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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或有權利分析法(Contingent Claim Analysis, CCA)評價不同發行條件下之可 轉換公司債,並對台灣可轉換公司債之市場價格進行實證研究。 理論價值的計算是採用Merton (1974)所導出的偏微分方程式(Partial Differential Equation),以有限差分法(Finite Difference Method)在不同的邊界 條件限制下所求出,並與市場價格相比較,探討可能之差異原因。研究期間自七十九 年十月一日至八十一年二月二十七日,研究對象為國內已上市之八種可轉換公司債。 使用資料均為次級資料,來源為證券交易市場之收盤價、金融統計月報及各公司之公 開說明書。 實證結果如下: 1.以敏感性分析測試的結果,CCA 法所計算出的可轉換公司債價值與現有之財務理論 及觀念並不違背。 2.根據配對t 檢定及母數統計檢定的結果,理論價值與實際價值之有顯著的差異。 3.本研期間之可轉換公司債市場是無效率的。理由如下: ⑴可轉換公司債價格與標的股票價格走勢相反。 ⑵可轉換公司債價格低於其轉換價值。 ⑶可轉換公司債之成交量很小,無法反映其真實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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