之機制。最後,則是以我國著名的性愛光碟事件為探討基準,並分析我國以刑罰作為新聞自由與隱私權衝突時之解決工具之妥適性、合憲性,以下便簡要說明各章之內容:

第一章:主要說明本文之研究動機、目的、方法。

第二章:主要是藉由學說、實務之見解來說明、描述,在我國琅琅上口的隱私權究竟應該係如何被定義,以及擁有何種權利內容,並透討其在我國憲法上是否擁有依據,而為憲法上所保障之基本權利。最後並對於隱私權應有之界限做出釐清。

第三章:本文在第三章中整理我國學說、實務對於言論自由是否等同於新聞自由之看法,並於參考外國法制之規定,提出本文之見解,認為新聞自由係獨立於言論自由外之基本權利,並藉由學說、實務見解之整理以及外國法制之參考,詳細介紹新聞自由之理論基礎、憲法依據以及其應有之界限。

第四章:本章所介紹的則是新聞自由與隱私權可能之衝突類型,新聞自由與隱私權之所以發生衝突,主要是新聞媒體於實現新聞自由中的採訪行為、蒐集資訊行為與新聞報導行為,可能與個人隱私權發生衝突,本文分別由新聞自由與隱私權可能發生衝突的不同面向加以介紹、分析每一種新聞自由與隱私權衝突之態樣,並加以整理。另外在衝突發生後,如何解決基本權之衝突,以避免憲法保障基本權之用意被抹殺,亦是一項重要課題,因此本文在第四章中,對於基本權衝突之解決模式也一併加以討論。

第五章:本章則係討論我國在新聞自由與隱私權衝突時,以刑法作為解決模式之妥適性,並同時重新審視我國臺灣高等法院對於民國90年間震驚全國之知名政治人物之性愛光碟案件所為之判決。

第六章:本章則是重新回顧本章所有之結論與論點,並作一總結。
The thesis 「The conflict of freedom of press and the right to privacy—mainly focus on Article 315-1 and 315-2 of Criminal law」main;y discuss the article 315-1and 315-2 have a problem that the two article overprotect somebody’s privacy so that restrain freedom of the press,and try to put forward some advice.

The thesis comprises six parts as followes:

Chapter Ⅰ is a preface,which illustrates the motives and methods of this research of this thesis.

Chapter Ⅱ focuses on the the meaning of privacy by arrange doctrine and judgement,and try to recommend the content、breadth or the basis of on the Constitution of privacy.

Chapter Ⅲ talk over the definition of freedom of press and clarify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freedom of press and freedom of speech. Then the thesis will advance it’s opinion about the content、breadth or the basis of on the Constitution of freedom of press.

Chapter Ⅳ introduce and arrange any type about conflict between freedom of press and the right to privacy. And then when conflict occurs,how to deal with the conflict to prevent any right will be overrestricted.

Chapter V will discuss the adequacy that the penal code is one type of settlemene which is about the conflict of freedom of press and the right to privacy. At the last,the chapter will review the higher court adjudicate about CD-ROM which contain somebody’s sex life.

Chapter Ⅵ will look back all opinions which the thesis present,and then summarize a brief conclusion.
目次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前言 1
第二節 研究動機與研究目的 2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研究方法 4
第四節 本文架構 5

第二章 隱私權概念之界定 7
第一節 概說 7
第二節 隱私權之淵源與發展 7
第一項 隱私權之緣起 7
第二項 隱私權在美國之發展 9
第一款 美國習慣法上的發展 9
第三項 日本法上隱私權之發展 12
第一款 日本學術界對於隱私權研究之歷史 12
第二款 隱私權在日本法院判決實務的演進 13
第三節 隱私權之意義與內容 14
第一項 隱私權之意義 14
第一款 隱私與隱私權之區別 14
第二款 何謂隱私權? 15
第一目 我國學說之界定 15
第二目 我國實務見解之分析 16
第三目 本文見解 18
第二項 隱私權之權利內容 19
第三項 隱私權之界限與核心 20
第一款 隱私權之界限 20
第一目 公共利益 21
第二目 他人利益的保護 22
第三目 隱私權人之同意 23
第二款 隱私權之核心 23
第一目 基本權核心理論之概念 23
第二目 基本權核心理論在我國的適用性 24
第三目 隱私權核心之探求 24
第四節 隱私權之基礎理論 26
第一項 理論介紹 26
第一款 獨處權理論 26
第二款 親密關係自治理論 26
第三款 一般人格權理論 28
第四款 資訊保留權理論 28
第二項 本文之整理與分析 29
第五節 隱私權之憲法上定位 30
第一項 外國法制之參考 30
第一款 美國 30
第二款 德國法上之隱私權 32
第二項 我國法制下之隱私權 33
第一款 實定法與我國學說見解 33
第一目 我國之法律規定 33
第二目 我國學說見解 34
第二款 我國司法實務見解 35
第一目 大法官會議解釋 35
第二目 普通法院判決 36
第三款 本文之看法 36

第三章 新聞自由概念之探討 38
第一節 概說 38_
第二節 新聞自由之意義 38
第一項 學說見解 38
第一款 我國法律學者見解 39
第一目 新聞自由只是言論自由表達的一種特殊方法或形式 39
第二目 新聞自由為有別於言論自由之一種獨立之基本權利 40
第三款 小結 41
第二款 傳播學者之見解 42
第一目 國際新聞學會之詮釋 42
第二目 我國傳播學者之見解 42
第三目 小結 43
第二項 我國實務見解 43
第一款 大法官會議解釋之態度 43
第一目 與言論自由、新聞自由有關之大法官會議解釋 43
第二目 本文之分析整理 46
第二款 我國法院實務見解 47
第一目 我國最高法院見解 47
第二目 我國一、二審普通法院之見解 47
第三項 本文之見解 48
第一款 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之關係 48
第一目 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之理論基礎比較 49
第二目 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之權利性質及內容比較 49
第三目 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之違憲審查標準比較 50
第二款 本文對於新聞自由之理解 51
第三節 新聞自由之理論基礎—第四權理論與知的權利 52
第一項 第四權理論(The Fourth Estate Theory)之概念 52
第一款 第四權理論之源起 52
第二款 第四權理論之意義 53
第一目 為何需要第四權? 53
第二目 新聞媒體為何享有第四權? 54
第三款 第四權理論下的新聞自由 57
第一目 史都華大法官的說明 57
第二目 我國學者之闡釋 58
第四款 對第四權理論之質疑 60
第二項 「知的權利」理論賦予新聞自由新的權利機能 61
第一款 「知的權利」理論之淵源與意涵 62
第一目 「知的權利」理論之源起 62
第二目 「知的權利」理論之意義 63
第二款 「知的權利」理論之客體與射程 63
第一目 「知的權利」理論之客體 63
第二目 「知的權利」理論之射程 64
第三款 「知的權利」理論下的新聞自由 65
第三項 「第四權理論」與「知的權利」理論係新聞自由不可獲缺之左右手 66
第一款 本文支持第四權理論的理由 66
第二款 「知的權利」理論與新聞自由相輔相成 67
第四節 新聞自由之憲法基礎 68
第一項 外國法制參考 68
第一款 美國 68
第二款 日本 68
第三款 德國 69
第二項 新聞自由於我國憲法上基礎之探求 70
第一款 我國學說見解 70
第二款 我國實務見解 71
第一目 我國大法官會議解釋 71
第二目 我國法院實務見解 71
第三款 本文之理解 73
第五節 新聞自由之權利客體、內容與界限 74
第一項 新聞自由之權利客體 74
第一款 新聞之界定 74
第二款 全部之新聞類型? 75
第三款 網路時代之衝擊 75
第二項 新聞自由之內容 76
第一款 聯合國新聞自由公約之規定 76
第二款 新聞自由之權利與義務 77
第一目 新聞自由之權利 77
第二目 新聞自由之義務 80
第二項 新聞自由之界限 82
第一款 新聞自由並非係絕對的基本權利 82
第二款 新聞自由之限制 83
第一目 新聞自由與其他基本權衝突之調合 83
第二目 國家公權力之管制 84
第三目 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84
第六節 新聞自由之權利主體 85
第一項 新聞事業(媒體)之界定 85
第二項 新聞從業人員 86
第三項 新聞事業主 88

第四章 當新聞自由遇上隱私權—新聞自由與隱私權衝突之問題與解決 89
第一節 概說 89
第二節 解決基本權衝突之理論 89
第一項 解決模式之介紹 89
第一款 基本權利之位階秩序 90
第二款 具體規定優先適用於概括規定 91
第三款 具體個案中之利益權衡 92
第二項 本文之分析 93
第三節 新聞自由與隱私權衝突之類型 94
第一項 採訪手段之侵害 94
第一款 鏡頭侵略 94
第一目 一般公共場合之鎖定拍攝 94
第二目 私人處所之高倍數鏡頭拍攝 96
第二款 化名採訪、隱藏式攝影與錄音 97
第三款 跟蹤 97
第四款 竊聽、偷拍 98
第五款 侵入私人住宅或營業場所 98
第二項 報導內容之侵害 99
第一款 報導內容涉及個人隱私 100
第二款 散佈官方或民眾提供之資料、線索 100
第三款 「看圖說故事」之臆測 101
第四款 合成畫面之使用 103
第五款 報導內容之表現手法 103
第四節 我國法制對於新聞自由與隱私權衝突之解決 105
第一項 我國實定法之規定 105
第一款 解決新聞自由與隱私權衝突之規定之整理 105
第一目 民事法規部分 105
第二目 行政法規部分 105
第三目 刑事法規部分 106
第二項 我國實定法之分析 107
第三項 小結 107
第五節 以刑法解決新聞自由與隱私權衝突之探討 108
第一項 刑法是否適合作為基本權衝突解決之工具? 108
第一款 報應理論 108
第二款 預防理論 108
第三款 小結 109
第二項 我國刑法第315條之1及同法第315條之2規定之分析 110
第一款 條文規定內容及增定理由 110
第一目 刑法第315條之1 110
第二目 刑法第315條之2 110
第二款 構成要件之分析 111
第一目 刑法第315條之1 111
第二目 刑法第315條之2 113
第三項 刑法第315條之1及第315條之2規定所規範之新聞自由與隱私權衝突之類型分析 114
第一款 刑法第315條之1 114
第二款 刑法第315條之2 115
第四項 刑法第315條1及第315條之2之規定過度限縮新聞自由之疑慮 115
第一款 新聞自由是否為阻卻違法事由並不清楚 116
第二款 欠缺利益衡量之規定 116
第三款 外國法律規定之參考 117
第四款 小結 118
第五項 刑法第315條之1及第315條之2規定並不違憲 119
第一款 新聞記者專業態度之欠缺 119
第二款 新聞自律無法剝奪人民之事後救濟權 120
第三款 限制新聞自由之方式應為立法自由形成範圍 121
第四款 比例原則可為刑法限制新聞自由之界限 122
第五款 對刑法第315條之1及第315條之2規定可為合憲性解釋 122
第六項 對刑法第315條之1及第315條之2規定之修法建議 124
第一款 類型化之必要 124
第一目 明確區分公眾人物與非公眾人物 124
第二目 以新聞內容是否涉及公共利益或具有正當之公共關切再予區分 125
第二款 利益衡量機制之引進及明文化 126
第三款 小結 127

第五章 新聞自由與隱私權衝突之個案分析 128
第一節 前言 128
第二節 案例事實之簡介與判決內容之整理 128
第一項 案例事實簡介 128
第二項 法院判決內容之整理 130
第二節 本文之分析 131
第一項 對判決之評析 131
第一款 性愛光碟內容應屬個人隱私權之核心 131
第二款 散佈性愛光碟是否為新聞傳播行為? 131
第三款 散佈性愛光碟是否係以報導內容侵害隱私權? 132
第四款 外國類似案例之參考 132
第一目 美國 132
第二目 德國 133
第五款 本案例之利益衡量分析 133
第二項 小結 134
第三節 臺灣高等法院91年度上訴字第2892號刑事判決的 135
後續 135
第一項 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1161號刑事判決之介紹 135
第二項 本文之分析 135

第六章 結論 137
第一節 隱私權係我國憲法所保障之基本權利,而新聞自由則係獨立於言論自由外之基本權利 137
第二節 當新聞自由與隱私權衝突時,並非均優先保障新聞自由 137
第三節 以刑法第315條之1及第315條之2規定作為新聞自由與隱私權衝突之解決方式並不違憲 138
第四節 刑法第315條之1及第315之2規定之修法或適用建議 139
一、中文部分
(一)書籍
1、尤英夫,新聞法論(下冊),民國89年4月五版。
2、朱敬一、李念祖著,基本人權,民國92年7月初版。
3、李茂政,當代新聞學,民國76年8月初版。
4、吳庚,憲法的解釋與適用,民國92年9月修訂版。
5、Ellen Alderman、Caroline Kennedy著,吳懿婷譯,隱私的權利,民國90年2月初版。
6、林子儀,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民國82年4月一版。
7、林山田,刑罰學,民國87年5月修訂版。
8、林山田,刑法各罪論,民國94年修訂五版。
9、Clay Calvert著,林惠娸、陳雅汝譯,偷窺狂國家,民國92年1
月初版。
10、阿部照哉、池田政章、初宿正典、戶松秀典編著,許志雄審訂,
周宗憲譯,憲法(下)—基本人權篇,民國90年3月初版。
11、張永明,新聞傳播之自由與界限,民國90年1月初版。
12、Matthew Kieran等著,張培倫、鄭佳瑜譯,媒體倫理與規範,
民國93年1月重譯本。
13、Anthony Lewis著,蘇西亞譯,蘇利文案與言論自由—不得立法侵犯, 民國88年2月初版。
14、李惠宗,憲法要義,民國90年8月初版。
15、松井茂記著、蕭淑芬譯,媒體法,民國93年11月初版。
16、甘添貴,體例刑法各論(第一卷),民國88年9月初版。
17、高金桂,利益衡量與刑法之犯罪判斷,民國92年2月初版。
18、肖怡譯,盧建平審校,芬蘭刑法典,北京大學出版社,民國94年3月初版。

(二)期刊論文
1、王郁琦,<網路上的隱私權問題>,資訊法務透析,民國85年10月,頁37—45。
2、尤英夫,<新聞媒體與隱私權>,收於現代國家與憲法—李鴻禧教授六秩華誕祝賀論文集,民國86年3月初版,頁757-796。
3、史慶璞,<美國憲法關於人民表意自由之保障>,法令月刊51卷5期,民國89年5月,頁14—22。
4、甘添貴,<言論自由與妨害名譽>,台灣本土法學第14期,民國89年9月,頁112—119。
5、石世豪,<偷拍性愛光碟有如雪球愈滾愈大─媒體競爭下的隱私權保障及其漏洞>,月旦法學第81期,民國91年2月,頁167—177。
6、石世豪,<我國大眾傳播規範之法典化問題—試從制度解構與立法技術兩個層面解析>,收於行政程序法之檢討、傳播行政之爭訟,台灣行政法學會主編,民國92年7月初版,頁275-313。
7、李仁淼,<網路內容規制立法之違憲審查與表現自由—以美國法上對網路色情資訊規制立法之憲法訴訟為線索>,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集刊第12期,民國92年7月,頁35—141。
8、李仁淼,<網際網路與表現自由—自表現自由的觀點,思考網路色情資訊歸制問題>,月旦法學雜誌第103期,民國92年12月,頁138-165。
9、李科逸,<網際網路之隱私保護>,資訊法務透析,民國88年3月,頁18—28。
10、李科逸,<網路時代我國隱私相關法制因應建議及新興科技對隱私之威脅>,資訊法務透析,民國88年4月,頁49—59。
11、李建良,<基本權利理論體系之構成及其思考層次>,收於氏著憲法理論與實踐(一),民國88年7月一版,頁55—101。
12、Christian Starck,李建良譯,<基本權利之保護義務>,收於氏著憲法理論與實踐(一),民國88年7月一版,頁103—149。
13、李惠宗,<論新聞自由與隱私權的衝突>,台灣本土法學第3期,民國88年8月,頁162—166。
14、李惠宗,<愛刺探秘密的新聞記者>,月旦法學第68期,民國90年1月,頁8—9。
15、李震山,<論人民要求政府公開資訊之權利與落實>,月旦法學雜誌第62期,民國89年7月,頁35-46。
16、李震山,<基本權利之衝突>,載於月旦法學教室公法學1995-1999,民國89年9月,頁60-61。
17、李震山,<論憲法意義下之「資訊權」>,收於當代公法新論(上),民國91年7月初版,頁71-83。
18、李鴻禧,<保障基本人權思想之本質與變質之研究分析>,收於氏著憲法與人權,民國84年3月八版,頁245—273。
19、李鴻禧,<言論出版自由之民主憲政意義>,收於氏著憲法與人權,民國84年3月八版,頁371—418。
20、李鴻禧,<資訊、憲法、隱私權>,收於氏著憲法與人權,民國84年3月八版,頁471—491。
21、李永然,<內幕消息無所禁忌?--論新聞自由與隱私權、洩密罪間的拉鋸戰>,法律與你53卷125期,民國87年3月,頁34—44。
22、李茂生,<刑法秘密罪章新修條文評釋>,月旦法學雜誌第51期,民國88年8月,頁93-114。
23、林世宗,<隱私權>,載於全國律師第5卷4期,民國90年4月,頁33—51。
24、林世宗,<名譽誹謗與新聞言論自由之界限--闡釋大法官五0九號解釋之法理與適用>,全國律師第6卷6期,民國91年6月,頁4—40。
25、林俊言,<初論憲法第二十二條之解釋與適用>,載於憲政時代第26卷第1期,民國89年7月,頁61—79。
26、林子儀,<新聞自由與誹謗─一個嚴肅的憲法課題>,載於全國律師五月號,民國86年5月,頁35—46。
27、林子儀,<言論自由導論>,收錄於李鴻禧等合著,台灣憲法之縱剖橫切,民國91年12月初版,頁147—149。
28、林子儀,基因資訊與基因隱私權,收錄於當代公法新論(中)—翁岳生教授七秩誕辰祝壽論文集,民國91年7月,頁700。
29、林順益,新聞價值與隱私權之衝突,澳門理工學Vol.7No.4(serial No.16)2004,頁4。
30、林素鳳,<日本個人資料保護之法制化>,收於黃宗樂教授六秩祝賀論文集—公法學篇(一),民國91年5月初版,頁107—135。
31、法治斌,<知的權利>,收於氏著人權保障與釋憲法制,民國82年9月再版,頁272—287。
32、法治斌,<新聞報導與毀謗罪—一個憲法觀點>,收於氏著人權保障與司法審查,民國83年1月初版,頁66—85。
33、范姜真媺,<大眾傳播媒體之報導自由與妨害名譽>,法學叢刊第139期,民國93年1月,頁73—87。
34、范姜真媺,<國家機密與知的權利>,律師雜誌第266期,民國90年11月,頁68—84。
35、翁曉玲,<新聞報導自由與人格權保護—從我國與德國釋憲機關對新聞報導自由解釋之立場談起>,收於當代公法新論(上),民國91年7月初版,頁86-113。
36、翁曉玲,<性侵害事件中媒體報導權之限制與例外問題—行政法院相關判決之評釋>,收於行政程序法之檢討、傳播行政之爭訟,台灣行政法學會主編,民國92年7月初版,頁181-209。
37、高光義,<論日本憲法上之隱私權>,收於現代國家與憲法—李鴻禧教授六秩華誕祝賀論文集,民國86年3月初版,頁797-836。
38、許宗力,<談言論自由的幾個問題>,李鴻禧等合著,台灣憲法之縱剖橫切,民國91年初版,頁239—267。
39、許志雄,<隱私權之保障>,月旦法學教室公法學篇1995-1999, 民國89年9月。
40、陳新民,<新聞自由與人格保障的糾葛--談「新新聞誹謗案」的法理依據>,國家政策論壇1卷3期,民國90年5月,頁173—177。
41、陳新民,<新聞自由與司法獨立─一個比較法制上的觀察與分析>,收錄於氏著法治國家論,民國90年4月初版,頁283-330。
42、陳仲嶙,<隱私權概念的理解與填充>,收錄於李鴻禧等合著,台灣憲法之縱剖橫切,民國91年12月初版,頁637—661。
43、陳耀祥,<論廣播電視的節目自由與人性尊嚴的保護—以德國的偷窺性電視節目Big Brother為例>,收於黃宗樂教授六秩祝賀論文集—公法學篇(一),民國91年5月初版,頁77—105。
44、陳耀祥,<論廣播電視中犯罪事實之報導與人格權保障之衝突—以德國聯邦憲法法院之雷巴赫裁判為討論核心>,收於當代公法新論(上),民國91年7月初版,頁115-142。
45、陳彥綸,<媒體責任與隱私權>,廣電人85期,民國91年1月,頁64—66。
46、陳河泉,<隱私權在我國法制之規範現況與未來展望>,全國律師5卷6期,民國90年 6月,頁21—33。
47、陳起行,<資訊隱私權法理探討--以美國法為中心>,政大法學評論第64期,民國89年12月,頁297—341。
48、陳愛娥,<政府資訊公開法制的憲法基礎>,月旦法學雜誌第62期,民國89年7月,頁24-35。
49、陳秀峰,<日本個人資訊保護法制--以個人資訊保護法為中心>,成大法學第4期,民國91年12月,頁71—123。
50、郭吉助,<新聞自由與人權保障之分際>,法務通訊,2109—2113期,民國91年11月—12月。
51、郭吉助,<論新聞自由與國家安全--評檢察官搜索「壹週刊」雜誌社之必要性與適法性>,軍法專刊48卷11期,民國91年11月,頁19—23。
52、張立宇,<論公眾人物隱私權的救濟>,中山社會科學季刊第6
卷第3期,民國80年9月。
53、張永明,<從我國與德國釋憲機關之相關解釋與裁判論新聞傳播自由之界限與我國新聞傳播之立法>,收錄於劉孔中、陳新民主編,憲法解釋之理論與實務(第三輯,上冊),民國91年9月,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頁193—264。
54、張嘉尹,<新聞自由的界限>,月旦法學教室第17期,民國93年3月,頁8—9。
55、張嘉尹,<「內部新聞自由」的可能性及其界限>,台灣本土法學第37期,民國91年8月,頁141—146。
56、張國清,<隱私權保護概念的比較探討>,載於全國律師第5卷第6期,民國90年6月,頁4—20。
57、張懿云譯,<日記證據案判決>,德國聯邦憲法法院裁判選集(八),司法院印行,民國88年6月,頁205—225。
58、張嘉琪,<論新聞自由>,法學講座第26期,民國93年3月。
59、曾肇昌,<新聞自由與社會責任>,全國律師6卷3期,民國91年3月,頁33。
60、曾隆興,<隱私權之公法上保護及其界限>,收錄於台灣行政法學會主編,行政法爭議問題研究(上),民國89年12月初版,頁677—718。
61、賀德芬,<從新新聞案看新聞自由的今昔對比>,動腦298期,民國90年2月,頁16—17。
62、黃子恬,<從來電顯示論隱私權保護>,月旦法學雜誌第101期,民國92年10月,頁205—216。
63、黃義豐,<言論、出版自由不得侵害他人隱私權>,載於法官協會雜誌第4卷第1期,民國91年6月,頁13—35。
64、許育典,<基本權的本質>,月旦法學教室第14期,民國92年12月,頁32—36。
65、楊素芬,<誹謗與隱私權>,報學第8卷第8期,民國83年8月頁222—235。
66、詹文凱,<公眾人物─新聞自由與隱私權的界限>,律師雜誌第221期,民國87年2月,頁32—41。
67、詹文凱,<新聞自由與隱私權之界限>,月旦法學教室第二期,民91年12月,頁108-111。
68、劉靜怡,<美國一九九六年傳播通訊法介紹與評析>,月旦法學
雜誌第49期,民國85年,頁55—62。
69、劉靜怡,<資訊隱私權保護的國際化爭議─從個人資料保護體制的規範協調到國際貿易規範的適用>,月旦法學第86期,民國91年7月,頁195—205。
70、蔡達智,<基因資訊之隱私權保護>,憲政時代第23卷第4期,民國87年4月,頁81—95。
71、蔡明誠,<我國法律制度與大眾傳播法法源>,收錄於翁秀琪、蔡明誠主編,大眾傳播法手冊,民國88年3月初版,國立政治大學新聞學系,頁1—29。
72、蔡碧玉,<從「偷拍事件」談隱私權保護之刑事立法>,法令月刊第49卷4期,民國87年4月,頁24—28。
73、蔡明誠,<電視新聞採訪報導與隱私權問題>,新聞評議第271期,民國86年7月,頁28—29。
74、蕭淑芬,<論基本權核心概念之規範—一個比較法學的觀察>,東海大學法學研究第19期,民國92年12月,頁1—28。
75、羅文輝,<隱私權>,收錄於翁秀琪、蔡明誠主編,大眾傳播法手冊,民國88年3月初版,國立政治大學新聞學系,頁53—80。
76、嚴震生,<由美國憲法判例看新聞自由、誹謗、及隱私權的爭議>,載於美國月刊第11卷第3期,民國85年3月。
77、甘添貴,<針孔攝影與裙底偷拍>,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33期,民國91年4月,頁158-162。

(三)學位論文
1、甘大空,公眾人物隱私權與新聞自由,臺灣大學法研所碩士論文民國91年。
2、沈君玲,刺探新聞所涉法律問題研究,世新大學法研所碩士論文,民國90年12月。
3、吳美文,論新聞自由與隱私權之保障,東吳大學法研所碩乙組碩士論文,民國89年7月。
4、李幼琳,論毀謗罪限制不實言論之我國憲法上界限—一個修法的建議,東吳大學法研所專業碩士班碩士論文,民9國0年12月。
5、李雅萍,概括的權利保障─德國基本法第二條第一項與我國憲法第二十二條之研究,輔仁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民84年6月。
6、李錦雀,日本國憲法保障下之隱私權研究,淡江大學日本研究所碩士論文,民82年12月。
7、林俊言,論非列舉權利之憲法保障—以憲法第二十二條的功能與操作為核心,政治大學法研所碩士論文,民91年6月。
8、林建中,隱私權概念之再思考,台灣大學法研所碩士論文,民88年1月。
9、林琇君,從新聞自由論媒體真實報導義務,中正大學法研所碩士論文,民92年6月。
10、林福益,新聞自由與隱私權之衝突,政治大學法研所學士後法學組碩士論文,民91年7月。
11、范立達,新聞誹謗之研究,中國文化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論文,民89年6月。
12、柯瑩芳,論知的權利之射程—以日本法制為中心,中國文化大學法研所碩士論文,民89年12月。
13、徐子婷,新聞自由與刑法之衝突─以美國法為中心,論洩密、誹謗與侵犯隱私之責任,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學士後法學組碩士論文,民國91年6月。
14、康清敬,台灣隱私權保護之研究,義守大學管理科學研究所碩士論文,民91年。
15、陳志忠,個人資訊自決權之研究,東海大學法研所碩士論文,民89年1月。
16、陳彥志,論大眾傳播自由他律之可能—以美國傳播法制中之「公平原則」為中心,台北大學法研所碩士論文,民92年1月。
17、陳瑞洲,積極資訊收集權憲法定位之研究,東海大學法研所碩士論文,民92年7月。
18、陳以儒,網際網路上隱私權保護之研究,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民90年6月。
19、陳怡凱,基本權之衝突—以德國法為中心,台灣大學法研所碩士論文,民84年6月。
20、陳麗蓉,日本新聞自由之研究,淡江大學日本研究所碩士論文,民85年6月。
21、張立宇,新聞言論自由與公眾人物名譽與隱私的保障,中山大學中山學術研究所碩士論文,民79年。
22、莊清海,中美新聞記者的新聞自主與採播自由-從兩國新聞自由演變歷史觀察,中國文化大學美國研究所碩士論文,民92年。
23、黃兆徽,台灣的媒體毀謗與新聞自由之研究—以解嚴後的媒體毀謗判決為探討中心,台灣大學新聞所碩士論文,民92年1月。
黃旭睦,名譽毀損救濟途徑之研究,世新大學法研所碩士論文,民92年。
24、詹文凱,隱私權之研究,臺灣大學法研所博士論文,民87年7月。
25、熊愛卿,網際網路個人資料保護之研究,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博士論文,民89年7月。
26、劉秀芬,論美國憲法第一增補條款與新聞自由-以美國最高法院有關平面媒體猥褻內容判例為例,中國文化大學美國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87年。
27、簡榮宗,網路上資訊隱私權保障問題之研究,東吳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89年6月。
28、藍培清,隱私權在美國演進歷程之研究,淡江大學美研所博士論
文,民國86年5月。
29、潘淑琴,媒體論述中公眾人物的隱私權意涵,輔仁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91年7月。
30、康建福,論新聞自由與誹謗罪—以釋字第509號解釋為例,東海大學碩士論文,民國94年1月。
31、趙顯彰,指紋資料庫與隱私權之保障,逢甲大學公共政策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93年7月。
二、日文部分
(一)書籍
1、奧平康弘,知る權利,岩波書局,1981年。
2、奧平康弘,なぜ「表現の自由」か,東京大學出版會,1988年。
3、長谷部恭男,テレビの憲法理論,弘文堂,1992年。
4、石村善治,言論法研究Ⅲ(マス•メデイア論),信山社,1993年。
5、田島泰彥等編,現代メデイアと法,三省堂,1999年。
6、舟田正之、長谷部恭男編,放送制度の現代展開,有斐閣,2001年。
7、 松井茂記著,マス•メデイア法入門第三版,日本評論社,2003年 6月。
(二)期刊論文
1、阪本昌成,「表現的自由」,法學教室141號,1992年,頁31。
2、伊志嶺惠徹,報道の自由と法廷における寫真攝影の制限,別冊ジュリスト NO.130,1994。
3、松井茂記,自己決定權について(二,完),阪大法學第四十五卷,
第五號,1995,頁58。
4、長谷部恭男,通信と放送,ジュリスト,NO.1192,2001年1月,頁106-110。
三、英文部分(依字母順序排列)
(一)書籍
1、Fred H. Cate, Privacy in the Information Age(Brookings Institution Press, 1997).
2、Ian Loveland, Importing the first Amendment—Freedom of Speech and Expression in Britain, Europe and the USA(Hart Publishing, 1998).
3、Pember, Don R., Mass Media Law(Brown&Benchmark, 1997).
4、Roy L. Moore, Mass Communication Law and Ethics(Lawrence Erlbaum Associates, 2nded, 1999).

(二)期刊論文
1、Alice Clapman,“ Privacy Rights and Abortion Outing: A Proposal for Using Common—Law Torts To Protect Abortion Patients and Staff”, the Yale Law Journal, Vol.112:1545, 2003.
2、Antoine L. Collins, “ Comment:Caging the Bird Does Not Cage the Song:How the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Falls to Protect Free Expression over the Internet”, The John Marshall Law School The John Marshall Journal of Computer & Information Law, Summer, 21 J. Marshall J. Computer & Info. L. 371, 2003.
3、Basil Markesinis, “Privacy, Freedom of Expression, and the Horizontal Effect of the Human Rights Bill:Lessons From Germany”, the Law Quarterly Review, Vol.115, 1999.
4、Camrin L. Crisci, “NOTE:All the World Is Not A Stage:Finding A Right to Privacy in Existing and Proposed Legislation, New York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Journal of Legislation and Public Policy, 6 N.Y.U. J. Legis. & Pub. Pol'y 207, 2002 / 2003.
5、Debra A. Spungin, “NOTE AND COMMENT: First in Write: Press Rights Prevail over Privacy Interests in Bartnicki v. Vopper”, Nova Law Review Nova Law Review, Winter, 27 Nova L. Rev. 387, 2002.
6、Daniel J. ”Meador Lecture: Privacy Isn’t Everything: Accountability as A Personal and Social Good, Anita L. Allen Alabama Law Review, Summer, 2003, 54 Ala. L. Rev. 1375, 2003.
7、Daniel Patrick Graham, ”CommLaw Conspectus 97, Article: Public Interest Regulation in the Digital Age, The Catholic University of America CommLaw Conspectus, 2003.
8、Daniel J. Solove,Privacy and Power:Computer Databases and Metaphors for Information Privacy,53 Stanford Law Review,July 2001,at 1431.
9、David Joseph Onorato,A Press Privilege for the Worst of
Times,Georgetown Law Journal 75 Geo.L.J.261,Oct.1986.
10、Darby Green,Almost Famous:Reality Television Participants as Limited-Purpose Public figures,Vanderbilt Journal of Entertainment Law&Practice,6 Vand.J.Ent.L.&Prac.94,Fall 2003.
11、Eric W. Tiritilli, “Casenote: You Never Call Me Anymore: Bartnicki v. Vopper and the Supreme Court's Abridgement of the Right of Privacy in Favor of the First Amendment Right of A Free Press”, Creighton University Creighton Law Review, April, 35 Creighton L. Rev. 729, 2002.
12、Elizabeth Tison, “Straddling the Fence: Justice Breyer's Concurrence in Bartnicki v. Vopper Gives Protection of Privacy and Still Manages To Protect the Press: Bartnicki v. Vopper”, 532 U.S. 514 (2001), Board of Trustees of Southern Illinois University Southern Illinois University Law Journal, Spring, 27 S. Ill. U. L. J. 661, 2003.
13、C.Edwin,Baker,Human Liberty and Freedom of Speech,1989
14、George F. Carpinello, “Article: Public Access to Court Records in New York: The Experience under Uniform Rule 216.1 and the Rule's Future in A World of Electronic Filing, Albany Law Review”, 66 Alb. L. Rev. 1089, 2003.
15、Gavin Phillipson, “Transforming Breach of Confidence? Towards a Common Law Right of Privacy under the Human Rights Act”, the Modern Law Review, Vol.66,NO.5, 2003.
16、Haeji Hong,Esq.,Dismantling the Private of the Privacy Act of 1974:Doe v.Chao,Akron Law Journal 38 Akron L.Rev.71,2005
17、James A. Albert, “Article:The Liability of the Press for Trespass and Invasion of Privacy in Gathering the News - A Call for the Recognition of A Newsgathering Tort Privilege”, New York Law School Law Review, 45 N.Y.L. Sch. L. Rev. 331, 2002.
18、Kristen Elizabeth Uhl, “Comment:The 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 Post-9/11: Balancing the Public's Right to Know, Critical Infrastructure Protection, and Homeland Security”, The American University Law Review The American University, October, 53 Am. U.L. Rev. 261, 2003.
19、Kimberly M. BOND, “COMMENT: Bartnicki v. Vopper: It's a Matter of Public Concern! Exposing the Myth of Electronic Privacy and Protecting the Press”, the Capital University Law Review Capital University Law Review , 31 Cap. U.L. Rev. 597, 2003.
20、Michael Hoefges, Martin E. Halstuk, Bill F. Chamberl,“
Privacy Rights versus Foia Disclosure Policy: The "Uses and Effects" Double Standard in Access to Personally Identifiable Information in Government Records”, Publications Council of the College of William and Mary William & Mary Bill of Rights Journal, 12 Wm. & Mary Bill of Rts. J. 1, 2003.
21、Marvin Kalb, “Practicing Deception in the Pursuit of Truth”, Op. Ed. Wash. Post, Mar.24, 1997.
22、Phyllis Borzi-Panelists, “Transcript: Colloquium on Privacy & Security, Gary M. Schober-Moderator, Shubha Ghosh-Organizer, Ann Bartow, Chris Hoofnagle”, Buffalo Law Review, 50 Buffalo L. Rev.703, 2002.
23、Ryan Kilkenney, “Invasion of Privacy for the Greater Good: Why Bartnicki v. Vopper Disserves the Right of Privacy and the First Amendment”, Ohio State Law Journal Ohio State Law Journal, 64 Ohio St. L.J. 999, 2003.
24、Robert M. O’Neil, “Rights in Conflict: the First Amendment’s Third Century, Law and Contemporary Problems”, Durham, North Carolina, Vol.65, Number2, 2002.
25、Randall P. Bezanson, “Means and Ends and Food Lion: The Tension between Exemption and Independence in Newsgathering by the Press”, 47 EMORY L. J. 895, 1998.
26、Slobogin Christopher&Schumacher Joseph E, “Reasonable Expectations of Privacy and Autonomy in Fourth Amendment Cases: An Empirical Look at“ Understandings Recognized and Permitted by Society”, 42 Duke L. J. No4, 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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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史慶璞,<美國憲法關於人民表意自由之保障>,法令月刊51卷5期,民國89年5月,頁14—22。
2. 1、王郁琦,<網路上的隱私權問題>,資訊法務透析,民國85年10月,頁37—45。
3. 33、范姜真媺,<大眾傳播媒體之報導自由與妨害名譽>,法學叢刊第139期,民國93年1月,頁73—87。
4. 26、林子儀,<新聞自由與誹謗─一個嚴肅的憲法課題>,載於全國律師五月號,民國86年5月,頁35—46。
5. 25、林俊言,<初論憲法第二十二條之解釋與適用>,載於憲政時代第26卷第1期,民國89年7月,頁61—79。
6. 24、林世宗,<名譽誹謗與新聞言論自由之界限--闡釋大法官五0九號解釋之法理與適用>,全國律師第6卷6期,民國91年6月,頁4—40。
7. 22、李茂生,<刑法秘密罪章新修條文評釋>,月旦法學雜誌第51期,民國88年8月,頁93-114。
8. 21、李永然,<內幕消息無所禁忌?--論新聞自由與隱私權、洩密罪間的拉鋸戰>,法律與你53卷125期,民國87年3月,頁34—44。
9. 16、李震山,<基本權利之衝突>,載於月旦法學教室公法學1995-1999,民國89年9月,頁60-61。
10. 15、李震山,<論人民要求政府公開資訊之權利與落實>,月旦法學雜誌第62期,民國89年7月,頁35-46。
11. 14、李惠宗,<愛刺探秘密的新聞記者>,月旦法學第68期,民國90年1月,頁8—9。
12. 10、李科逸,<網路時代我國隱私相關法制因應建議及新興科技對隱私之威脅>,資訊法務透析,民國88年4月,頁49—59。
13. 9、李科逸,<網際網路之隱私保護>,資訊法務透析,民國88年3月,頁18—28。
14. 8、李仁淼,<網際網路與表現自由—自表現自由的觀點,思考網路色情資訊歸制問題>,月旦法學雜誌第103期,民國92年12月,頁138-165。
15. 7、李仁淼,<網路內容規制立法之違憲審查與表現自由—以美國法上對網路色情資訊規制立法之憲法訴訟為線索>,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集刊第12期,民國92年7月,頁35—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