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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博碩士論文加值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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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江靜昀
研究生(外文):Ching-yun Chiang
論文名稱:刑事法上犯罪被害人權利保護之研究
論文名稱(外文):The research of the protection of criminal victim''s right on criminal justice
指導教授:鄭昆山鄭昆山引用關係
指導教授(外文):Kun-shan Cheng
學位類別:碩士
校院名稱:國立中正大學
系所名稱:犯罪防治研究所
學門:社會及行為科學學門
學類:綜合社會及行為科學學類
論文種類:學術論文
論文出版年:2008
畢業學年度:96
語文別:中文
論文頁數:120
中文關鍵詞:犯罪被害人刑事訴訟程序損害回復制度修復式司法
外文關鍵詞:restorative justicecriminal procedurecriminal vict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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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行為,是人類社會始終存在的狀態之一,被害人在刑事司法之角色地位,以及其對犯罪之處分權,亦隨時代演進不斷更迭。自現代國家掌控刑事司法制度並確立了刑事紛爭解決的模式後,犯罪被害人即被排除在刑事司法制度外,犯罪學及刑事法學的研究上,均是以犯罪者或被告為研究核心,傳統刑事司法的重心偏重於對被告人權的重視,而忽視被害人之權利以及損害回復之需求。但是回歸原點,被告與犯罪被害人才是刑事事件的當事人,刑事司法制度中若無法聆聽當事人的聲音、無法平衡考量當事人的需求,犯罪被害人受到的傷害將無法平復,對被告的懲罰也不具社會意義。因此本文針對現代刑法犯罪被害人在刑事法上之權利進行研究,分析比較各國法制之優劣得失,以作為我國之立法參考。

現代各國在刑事司法程序中,以透過加害人與被害人和解、加害人對被害人賠償之形式,使「行為人對被害人損害之回復」事實上影響到刑罰權之發動及行使,基於此一國際趨勢,本文亦論及「損害回復制度」的發展情形,為確保被害人之實益,使被害人享有訴訟程序式的參與權,本文主張以「行為人與被害人之和解」作為解決紛爭的手段,限制國家刑罰權的發動,提出在刑事司法體系中建立損害回復制度的建議。

最後,並就被害人在訴訟程序中及犯罪事件後之補償措施加以討論,針對其在運作上,因受限於補償實務機關的心態,以及對補償制度的性質、目的及弁鄍摩鉒u正掌握,使被害人保護法所能發揮之保護被害人的效果極為有限,對於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的運作缺失,本文亦一併提出加以檢討。
In Taiwan, the law science researchers have been ignoring how to protect the criminal victim’s right. Taking this into consideration, this article points out the drawback of criminal victim’s prosecution status and rights in our country by comparing with the criminal victim’s status and right in the other country and brings out that we should provide reasonable right and status to our victims in criminal prosecution —prosecution subject and prosecuting right concerned to emphasize the balance of victim’s right and defendant’s right.

Under the limited judicial resources and increasing criminal cases and the lack of the ability to resolve the criminal problems of the punishment based on retribution , a series of special criminal procedures come into being, such as plea bargaining and criminal mediation. The criminal mediation refers that, in the criminal case, through the process of face-to-face contact between the offender and the victim ,the aim is to promote the communication and exchange of two parts, and to determine the solution of the crime. By taking restorative justice as core, the value structure of victim-offender mediation consists of just value and efficiency value. Survey of the victim-offender mediation system in Germany gives important reference for construction of victim-offender mediation system in Taiwan. Based on the view of the protection of victim, this article suggests that the mediation system from the Restorative Justices should be ruled on the “Summary Procedure”and “Mediation Mechanism”under the criminal judicial system in Taiwan.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1
第二節 研究方法與步驟 2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3
第二章 犯罪被害人保護之基礎構想 5
第一節 人性尊嚴的尊重 5
第一項 人性尊嚴的概念 5
第二項 被害人之人性尊嚴的尊重 7
第二節 憲法上權利的保障 7
第一項 基本權的保障 7
第一款 基本權的概念及弁
中文部分
書籍
王兆鵬(2004),美國刑事訴訟法,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李美琴、陰珚q(1995),犯罪被害人保護之研究,行政院法務部。
李鴻禧(1999),憲法與人權,元照出版公司。
李建良(2000),憲法理論與實踐(二),學林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李震山(2001),人性尊嚴與人權保護,元照出版公司。
林山田(2001),刑法通論(下),作者自版。
林山田(2000),刑事程序法,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林山田、林東茂、林燦璋合著(2002),犯罪學,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林山田,甘添貴主持(2000),「刑事法系列研討會(一)—如何建立一套適合我國國情的刑事訴訟制度」,學林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林鈺雄(2004),刑事訴訟法(上)—總論編,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林鈺雄(2004),刑事訴訟法(下)—總論編,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林國賢(1992),自訴制度,三民書局。
林俊益(2002),程序正義與訴訟經濟—刑事訴訟法專題研究,元照出版公司。
吳麗琪譯,Claus Roxin著(1998),德國刑事訴訟法,三民書局。
高金桂(2000),刑事法系列研討會(一),如何建立一套適合我國國情的刑事訴訟制度,學林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陳新民(1999)中華民國憲法釋論,作者自刊。
釦荈砥B蔡茂寅、蔡宗珍、陳銘祥、周志宏合著(1999),現代憲法論,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陰珚q(2000),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之實用權益,永然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郭建安(1997),犯罪被害人學,北京大學出版社。
黃朝義(2006),刑事訴訟法,一品文化出版社。
張平吾(1996),被害者學,中央警察大學出版社。
張平吾(2003),被害者學概論,中央警察大學出版社。
張甘妹(1999),犯罪學原論,作者自版。
傅崑成(1991),美國憲法逐條釋義,三民書局。
趙昌平、黃武次、黃勤鎮調查(2002),有關『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施行後,法務部辦理情形及其執行成效之專案調查研究報告,監察院。

其他
中華民國犯罪學學會編輯小組主編(2007),刑事司法與犯罪學研究方法,中華民國犯罪學學會出版。
甘添貴教授祝壽論文集編輯委員會(2002),甘添貴教授六秩祝壽論文集—刑事法學之理想與探索第四卷:刑事政策與立法論,學林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司法院司法行政廳編(1999),檢舉人被害人及證人保護之研究,司法院秘書處。
台灣刑事法學會編著(2002),刑事訴訟法最新增修與實踐,學林文化有限公司。
法務部編印(1998),犯罪被害人保護研究彙編,法務部印行。
法務部編印(1999),法務部檢討暨改進當前刑事政策研究小組研究資料彙編,法務部印行。

期刊
王正嘉(2004),刑事司法上被害人保護及其與犯罪人關係-一個批判的省思,月旦法學雜誌第110期,頁125-143。
王兆鵬(2004),建構我國速審法之芻議-以美國法為參考,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第33卷第2期,頁137-206。
王兆鵬(2004),論刑事訴訟新增訂之協商程序(上),司法周刊第1181期,頁2-3。
王兆鵬(2004),論刑事訴訟新增訂之協商程序(中),司法周刊第1182期,頁2-3。
王兆鵬(2004),論刑事訴訟新增訂之協商程序(下),司法周刊第1183期,頁2-3。
王梅英、林鈺雄(1998),從被害者學談刑法詐欺罪,月旦法學雜誌第35期,頁96-102。
余振華(2004),我國新增量刑協商程序運用之芻議,法學講座第28期,頁62-78。
宋重和(2007),刑事訴訟程序中被害人地位之探討(三),法務通訊第2328期第5版,頁3-6。
何賴傑(1999),論我國刑事簡易程序與德國『簡化之刑事程序』之比較研究,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集刊第2期,頁77-101。
林輝煌(1998),建構犯罪被害人之司法保護體系-美國制度之借鏡,律師雜誌第223期,頁17-36。
林山田(1999),論刑事程序原則,台大法學論叢第28卷2期,頁65-140。
林俊益(1999),刑事簡易程序修正後實務運作之檢討,政大法學評論第61期,頁421-443。
林鈺雄(1999),保安處分與比例原則及從新從輕原則-評大法官釋字第四七一號解釋,台灣本土法學雜誌創刊號,頁93-108。
林麗瑩(2004),有關協商程序的幾點看法,法學講座第29期,頁32-37。
吳巡龍(2003),我國宜否擴大採用認罪協商制度以減輕司法負荷,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50期,頁91-108。
柯爾納、鄭昆山、盧映潔(2003),德國如何在刑事程序中改善被害人的地位-以『行為人與被害人調解制度』為討論重點,軍法專刊第49卷第4期,頁21-31。
竟皏矷]2005),犯罪被害人保護發展趨勢之探討,刑事法雜誌第49卷4期,頁22-56。
閉K金(2003),修復式正義的實踐理念與途徑-參與式刑事司法,犯罪與刑事司法研究第1期,頁37-66。
釧v力(2002),基本權利的起源與發展,月旦法學教室試刊號,頁84-90。
釧v力(2002),基本權弁遄A月旦法學教室第2期,頁72-80。
莊忠進(2003),論回復性司法,警學叢刊第33卷第4期,頁55-74。
陳曉明(2006),修復性司法評析,法令月刊,頁55-65。
陳運財(2004),協商認罪制度的光與影,月旦法學雜誌第110期,頁230-248。
陳祖輝(2003),論復歸式正義在刑事司法上的意義與實踐,元培學報第10期,頁65-79。
陳慈陽譯,Hans D.Jarass著(2003),基本權作為防衛權及客觀原則規範,月旦法學雜誌第98期,頁31-42。
黃朝義(2005),犯罪被害人參與訴訟制度,月旦法學教室第27期,頁93-100。
張麗卿(2004),美國與德國之協商實務,法學講座第28期,頁45-50。
張平吾(2001),犯罪被害研究在世界各地之發展現況及趨勢,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學報第2期,頁125-151。
楊雲驊(2000),秘密證人與公正審判程序-我國大法官會議解釋與德國聯邦憲法法院裁判的比較分析,刑事法雜誌第44卷3期,頁1-51。
楊雲驊(2003),憲法上正當法律程序之保障,法學講座第24期,頁1-11。
廖尉均(1999),認罪協商之理論與實務-兼論我國刑事簡易程序,刑事法雜誌第43第6期,頁58-109。
廖尉均(2005),犯罪被害人刑事訴訟權利之保護,刑事法雜誌第49卷4期,頁95-113。
劉邦繡(2002),由犯罪被害人觀點檢視現行刑事司法制度,刑事法雜誌第46卷4期,頁74-95。
劉秉鈞(2004),刑事訴訟法新增協商程序規定之檢討,法學講座第28期,頁51-61。
蔡清遊(2004),簡述刑事訴訟新增訂協商程序之實務運作,法學講座第28期,頁40-44。
蔡宗珍(1999),人性尊嚴之保障做為憲法基本原則,月旦法學雜誌第45期,頁99-102。
蔡茂寅(1999),平等權,月旦法學雜誌第46期,頁111-117。
鄭善印(2005),警察對犯罪被害人保護策略之研究,刑事法雜誌第49卷4期,頁1-21。
盧映潔(1992),由刑事訴訟之訴訟參加制度談被害者權的保障,刑事法雜誌第36卷2期,頁46-61。
盧映潔(2002),論被害人補償制度中排除條款的適用問題—以德國法為說明,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第31卷3期,頁185-236。
盧映潔(2004),死刑存在=犯罪被害人之保護?—簡論德國與台灣之被害人保護措施,月旦法學雜誌第113期,頁93-109。
盧映潔(2005),犯罪被害人保護在德國法中的發展-以犯罪被害人在刑事訴訟程序中的地位以及「犯罪人與被害人均衡協商暨再復原」制度為探討中心,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第34卷3期,頁165-276。
謝志鴻(2004),從日本現行刑事訴訟法簡述罪狀認否制度,法學講座第29期,頁27-31。
謝協昌(2007),論犯罪被害人權利保護之理論基礎,刑事法雜誌第51卷1期,頁30-64。
謝如媛(2005),修復式司法的現狀與未來,月旦法學雜誌第118期,頁41-51。

博碩士論文
李卓儒(1997),西方犯罪(刑事紛爭)處理程序之演變,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周思嘉(2003),論犯罪被害人參與刑事司法機制的建構,輔仁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林秉暉(2001),認罪協商法制之研究,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
施一帆(2004),犯罪被害人之刑事訴訟地位與補償法制,國立成奶j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徐瑞婷(2004),被害人與被告在刑事程序中地位之比較研究,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碩士論文。
釩T雄(2000),認罪協商制度之研究,輔仁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陳業鑫(1998),認罪協商制度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
葛永輝(2003),犯罪被害人在刑事訴訟程序上應有之地位與權能之研究,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碩士論文。
黃于玉(1999),犯罪被害人之訴訟程序權-以美國法為中心,兼論我國刑事訴訟法之規定,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張永宏(2001),論檢察官起訴裁量權的司法審查—以公訴權濫用為中心,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
廖尉均(2001),從認罪協商論我國刑事簡易程序,國立台北大學法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
賴帥君(2001),論我國刑事簡易程序之協商機制,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謝協昌(1994),犯罪被害補償之研究,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戴遐齡(2000),我國簡易訴訟程序與認罪協商,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外文部分
Allison, Morris and Maxwell Gabrielle (2000), Integrating a Victim Perspective within Criminal Justice, 2nd Ed.

Ilyssa, Wellikoff (2003), Victim-Offender Mediation and Violent Crimes: On the Way to Justice, 5 Cardozo J. Conflict Resol. 1, 1-9.

Smith, Janelle (2003), CURRENT PUBLIC LAW AND POLICY ISSUE: Peacemaking Circles: The "Original" Dispute Resolution of Aboriginal People Emerges as the "New"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Process, 24 Hamline J. Pub. L. & Pol''y 329, 329-367.

Ulrich, Gretchen (1999), CURRENT PUBLIC LAW AND POLICY ISSUES: WIDENING THE CIRCLE: Adapting Traditional Indian Dispute Resolution Methods To Implement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and Restorative Justice in Modern Communities, 20 Hamline J. Pub. L. & Pol''y 419, 419-452.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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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正嘉(2004),刑事司法上被害人保護及其與犯罪人關係-一個批判的省思,月旦法學雜誌第110期,頁125-143。
2. 王正嘉(2004),刑事司法上被害人保護及其與犯罪人關係-一個批判的省思,月旦法學雜誌第110期,頁125-143。
3. 王兆鵬(2004),建構我國速審法之芻議-以美國法為參考,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第33卷第2期,頁137-206。
4. 王兆鵬(2004),建構我國速審法之芻議-以美國法為參考,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第33卷第2期,頁137-206。
5. 王兆鵬(2004),論刑事訴訟新增訂之協商程序(上),司法周刊第1181期,頁2-3。
6. 王兆鵬(2004),論刑事訴訟新增訂之協商程序(上),司法周刊第1181期,頁2-3。
7. 王兆鵬(2004),論刑事訴訟新增訂之協商程序(中),司法周刊第1182期,頁2-3。
8. 王兆鵬(2004),論刑事訴訟新增訂之協商程序(中),司法周刊第1182期,頁2-3。
9. 王兆鵬(2004),論刑事訴訟新增訂之協商程序(下),司法周刊第1183期,頁2-3。
10. 王兆鵬(2004),論刑事訴訟新增訂之協商程序(下),司法周刊第1183期,頁2-3。
11. 王梅英、林鈺雄(1998),從被害者學談刑法詐欺罪,月旦法學雜誌第35期,頁96-102。
12. 王梅英、林鈺雄(1998),從被害者學談刑法詐欺罪,月旦法學雜誌第35期,頁96-102。
13. 余振華(2004),我國新增量刑協商程序運用之芻議,法學講座第28期,頁62-78。
14. 余振華(2004),我國新增量刑協商程序運用之芻議,法學講座第28期,頁62-78。
15. 宋重和(2007),刑事訴訟程序中被害人地位之探討(三),法務通訊第2328期第5版,頁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