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以皮德思(Richard S.Perers )道德教育思想為核心。先論其教育哲學的概 念,以了解其哲學思想與方法;次則暺述其教育理論與道德理論,以為探究皮氏道德 教育思想的基礎;最後再由道德教育的概念與道德教育的實施等兩方面,來探討皮德 思的道德教育思想。 就教育哲學的概念而言,皮德思認為哲學的兩項主要任務乃是分析與論證。因此皮氏 的教育哲學秉此理念,由概念分析來了解教育問題的癥結,再以論證的方式,尋出最 妥切的行動方向;就教育理論而言,皮氏所提出的「合價值性」、「合認知性」及「 合自願性」等三個規準為其思想核心;在道德論方面,從道德的前提、起源、規準乃 至於道德的內涵。皮德思皆有完整深入的探討;而皮德思的道教育,則希望兼顧理性 及情性的陶冶、形式與內容的發展及理性與習慣的互濟,並在善用權威的情形下,培 養出具有意志力、真切感及理性批判能力的道德自由人。 總括而言,皮德思的道教育思想,於概念澄清上,有相當豐碩的成果,對其教育規準 及道德程序性原則,持批判懷疑觀點者雖不乏其人,然於整體上,皮德思仍然掌握了 正確的方向。對教育哲學及道教育理論有不容置疑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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