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論文主要目的係探究在時間預算壓力下,事務所的決策環境--解釋責任 對「忽略必要查核程序」與「短報工時」等兩種反功能行為之影響﹔並試 圖以審計人員的道德成熟高低來解釋為何有此種反功能行為的發生。實驗 以某大型事務所40名審計人員為受試者,將其分為2*2 《道德成熟高/低* 有/無解釋責任》 的組合。受試者必須在30分鐘的時間預算下完成應收帳 款的查核個案,並填報自己的工作時數。本研究預期︰在時間預算的壓力 下,解釋責任會減少受試者「忽略必要查核程序」的行為,但會加重「短 報工時」的行為﹔而道德成熟度較高的受試者較不會忽略必要查核程序, 也不會有短報工時的行為發生﹔另外,「忽略必要查核程序」與「短報工 時」應有互為消長的關係。研究結果發現︰受試者在有無解釋責任或道德 成熟高低的情形下,均有「忽略必要查核程序」與「短報工時」的情形產 生,但這些行為在「解釋責任」之有﹑無以及「道德成熟度」高低的情況 下並無顯著差異﹔另外,受試者「忽略必要查核程序」與「短報工時」之 相關並不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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