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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的目的在藉由評估受虐婦女進駐中心前 , 因應婚姻暴力事件的 「內外資源」及探討受虐婦女於進駐庇護中心後與社會工作人員共同因應暴力的策略中 , 探究其間的效果,期待探尋有效暨成功的暴力因應策略以提昇社會工作「責信」的專業服務品質。本研究使用質化研究方法, 研究者稟持賦權(empowerment)的觀點參與受虐婦女庇護工作,以參與觀察法、文件分析、深度訪談法等進行資料的收集。研究對象以天主教善牧社會福利基金會庇護所內的10個婦女為樣本。 研究結果發現受虐婦女進駐中心前的生存策略,達到成功因應制暴的顯著內外資源之策略包括: 一.成功運用「內在資源」的個人策略方面: 婦女使用「 受虐事實的蒐證與評估」、「向社區鄰里揭露受虐的事實與迷思」、「使用身體技巧抵抗性 暴力」、「使用防衛技巧」、「使用藥物協助制暴」、「察覺暴力線索鍵避免受暴」, 均是國內首先發現的策略。另使用「幽默」、「忽略」、「仿同」等策略,這是國內首例發現較為積極的正向因應暴力的方式。二.求助外在資源的正式與非正式系統方面: 婦女使用「連結婆家系統」、「打破隔離求助娘家」、「聯合鄰居資源」、「求助曾經成功因應 婚暴事件處置的婦女」、「求助上司支持制暴」等連合非正式系統達聯合制暴與進行兒童 保護達顯著制暴的效果。而婦女求助正式系統發現制暴的成功因應策略包括: 向警察「具體指證暴力行為」、「指出威脅婦女及孩童人身安全的暴力証據」、「請求協助勒戒等 非法犯罪行為的治療」;向法官「請求判決離婚之要件」及「持續與庇護追蹤輔導組聯繫 」,以上等因應策略皆是國內首次發現。 研究結果發現受虐婦女進駐中心後, 達到成 功因應暴力事件的顯著效果包括: 一.成功運用「內在資源」的個人策略方面:婦女繼續延用庇護前達顯著效果的個人策略外,使用「向法院獲取判決離婚的權益取得」合併「提 出離婚與給予機會雙重策略的進行」, 除達積極自我防衛效果外, 無形中也增加了施虐者持續接受治療的動機; 而使用「合理化」、「潛抑」等心理防衛機轉達自我保存; 使用「 昇華」、「幽默」、「仿同」除成為重新經歷人際再社會化的催化劑, 並產生正向改變的影響。二.求助外在資源的正式與非正式系統方面:當婦女求助非正式系統採取「請求支持婚姻及處置的自決」並「揭露受虐事實及迷思」等策略, 則較可獲得非正式系統的支持;「請求朋友協助(或娘家手足)連結非正式系統訊息」可化解婦女與非正式系統隔絕的危機;「參與自助團體」的策略運用, 似乎萌芽出婦女自我增強(empower)的力量。而當婦女求助正式系統比較其進駐後成功因應策略的結果包括:1.求助庇護所延長庇護, 減少暴力威脅獲得人身安全的維護; 2.法律權益的獲得, 是控制及避免受暴的利器與權利;3.接近資源的結果, 協助自決與自我滿足;4.求助社工員連結服務輸送體系, 促進服務過程的有效性; 5.研究者參與婚暴問題解決策略的過程, 亦是婦女賦權的實務過程。三.婦女形成改變的要素包括: 1.覺察婚姻親密關係; 2.資源的連結; 3.問題解決的技巧與能力; 4.倡導權益; 5.參與的專業關係;6.婚姻暴力迷思與秘密的解放。最後,本研究發現庇護工作的角色: 婦女似乎期待專業知能與專業關係,但不欲具權威方式的介入。在婦女「改變」的要素顯示結合了專業主義與女性主義倡導模式,此一發現與國外有關庇護服務的有效方式吻合。另婦女若能獲得充份的了解與支持,就有較大的機會接近資源, 並增加在生態體系中獲取優勢的能力, 此一發現與研究中強調實務工作「賦權」的觀點不謀而合。 經由上述的研究結果發現,本研究就庇護工作上達「責信」的服務效果, 就此理念針 對庇護所因應受虐婦女的問題及需要,在實務上提出因應策略, 並在後續研究上及社會政策上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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