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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論文之研究係透過官僚體系的人事制度(位階層級制與職位分類制)運作與官僚組織結構的分析,藉由航發中心改制之個案探討,描繪出台灣官僚政治的特質,並指出政策制訂過程中,軍事官僚行為所衍生的制度與結構問題. 經本研究之推論與研析發現,我國官僚政治的特質如下:1.人事制度本質的衝突,在輪調制度的運作下,不利專業培養,弱化組織運作功能.2.內部恩庇關係,充滿競爭與衝突,使官僚產生不安定感,以致透過職權私有化公共資源,造成公公權力不彰,3.在政府決策集中於中央,但分散於各部會,決策集中於統治菁英,其橫向互動較少.4.各部會互不統屬,端賴行政首長整合施令為依據,惟官僚再政策過程的角色加重,致部門的紛爭增加,使行政院對政策領導權呈現降低的趨勢,5.政府彈性運作官僚組織與功能,以及對民間投資,產生官僚與民間的恩庇關係. 軍事官僚為官僚體系的一環,其為文人官僚體系統屬,亦自成系統,互為平行運作於官僚體系內部.航發中心為我國第ㄧ個民營化的軍事研發單位,其改制案之政策制訂過程中, 凸顯出官僚體系的本質與民營化衝突的情形.其次,決策集中於中央卻分散,使軍事官僚在獨立體系下運作,致人事與指揮突顯出未制度化運作的情形.第三,人事制度本質的衝突在輪調制度下,使軍事官僚欠缺專業性,呈現專業非相關之困境,降低政策規劃效度.第四,軍事官僚體系需制度化人事運作,始能兼顧軍事官僚的輪調制度缺失與軍中倫理,建立專業權威與專業幕僚制度.第五,高司單位之成員,須培養軍事性政務人才,以因應政策規劃與推介,政策知識的累積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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