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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管制政策之主要目的,在控制一定面積土地上的人口密度,合理配置各使用 分區間的公共服務空間,政策執行旨在使土地使用合理化,而符合使用標準,達成「 地盡其利,地利共享」之目標。因此政策措施可區分為:(一)人口探制(二)消除不相 容地土使用(三)公共設施用地提供(四)提升生活品質(五)土地稅賦合理化等措施. 政策經由執行後可形成兩種結果, 即政策產了與政策影響, 政策影響系指經由政策產 出後, 對實際生活上, 或標的團體行為以及態度模式改變之結果. 一項政策行動主要目的即規制與配置, 其結果均將導致資源的分配或再分配本文研究 界定政策影響則在價值的分配之上, 并分由土地價值與社會偏好價值途徑加以分析研 究. 土地價值係屬經濟價值, 而社會價值則采居民對生活滿足或疏離的遷徒模式加以界定 。 今日台灣地區都市生活品質日趨低落的一個主要原因,即在於都市的惡性膨脹,由於 都市化結果,人口集中於少部份都市地區,區域與區域之間發展極不均衡,就都市本 身而言,則因人口密度過高,致使生活品質日益敗壞,生活機會差距拉大,公共設施 不足形成過度都市化的柏拉圖失效。 土地價格不合理的上不漲,加上政策之執行嚴格與松馳的發展成本競爭,在影響土地 價格與社會偏好價值的分配。 實證結果,本文研究經變異數分析Duncan測試, 簡單回歸分析與多元逐步回歸分析之 統計方法證實, 政策的確會影響土地價格分配與配居民對於生活滿足或疏離而作之遷 徒. 原於民國65年間台灣地區居民注重地方稅賦而作遷徙之模式也於民國74年間改為 注重公共投資的層次因素. 基於研究發現, 本文研究進而提出幾項建議, 包括台灣省、高雄市應速建立土地使用 管制,從嚴執行容積管制,嚴禁不相容土地使用;土地使用管制政策應與現階段環境 保護政策從事整合,共同達到提升環境品質與防止公害之目的;應以政策管制政策指 導,綜合市場機能,防止土投機;第二階段土地改革政策指令速予確立,目標與步驟 應予明確而層次化,最後應建立以民意為依歸之導向,尊重「公共氛擇」偏好表示, 促使土地使用管制政策平等與效率兼顧之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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