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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范嘉紋
研究生(外文):Fan, Chia-Wen
論文名稱:消費者與金融業者間消費借貸爭議之解決機制—以雙卡利率與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為中心
論文名稱(外文):Resolution Mechanism for the Dispute of Consumption Loan between Consumers and Financial Institutions--Based on Double Credit Card Interest Rate and Consumer Debt Clearance Act
指導教授:陳猷龍陳猷龍引用關係
指導教授(外文):Chen, Yiu-Lung
口試委員:涂春金黃宏全
口試委員(外文):Tu, Chun-JinHuang, Hong-Quan
口試日期:2011-01-14
學位類別:碩士
校院名稱:輔仁大學
系所名稱:法律學研究所
學門:法律學門
學類:一般法律學類
論文種類:學術論文
論文出版年:2011
畢業學年度:99
語文別:中文
論文頁數:354
中文關鍵詞:契約自由雙卡利率非市場力量違約金民法第205條卡債風暴破產法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替代性紛爭解決卡債協商機制協商前置主義債務清償方案債權人會議薪資所得者更生程序自用住宅借款特別條款消費者保護免責制度擔保債權無擔保債權信用諮詢財力測試最佳利益原則金融業者
外文關鍵詞:Freedom of ContractDouble Credit Cards’ Interest RateNon-Market PowerStipulated PenaltyArticle 205 of Civil LawCard-Debt ProblemBankruptcy LawConsumer Debt Clearance Act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the Card-Debt Negotiation Mechanismthe Principle of Preceding NegotiationDebt Repayment ScheduleCreditors’ SessionRehabilitation Procedure of a Salary Earnerthe Special Clause of Home LoanConsumer ProtectionDischargeable SystemSecured ClaimsUnsecured ClaimsCredit CounselingMeans TestThe Best Interest RuleFinancial Instit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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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自由是民法的大原則,然消費者與金融業者具有先天資訊上的不平等,為避免私法自治遭濫用或扭曲,國家以行政手段或立法規範調整當事人間法律關係,可謂有其介入之正當性及必要性。或許,上開措施可使消費者得以與金融業者站在較對等的平臺締約,但實際上金融業者仍有較強大締約實力,藉由躲到民法第205條年利率百分之二十保護傘下,合法化其從消費者取得高額利息之締約行為。惟近年來消費者保護聲浪升高,應實質認定契約條款是否公允,而非形式上認定是否不超過年利率百分之二十。此外,以「非市場力量」壓抑市場利率,恐有礙金融業發展,故不宜斷然調降第205條之利率上限,但仍應有相關配套措施以保障弱勢之消費者。
雖然法院外替代性紛爭解決(ADR)機制可某程度達到訴訟經濟功能,然而「卡債協商機制」成效不佳,且現行破產法過時不符實際,又因應「卡債風暴」之影響,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終於在各方妥協下完成立法。首先,本條例性質上為破產法之特殊債務清理程序,採更生及清算程序雙軌制,符合聲請要件之聲請人有選擇權。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並要求債務人涉及對於金融機構因消費借貸、自用住宅借款、信用卡、現金卡契約而負債務等四種法定債務類型,始須在聲請更生或清算前,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請求協商債務清償方案,即所謂的「協商前置主義」。其次,本條例特重程序利益保護原則及費用相當性原理,酌採「債權人會議裁量化」,並創設更簡易、迅速之「薪資所得者更生」程序(條例第64條)。再者,為強化消費者之保護及賦予其重生機會,而特於債務清理法上明文「免責制度」, 但為避免引發消費者道德危險,有賴立法者設計嚴謹的免責制度以及司法者審慎權衡雙方權益,在消費者保護與貸放業者之受償權間設定衡平支點。
本條例通過後,不可避免地對金融機構之衝擊,銀行業勢必要採取防範措施,強化良好的業務能力以及重視風險管理以激發良性循環。同時,我們有迫切需要加強債務人之基本能力或常識、提升債務人更生之信心,尤其是,債務人應竭盡履行說明之義務與提出相關資料以顯示其誠意,供承辦法官判斷。總而言之,我們由衷期使債務清理選擇利用之結果能符合雙方當事人之最佳利益。

Although freedom of contract is a major principle of civil law, there is by no means equality of information between consumers and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o avoid abusing or twisting private ordering, it is legitimate and indispensable for the state to adjust the parties’ relationship by way of administrative means and legislative regulations. Perhaps, the above measure may facilitate the equal condition between consumers and financial institutions, but as a matter of fact, financial institutions possess substantial power to conclude a treaty. They are under the protection of Article 205 of Civil Law so that they can earn high interest from consumers legitimately. In recent years, however, with the rise of consumer protection, we are not supposed to nominally observe whether the interest rate per year in the clause is higher than 20%, but practically examine whether the clauses of the treaty are fair. Moreover, suppressing the interest rate of the market by means of non-market power may thwart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onetary industry, so we shouldn’t lower the interest rate regulated by article 205 of Civil Law abruptly. Nevertheless, we have to adopt relevant auxiliary measures in order to protect consumers who are at a disadvantage.
To some degree, the mechanism of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can lessen the economic burden of lawsuits, but the card-debt negotiation mechanism doesn’t function well. Besides, the Bankruptcy Law is out of date so that it doesn’t meet the reality. In addition, due to the influence of card-debt problems, the Consumer Debt Clearance Act is finally carried out by compromise. First of all, the Act intrinsically is a special consumer liquidation procedure of the bankruptcy law, and it embraces the two-track system which contains rehabilitation and liquidation. That is, the petitioner who meets the requirement of the rule has a dual option. The Act requests the debtors ask their largest creditor for negotiation about debt schemes before applying for rehabilitation or liquidation when they are in debt to different financial institutions due to four statutory loan types: consumption loan, home loan, credit card and cash card. This is so-called the principle of preceding negotiation. In the second place, the Act stresses the protective rule of procedural benefit and the principle of equal expense particularly. It involves the rule of discretionary creditors’ session, and establishes quicker and easier rehabilitation procedure of a salary earner (article 64). In the third place, to reinforce the consumer protection and give debtors a refresh-start opportunity, the Act proclaims dischargeable system. On the other hand, to prevent consumers from moral hazard, lawmaker should draw thorough dischargeable system up and the judiciary should take both rights of the parties into account deliberately for the sake of a balance of rights between consumers and creditors.
After the Act passes, it inevitably creates a great impact on certain financial institutions. For one thing, it is imperative for bank operators to take the initiative in preventive measures. For another, they also have to strengthen good professional skills and emphasize risk management to stimulate a benign circle. Meanwhile, we necessarily increase debtors’ common sense or knowledge, and enhance their confidence toward rehabilitation. Above all, debtors are required to perform the explanatory obligation and submit relevant information to the judge taking the case to display their sincerity at full stretch. Overall, we truly anticipate that the consumer liquidation code can bring the greatest benefit to both parties.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 4
第二節 研究目的 7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範圍 9
第四節 研究架構 10
第二章 消費者權之內涵 15
第一節 消費者保護之發展 15
第二節 消費者保護信用權之內涵 17
第一項 維護信用及保護債務形成 19
第一款 金融機構提供資訊之先契約義務 19
第二款 漸進式締約程序 21
第一目 消費者解約權 21
第二目 訂立不動產房貸契約之保護措施 23
第三款 消費者信用權受貶損時之救濟24
第二項 債務清理程序選擇權 25
第一款 程序轉換法理 26
第二款 豪宅條款 27
第一目 個人債務清理程序之豪宅條款 27
第二目 兩顆太陽的競合 30
第三項 本文見解 31
第三章 契約自由原則及其限制 35
第一節 契約自由原則與其限制 35
第一項 契約自由原則 35
第二項 契約自由原則之限制 38
第二節 利息與利率約定之正當性 40
第三節 約定利率的法定限制 44
第一項 各國利率上限 44
第二項 我國民法利率上限 47
第三項 複利禁止原則 48
第四節 定型化契約 49
第一項 定型化契約之概念 49
第一款 定型化契約與定型化契約條款 49
第二款 定型化契約之規制 50
第二項 民法第247條之1條及消保法第12條之適用 53
第三項 保證契約與消保法之適用 54
第一款 保證契約與消費關係 54
第一目 實務問題 54
第二目 其他實務見解 56
第三目 學說見解 59
第二款 本文見解 61
第四章 雙卡利率之問題 63
第一節 實務與學說 63
第一項 概述 63
第二項 銀行實務 64
第三項 司法實務 67
第一款 循環利率 68
第二款 違約金 70
第四項 學說 74
第一款 定型化循環利息條款 75
第一目 概述 75
第二目 學說 76
第三目 本文見解 76
第二款 遲延繳款違約金條款 79
第二節 消費者權與自由經濟之拔河 82
第三節 雙卡利率不降之配套措施 88
第四節 本文見解 94
第五章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背景與立法特色 101
第一節 美國次級房貸與卡債風暴背景 101
第一項 美國是個佃農社會 101
第二項 信用積分制度與美國夢的謊言 104
第三項 全世界上了癮的債 106
第四項 重建制衡機制 107
第二節 我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草案催生背景 109
第一項 破產法過時 109
第二項 卡債風暴 111
第三項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立法必要性 114
第三節 債務清理程序之意義 116
第四節 消費者債務清理程序之目的機能 117
第一項 調整關係人之權利義務關係 117
第二項 保障債權人之公平受償 118
第三項 謀求債務人經濟生活之更生 118
第四項 健全社會經濟發展 120
第五節 我國破產法與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120
第一項 我國破產法主要缺失 120
第一款 涵蓋範圍與體例設計 121
第二款 破產法中之破產程序 122
第一目 就債權人言 122
第二目 就債務人言 122
第三目 就社會面言 123
第四目 就破產程序面言 123
第三款 破產法中之和解程序 123
第二項 消費者債務清理法之立法型態與特色 125
第一款 消費者債務清理法之立法型態 126
一、清算型破產 126
二、和解型破產 126
三、個人重整制度 126
第二款 我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立法特色 127
第一目 清算程序修正重點 128
第一、清算程序利用之擴大 128
一、聲請資格 128
二、清算程序宣告的原因 128
三、費用的預繳 128
四、單一債權人及同時廢止原則 129
第二、清算財團之減縮 130
一、固定主義兼採膨脹主義 130
二、清算財團之財產 131
三、債務人免責之限制 132
第三、自由財產擴大 132
一、破產程序開始後破產人取得的財產 132
二、專屬權利及禁止扣押之財產 132
三、債權人會議決議返還或拋棄之財產 132
第四、債務人生活之限制 133
第五、協商前置 134
第二目 更生程序之特色 134
第一、聲請及撤回之限制及要件 134
第二、程序簡化與透明化 135
第三、債權人會議之可決 136
第四、自用住宅特別條款 136
第五、債務人生活限制 137
第三目 協商前置與更生及清算程序之選擇 138
第六節 我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評析與建議 143
第一項 債務清理程序開始之要件 143
一、適用對象 143
二、程序轉換 144
三、名詞定義 145
四、強制執行之限制 145
五、債權人平等原則之疑義 145
六、債權人債務清理聲請權 146
第二項 程序之簡化 147
一、期日之起算 147
二、更生監督人或清算管理人之選任必要性 147
三、債務人法律行為之撤銷 147
四、抗告之限制 148
五、救濟途徑之疑慮 148
第三項 雙軌制之設計 149
一、更生程序適用對象之限制 149
二、債權人之求償對象 149
三、立法矛盾情形 150
四、固定主義兼採膨脹主義 150
第六章 消費者債務清理法之協商機制與薪資所得者更生程序之探討 153
第一節 日本之個人裁判外債務清理制度 154
第一項 私的整理 154
第二項 特定調停 156
第二節 我國之協商機制 158
第一項 我國協商建置之初衷 158
第二項 我國債務人與金融業者間之協商實務 160
第一款 銀行公會辦理之無擔保債務協商機制 160
第一目 債務協商機制成效不彰 160
第二目 對已參與協商之債務人不公平 161
第三目 無法達到協商前置主義制度之目的 162
第四目 實務認定莫衷一是 163
第一、須協商後發生不可預期之情事變更 163
第二、情事變更或意思不健全或不自由之情形 164
第三、客觀上非成立協商時所能預期 164
第四、非因故意浪費或其他不利償還之行為 165
第五目 規範不足 165
第六目 小結 166
第一、2006年已協商成功者聲請更生清算之限制 166
第二、「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致履行顯有重大困難」之解釋 168
第三、聲請更生或清算前之協商聲請對象 171
第四、二次協商之必要性 172
第五、平等原則之疑義 173
第二款 自2008年4月11日起實務運作 173
第一目 債務協商申請及成立認可之數字 173
第二目 債務協商成立之清償方案 179
第三款 檢討分析 181
第四款 小結 184
第三節 債權人會議 185
第一項 債權人會議之功能 185
ㄧ、資訊之開示與蒐集 185
二、監督程序之進行 186
三、表決議案 186
第二項 我國債權人會議之設計 186
第一款 更生程序與清算程序方面 186
第一目 更生程序方面 186
(一) 書面表決 187
(二) 消極同意 187
(三) 法院逕行認可 187
第二目 清算程序方面 188
(一) 不召開債權人會議為原則 189
(二) 由法院裁定代替其決議 189
第二款 由法院指揮債權人會議之進行 189
第三款 出席及列席之義務 190
第四節 薪資所得者更生程序之運用 190
第一項 日本民事再生法 190
第一款 小規模個人再生及薪資所得個人再生之關係 191
第二款 小規模個人再生最低清償基準 191
第三款 薪資所得者再生程序之兩大特色與「可支配所得基準」之計算 192
第二項 我國薪資所得者更生程序 195
第一款 收入固定性 196
第一目 社會福利性質之補助 197
第二目 穩定收入期間產生變化 199
第三目 更生期間發生可預期之重大事由 200
第二款 更生方案條件公允之認定 201
第一目 條件公允之內涵 202
第二目 可處分所得 202
第三目 法定最低清償額 204
第四目 本文見解 205
第三款 小結 209
第七章 債務清理法之免責制度 213
第一節 免責之立法主義與理論基礎 213
第一項 立法主義之選擇 213
一、免責主義 213
二、不免責主義 213
第二項 免責主義之理論基礎 214
第一款 財產主體性更新說 215
第二款 經濟復甦之保障 215
第二節 美國消費者保護與破產免責制度之爭議 216
第三節 我國破產與消費者債務清理免責制度 219
第一項 我國現行的破產免責制度 219
第一款 當然免責規定 221
第二款 最低清償比例 221
第三款 不免責事由 221
第四款 免責之效力 222
第五款 信用消費債務之免責 222
第二項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免責制度 223
第一款 採裁定免責主義及債權消滅主義 223
第二款 擴大不免責事由 224
第三款 不免責事由之例外 226
第四款 明定不免責債務 226
第五款 明定免責之效力 227
第六款 明定免責之撤銷 230
第三項 消費者更生手段 232
第四項 債務免除之分析檢討 233
第八章 雙卡風暴與小額債務清理對金融機構之影響暨其因應措施 237
第一節 美國破產法借鏡 237
第一項 美國破產法概述 237
第二項 2005年防治濫用破產與消費者保護法 238
第一款 破產法之背景 239
第二款 破產法之變革 240
第三款 避免濫用破產制度方式 243
第二節 香港債務清理實務 244
第三節 我國金融機構之衝擊 245
第一項 卡債金融風暴對我國金融機構之影響 246
第二項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之影響 249
第ㄧ、信用評等方面 249
第二、金融機構獲利方面 249
第三、房貸成數方面 250
第三項 銀行授信因應對策 251
第一款 擔保授信 251
第一目「自用住宅借款特別條款」在更生程序之地位 252
第一、原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草案對於自用住宅借款特別條款的規範設計 252
第二、自用住宅借款特別條款引發之爭議 253
壹、將出現讓債務人坐擁豪宅之不合理現象 254
貳、金融機構將緊縮房貸銀根 254
參、對社會環境造成衝擊 254
第三、學者之解釋與回應 254
壹、許士宦 254
貳、鄭有為 255
第四、現行條文刪除一讀草案第55條之理由說明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 256
第五、刪除原一讀草案第55條後之影響 257
第六、增訂「個人購車及購物貸款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之影響 258
第二目 本文見解 260
第二款 無擔保授信 262
第一目 金融業者如何利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規定 263
第一、協商程序前置 263
壹、四種法定類型 263
貳、債權人「協商程序前置」之誘因 265
一、提供債權人較為充分之資訊 265
二、 賦予債務清償方案執行力 265
三、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清償方案 266
參、小結 267
第二、信用諮詢制度與財力測試 268
壹、信用諮詢制度 268
貳、財力測試 269
第三、「清算價值維持原則」與「最佳利益原則」271
第二目 金融業者及金管會其他因應對策 276
第一、授信政策面 276
第二、客戶帳戶管理面 279
第三、催收執行程序面 280
第四項 小結 282
第九章 結論 285
附錄一 信用卡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299
附錄二 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307
參考文獻 333
壹、中文書目 333
一、一般書目(依姓氏筆畫、出版年月) 333
二、學位論文(依姓氏筆劃、出版年月) 335
三、期刊論文(依姓氏筆劃、出版年月) 336
四、報紙及週刊(依出版日期) 341
五、網路資源及新聞 343
六、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釋 349
七、研究報告、講義或公報(依姓氏筆劃) 349
八、研討會 351
貳、外文書目 351
一、日文部分 351
(一)書目及期刊論文(依姓氏筆劃) 351
(二)日文網站 353
二、英文部分 353
(一)書本期刊(依字母順序) 353
(二)英文網站 354


壹、中文書目
一、 一般書目(依姓氏筆畫、出版年月)
01. 丁元普,「破產法釋義」,法學編輯社,1955年1版。
02. 王伯琦,「民法債編總論」,國立台北編譯館,1993年8月台初版第15次印行。
03. 王澤鑑,「基本理論債之發生」,債法原理第一冊,三民書局,2003年10月7刷。
04. 司法行政部民法修正委員會,「中華民國民法制定史料彙編」(下冊),1976年初版。
05. 朱柏松,「消費者保護法論」,翰蘆,2004年9月增訂版第三刷。
06. 何孝元,「民法債編總論」,三民,1991年10月重印三版。
07. 林誠二,「民法債編各論」(上),瑞興書局,2003年7月修訂二版。
08. 林益山,「消費者保護法」,五南,2008年8月三版一刷。
09. 林誠二,「債法總論新解:體系化解說」(下),瑞興書局,2010年初版。
10. 邱聯恭,「程序利益保護論」,臺大法學叢書,民事程序法之理論與實務第四卷,三民出版,2005年初版。
11. 胡長清,「中國民法債編總論」,商務,1977年10月臺三版。
12. 洪文瀾,「民法債編通則釋義」,文光圖書公司,1959年4月出版。
13. 施啟揚,「民法總則」,三民書局,2003年8月修訂版。
14. 馬維麟,「民法債編註釋書」(三),三民,1996年初版。
15. 耿雲卿,「破產法釋義」,五南出版,1996年4版3刷。
16. 孫森焱,「新版民法債編總論」(下),三民,2002年8月修訂版。
17. 孫森焱,「民法債編總論」(上冊),三民書局,2004年10月修訂。
18. 夏傳位,「禿鷹的晚餐—金融併購的社會後果」,中華民國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2005年7月。
19. 夏傳位,「塑膠鴉片」,行人出版社,2008年3月。
20. 陳榮宗,「破產法」,三民書局,2001年4月2版4刷。
21. 陳自強,「無因債權契約論」,新學林,2005年2月1日。
22. 陳猷龍,「民法債編總論」,五南書局,2005年10月增訂四版一刷。
23. 陳計男,「破產法論」,三民,2006年7月,修訂3版3刷。
24. 許士宦,「消費者倒產」,全國破產與重整法制研討會,2005年5月28日。
25. 許士宦,「倒產企業之重建—兼評破產法修正草案及公司重整破產法草案」,債務清理法之基本構造,元照出版,2009年1月初版2刷。
26. 許士宦,「消費者之債務清理」,債務清理法之理論與實務第一卷,債務清理法之基本構造,元照出版,2009年1月初版2刷。
27. 曾隆興,「修正民法債編總論」,1999年10月初版。
28. 曾品傑,論消費者保護法上定型化契約規定與消費關係之適用,財產法理與判決研究(一),元照,2007年9月。
29. 曾品傑,論消費者之概念,財產法理與判決研究(一),元照,2007年9月。
30. 湯淺誠著,蕭秋梅譯,「反貧困—逃出溜滑梯的社會」,早安財經文化有限公司,2010年10月。
31. 詹森林,「民事法理與判決研究(3)」,消費者保護法專論,元照,2003年8月。
32. 詹森林,「最高法院與定型化契約法之發展—民法第247條之1判決之研究」,「民事法理與判決研究(4)」,消費者保護專論(2),元照,2007年1月,初版。
33. 詹森林,消費者保護法之定型化契約最新實務發展,民事法理與判決研究(四)--消費者保護法專論(2),元照,2007年1月,初版。
34. 劉春堂,「判解民法債編通則」,三民,1991年8月4版。
35. 鄭健才,「債法通則」,三民,1991年9月出版。
36. 鄭玉波,「民法債編總論」,三民書局,2002年6月。
37. 鄭有為,「禁止奢侈浪費」,破產法學的美麗新世界,元照出版,2008年2月,2版1刷。
38. 鄭有為,「從消費者保護運動看破產免責制度之新趨向」,破產法學的美麗新世界,元照,2008年2月,2版1刷。
39. 馮震宇、姜炳俊、謝穎青、姜志俊,「消費者保護法解讀」,元照出版,2005年5月三刷1版。
40. James D. Scurlock著,樂為良譯,「Maxed Out:Hard Times, Easy Credit and the Era of Predatory Lenders販賣債務的銀行—揭開美國次級房貸與卡債風暴的內幕」,天下遠見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3月25年第一版第2次印行。
41. 彼得.紐曼(美)、默里.米爾蓋特(美)、約翰.伊特書爾,「新帕爾格雷夫貨幣金融大辭典」,第一卷,經濟科學出版社,2000年7月。
二、 學位論文(依姓氏筆劃、出版年月)
01. 宋雅蓉,「由卡債事件探討我國銀行業雙卡業務之風險預警」,東吳大學會計學系碩士論文,2007年6月。
02. 林繼恆,「個人破產機制外國立法例與我國債清條例之比較分析」,消費者債務理條例之新開展研討會論文,文化大學大新館,2007年12月22日,附表。
03. 林水木,「我國信用卡消費契約及卡債問題之研究」,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08年1月。
04. 許文厚,「台灣雙卡風暴對銀行股價的影響」,世新大學財務金融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7年6月。
05. 莊錦雪,「信用卡定型化契約條款適用問題之研究」,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2008年5月。
06. 黃子玲,「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草案認知觀感之研究」,嶺東科技大學經營管理研究所,2007年6月。
07. 劉敬祥,「消費金融風暴與國內商業銀行表現研究」,世新大學財務金融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7年7月。
08. 蔡承洋,「卡債問題之研究-以台新銀行為例」,元智大學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2007年6月。
09. 蔡介文,「2006年台灣卡債風暴之紛爭解決機制」,臺灣大學碩士論文,2007年7月。
三、期刊論文(依姓氏筆劃、出版年月)
01. 王澤鑑,「人格權保護的客體與展望(三)--人格權之具體化與保護範圍(5)--信用權」,臺灣本土法學雜誌,第91期,2007年2月。
02. 王志誠,「從日本個人債務清理法制論我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立法得失」,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102期特刊,2008年1月。
03. 伊澤正之之發言(日本全國卡債消費金融問題對策協議會義務律師團代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新開展會議記錄」,台灣本土法學,第102期特刊,2008年1月。
04. 陳計男,「破產法第149條免責問題之探討」,月旦法學雜誌,50期,1999年7月。
05. 李禮仲,「破產法部分條文修正之芻議」,全國律師,2006年4月。
06. 沈冠伶,「消費者債務清理制度之研究:從德國法之發展評析我國債務清理條例」,台北大學法學論叢,63期,2007年9月。
07. 沈冠伶,「從德國法的立法趨勢評析我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基於債務人與債權人利益衡平保障之觀點」,台灣本土法學,第102期特刊,2008年1月。
08. 吳明哲,「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探討」,合作經濟,第103期,2009年冬季號。
09. 邱天一,「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相關問題之探討」,全國律師,11卷10號,2007年10月。
10. 林永頌,「從卡債族之觀點論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規定與落實」,臺灣本土法學雜誌--特刊「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新開展」,第102期特刊,2008年1月。
11. 林易典,「法院對於經支付之違約金數額的酌減/最高院97台上1078」,臺灣法學雜誌,第156期,2010年7月15日。
12. 林永頌,「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實務運作之檢討」,法律扶助,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第26期特刊,2009年12月。
13. 姜炳俊,「論德國破產法上的剩餘債務免除」,全國律師,10卷4期,2006年4月。
14. 胡峰賓,「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立法新思惟」,全國律師,11卷10號,2007年10月。
15. 許士宦,「破產程序之再生機能」,月旦法學雜誌,第93期,2003年2月
16. 許士宦,「消費者倒產」(上),臺灣本土法學雜誌,76期,2005年11月。
17. 許士宦,「消費者倒產」(下),臺灣本土法學雜誌,77期,2005年12月。
18. 許士宦,「消費者之債務清理」,月旦民商法雜誌,14期,200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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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許士宦,對「論『自用住宅』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應有地位—以美國聯邦破產法典第十三章為討論核心」之提問與回應,臺灣本土法學,第102期特刊,2008年1月。
21. 許士宦,「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新變革」,臺大法學論叢,第37卷第4期,2008年12月。
22. 陳聰富,「契約自由之限制:國家政策或契約正義?」,臺大法學論叢,32卷1期,2003年1月。
23. 陳聰富,「社會問題與契約管制的界限」,月旦法學雜誌—本月企劃:駛離卡債風暴(一),第134期,200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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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陳真真,「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草案簡介」,月旦法學雜誌,第135期, 2006年8月。
26. 陳民峰,「濟弱扶傾,關懷弱勢—古登美董事長」,法律扶助,第28期,2010年4月。
27. 張迺佳,「『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對於銀行消費者貸款授信政策及債權催收影響暨因應對策之研究」(下),彰銀資料,第57卷第4期,2008年4月。
28. 黃立,消保法的定型化契約條款(一),月旦法學教室,第15期,200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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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曾宛如,「卡債與銀行經營」,月旦法學雜誌—本月企劃:駛離卡債風暴(一),第134期,2006年7月。
31. 曾品傑,「從消費者信用權論個人債務清理法制—一個法國法的初步考察」,臺灣本土法學,第102期特刊,200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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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楊淑文,「論連帶保證與連帶債務」,臺灣本土法學雜誌,25期,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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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趙清蘭,「談消費者保護教育」,社教資料雜誌,第257期,199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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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鄭傑夫,「破產事件之處理程序」,月旦法學雜誌,第93期,200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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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鄭有為,「兩顆太陽的昇起—從『公司重整』角度出發論司法院債務清理法草案未來的發展方向」,月旦法學,第150期,2007年11月。
43. 鄭有為,「論『自用住宅』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應有地位—以美國聯邦破產法典第十三章為討論核心」,台灣本土法學,第102期特刊,2008年1月。
44. 劉倫仕,「『薪資所得者』程序在我國實務上之運用」,臺灣本土法學,第144期,2010年1月15日。
45. 賴月蜜,「律師在家事替代性爭議處理上的重要角色」,全國律師月刊,第9卷8期,2005年8月。
46. 應立志、黃子玲,「探討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草案—以司法院版為例」,致遠管理論叢,第三卷第一期,2008年。
47. 林繼恆、徐漢堂,「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評介與外國立法例之比較」,台灣法學雜誌,第102期特刊-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開展,2008年1月。
48. 作者不詳,「由美國破產法看臺灣『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一銀產經資訊,第493期,2006年4月25日。
49.「消債事件研析成果報告」,法律扶助月刊,23期,2008年12月。
50.「『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成效』調查報告」,法律扶助,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第26期特刊,2009年12月。
51.「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實務研討會會議記錄」,法律扶助,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第26期特刊,2009年12月。
52. 分組座談報告摘要,「貧窮、債務與法律扶助」,法律扶助,第27期,2009年冬季號。
53. 大山小夜(日本金城學院大學副教授),「貧窮、債務與法律扶助」,法律扶助,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第27期,2009年冬季號。
54.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編制之「併案審查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合併民事更生法)草案」司法院草案。
55. 「個人破產制度對金融體系與社會之影響」,經濟前瞻,中華經濟研究院,第104期。
四、報紙及週刊(依出版日期)
01. 劉淑惠,「消費者仍然是弱者」,國家政策雙周刊,第109期,1995年4月4日。
02.「爭取白金卡客戶,銀行花招百出」,經濟日報,9版,2002年5月16日。
03.「白金卡搶客,上演歌喉戰」,經濟日報,9版,2002年6月5日。
04.「促銷白金卡,銀行大作戰」,經濟日報,27版,2002年7月15日。
05.「白金卡免年費,銀行熱戰」,聯合報,6版,2002年8月5日。
06. 陳怡均,「消金股,寒冬漫長路迢迢」,今周刊,471期,2006年1月2日。
07.「卡債問題,行政院應速提出有效解決方案」,中國時報,2006年3月17日,A2版。
08. 邱順斌,「卡奴已死,追債竟還追到靈堂」,中國時報,2006年3月17日,A12版。
09. 彭禎伶,「陽光AMC將以不催收原則」,工商時報,2006年3月25日,B1版。
10. 陳一姍,「銀行賣雙卡不良資產 擬開放」,中國時報,2006年5月11日,B2版。
11. 孫中英、陸倩瑤,「台灣卡債風暴呆帳估達三千八百億」,聯合報,2006年4月17日,A12版。
12.「阿B坐滿破產監恢復自由身」,2006年10月16日,中國時報,A1版。
13. 呂雪慧,「毀諾條款出爐 完成債務協商 不能改走破產機制」,2007年5月26日,工商時報,B2版。
14.「這樣的債務清理條例究竟幫了誰」,中國時報社論,2007年4月7日。
15.「債清條例 金管會刪坐擁豪宅條款」,聯合報,2007年4月17日,A13版。
16.「豪宅條款 銀行槓上司法院」,經濟日報,2007年4月27日,B2版。
17. 許士宦,「消費者債務清理程序」,司法周刊「司法文選別冊」,第1387期,2008年5月1日。
18. 黃明展,「談曾經成立協商之聲請債務清理限制」,司法周刊,第1421期,2008年12月26日。
19. 劉明德,「到底是愛民還是害民」,蘋果日報論壇,2009年3月7日
20. 黃達業,「陳沖的擺璗,透露什麼訊息?」,經濟日報,2009年4月7日,A4版。
21. 2010年2月6日司法院「破產法修正草案公聽會」新聞稿。
22. 邱金蘭,「減輕債務人負擔 銀行提供新方案」,經濟日報,2010年4月28日。
五、網路資源及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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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行政院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網站,http://www.consumers.org.tw/
02.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網站,http://www.cpc.gov.tw/
0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機關介紹及成立宗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http://www.fscey.gov.tw/Layout/main_ch/AllInOne_Show.aspx?path=65&guid=7ca67b80-03dd-4b27-8ad3-a0798a05f6bd〈=zh-tw
0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網站,http://www.banking.gov.tw/dp.asp?mp=9
05.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最新法令函釋,http://www.fscey.gov.tw/Layout/main_ch/index.aspx?frame=1
06. 司法院網站,http://www.judicial.gov.tw/
07. 台灣高等法院所屬各地方法院97年4月11日至98年12月31日受理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分案統計表,下載自司法院網站,http://www.judicial.gov.tw/index.asp
08. 『司法記者聯誼會業務座談相關資料』,司法院網站,http://www.judicial.gov.tw/index.asp
09.「金融機構辦理信用卡及現金卡業務訂定差別利率應注意事項」http://law.banking.gov.tw/Chi/NewsContent.asp?msgid=756
10.「五大銀行平均存款利率」與「五大銀行平均基準利率」,中央銀行全球資訊網,http://www.cbc.gov.tw/np.asp?ctNode=369&mp=1
11.「個別金融機構牌告存放款利率」,中央銀行全球資訊網,http://www.cbc.gov.tw/sp.asp?xdurl=gopher/chi/busd/bkrate/index.asp
12.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http://www.laf.org.tw/tw/index.php
(二)其他網路新聞(依查訪日期)
01. 中廣新聞網,「欠債16萬沒收35萬美元別墅 一氣剷平豪宅」,更新日期:2010年2月25日,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225/1/2105n.html,拜訪時間:2010年2月26日。
02.「刷卡高鐵可升等?卡友:攏係假 」,奇摩網站,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127/17/1zi1p.html,拜訪時間:2010年5月3日。
03.「刷卡分期免利息?銀行轉嫁高手續費」,奇摩網站,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126/17/1zgzr.html,拜訪時間:2010年5月3日。
04.「分期『零利率』噱頭 手續費砍肥羊」,奇摩網站,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126/8/1zhdu.html ,拜訪時間:2010年5月3日。
05. 李靚慧,「信用卡新措施 負擔更輕、風險降低」,自由時報,奇摩網站,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927/78/2dtbt.html,拜訪時間:2010年9月27日。
06. 葉雪鵬,「利息債務,債務人如何主張權利?」,台灣法律網網站,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4,&job_id=156953&article_category_id=1147&article_id=85217,拜訪時間:2011年1月16日。
07. 行政院衛生署歷年死因統計http://www.doh.gov.tw/CHT2006/DM/DM2_2.aspx?now_fod_list_no=10332&class_no=440&level_no=4,拜訪時間:2011年1月16日。
08.「訪查美國消費者保護機構及美國消費者保護行政制度報告」,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因公出國人員出國報告書,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1995年5月,http://www.cpc.gov.tw/KnowledgeBase_Query/ShowFAQ.asp?ID=6040&CID=720&Reload=Reload ,拜訪時間:2011年1年16日。
09. 林怡秀,「信用卡填授權遭盜刷 可不付款」, http://www.wretch.cc/blog/fsj/2161646,聯合晚報,2005年10月4日,拜訪時間:2011年1月16日。
10. 陳怡慈、彭禎伶,「掛錯匯率…聯邦銀私進客戶帳戶拿錢」工商時報,2007年1月31日,http://www.wretch.cc/blog/fsj/6006307,拜訪時間:2011年01月16日。
11.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網站新聞稿,「銀行催債,逼死 人?」,2005年6月22日,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412.aspx?id=492 ,拜訪時間:2011年1月16日。
12. 葉銀華,「金融正義何在?」,經濟日報,2007年8月22日,http://blog.udn.com/spark37/1178630 ,拜訪時間:2011年1月17日。
13.「保障持卡人 信用卡違約金 10 月起改採定額制」,法源法律網,http://www.lawbank.com.tw/fnews/news.php?nid=84326.00 ,拜訪時間:2011年1月18日。
14. 吳孟道,「雙卡利率不降的配套措施」,國策評論,2009年7月29日, http://www.npf.org.tw/post/3/6204,拜訪時間:2011年1月18日。
15. 游智文,「雙卡再降息? 銀行猛搖頭」,聯合晚報,2009年2月12日,http://udn.com/,拜訪時間:2011年1月21日。
16. 吳孟道,「如何讓雙卡利率調降的爭議圓滿落幕」,國策評論,2009年8月13日,http://www.npf.org.tw/post/3/6293,拜訪時間:2011年1月22日。
17. 林建甫、周信佑,「『雙卡利率調降』評估建議」,國策評論,2009年4月28日,http://www.npf.org.tw/post/3/5803,拜訪時間:2011年1月22日。
18. 林建甫,「雙卡利率不降的配套與後續」,國政評論,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2009年2月18日,http://www.npf.org.tw/post/1/6028,拜訪時間:2011年1月22日。
19. 林建甫、周信佑,「『雙卡利率調降』評估建議」,國策評論,2009年4月28日,http://www.npf.org.tw/post/3/5803,拜訪時間:2011年1月22日。
20. 趙麗雲、林輝煌,「不法商業廣告之態樣分析」,國家政策論壇,財團法人國家政策基金會發行,第2卷第6期,2002年6月,http://old.npf.org.tw/monthly/00206/theme-163.htm,拜訪時間:2011年1月22日。
21. 孫效孔,「政府挺銀行 雙卡利率降」,國政評論,2009年2月23日,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http://www.npf.org.tw/post/1/5462,拜訪時間:2011年1月22日。
22.「過度消費」,http://nccuad18-consume.blogspot.com/,拜訪時間:2011年1月22日 。
23.「花旗銀行搖搖欲墜,華爾街再掀危機」,全球新聞網站,http://news.sina.com/w/2008-11-25/094916720426.shtml,拜訪時間:2011年1月22日。
24. 韋伯韜、周信佑、蘇菲,「實施債務清理條例應建立配套措施」,國政評論,2007年7月22日,網站:http://www.npf.org.tw/post/1/2542,拜訪時間:2011年1月22日。
25. 劉明德,「到底是愛民還是害民」,國策評論,2009年3月9日,,http://www.npf.org.tw/post/1/5546,拜訪時間:2011年1月22日。
26.「發卡優惠、循環利息禁任意變更 金管會修法」,法源法律網—法律新聞 ,http://www.lawbank.com.tw/fnews/news.php?nid=77893.00,拜訪時間:2011年1月22日。
27. 盧信昌,「雙卡規範 重建消費信心」,國政評論,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2009年4月10日,http://www.npf.org.tw/post/1/5716,拜訪時間:2011年1月22日。
28. 王順民,「協商、清算與更生的人文性迷思-關於『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論述考察」,國政評論,2007年6月11日,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http://www.npf.org.tw/post/1/2476 ,拜訪時間:2011年1月22日。
29. 趙德樞,「金管會預告個人購車及購屋貸款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修正草案是否有落井下石之嫌?」,國政評論,2008年2月5日,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http://www.npf.org.tw/post/1/3914 ,拜訪時間:2011年1月22日。
30. 「小額信貸契約顯失公平 消基會呼籲加強查核」,法源資訊室,2010年3月2日,http://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aspx?AID=0&NID=79015.00&kw=%E5%B0%8F%E9%A1%8D%E4%BF%A1%E8%B2%B8%E5%A5%91%E7%B4%84%E9%A1%AF%E5%A4%B1%E5%85%AC%E5%B9%B3&TY=1,19,20,21,22&sd=2010-03-02&ed=2010-03-22&total=1,拜訪時間:2011年1月22日。
31. 趙德樞,「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是否為卡債族的春天」,國政評論,2007年7月12日http://www.npf.org.tw/post/1/2638,拜訪時間:2011年1月22日。
32. 蘇宜士,「消債專案—消債兩週年回顧與展望」,法扶會訓,第29期,2010年7月,http://www.laf.org.tw/laf2010/big5/b3_1_1.php,拜訪時間:2011年1月22日。
33. 「清算債務人,121種職業不能碰」,中時電子報,記者:陳怡慈報導http://news.chinatimes.com/ ,拜訪時間:2011年1月22日
34. 「債務清理條例實施之評析」,http://moner.udn.com/html/rpt/pt96046.html/,臺灣工銀證劵投顧,聯合理財網,2008年4月10日,拜訪時間:2011年1月22日。
35. 葉雪鵬,「吃頓小火鍋花十萬,誰能信?」,臺灣法律網: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job_id=158384&parentpath=,1,4,&article_category_id=1147&article_id=86356,拜訪時間:2011年1月23日。
36.「個人購車及購屋貸款定型化契約範本」及「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http://www.cpat.org.tw/cpat/model_index.cfm?CONSULATENO=47及http://open.hiboss.hinet.net/cpat/model_index.cfm?CONSULATENO=108 ,拜訪時間:2011年1月23日 。
37.「金融危機本質:美國過度消費和中國生產過剩」,中國評論新聞網,2008年9月23日,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doc/1007/5/2/1/100752197.html?coluid=53&kindid=0&docid=100752197&mdate=0923072116 ,拜訪時間:2011年1月23日。
38. 朱素黴,「台灣金融業評等展望:分業經營藩籬消失後的競爭與挑戰」,中華信評之銀行業分析評論,2006年3月1日,中華信評網站http://www.taiwanratings.com/tw/,拜訪時間:2010年1月23日。
39. 范維華,「國內銀行業合併步調持續」,中華信評之銀行業分析評論,2006年2月23日,中華信評網站:http://www.taiwanratings.com/tw/,拜訪時間:2011年1月23日。
40. 法源編輯室,「卡債族自救 4 訴求 金管會將與銀行公會研議」,2010年9月3日,http://www.lawbank.com.tw/fnews/news.php?type_id=1&seq=1&nid=84711.00
,拜訪時間:2011年1月23日。
六、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釋
01.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釋字第399號。
02.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釋字第486號。
03.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釋字第587號。
04.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釋字第591號。
05.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釋字第602號。
06.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釋字第603號。
0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2005年12月19日金管銀(四)字第09440010950號函。
0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2009 年 1 月 5 日金管銀合字第 09830006350號函。
0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2010年4月21日金管銀票字第09900062672號函。
七、研究報告、講義或公報(依姓氏筆劃)
01. 李彥文(當時司法院民事廳廳長),在2007年4月4日立法院司法委員會之發言,立法院公報,96卷30期委員會記錄。
02. 吳宗昇,「雙卡債務協商模式與不對等情境」,「2010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實務運作檢討暨修法展望」研討會講義,2010年12月18日。
03. 林寶安,「重探雙卡債務風暴背後的責任歸屬」,「2010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實務運作檢討暨修法展望」研討會講義,2010年12月18日。
04. 邱琦,「破產法上免責制度之研究」,司法院85年度發展研究項目研究報告,17輯7篇,1997年。
05. 施茂林(時為法務部部長),「立法院第六屆第三會期司法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資料」,法務部業務報告,2006年3月13日。
06. 唐永孝,「有關債務協商不合理的問題」,「2010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實務運作檢討暨修法展望」研討會講義,2010年12月18日。
07. 夏傳位(【塑膠鴉片】作者),「債務協商場次發言稿」,「2010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實務運作檢討暨修法展望」研討會講義,2010年12月18日。
08. 孫一信,「關於清算不免責一些回應」,「2010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實務運作檢討暨修法展望」研討會講義,2010年12月18日。
09. 陳彥希,「中法英破產法之免責制度之功能」,司法院86年度研究發展項目研究報告,18輯3篇,1998年。
10. 陳昭如,「是協商,還是同意式的服從?」,「2010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實務運作檢討暨修法展望」研討會講義,2010年12月18日。
11. 黃馨慧,「台灣消費者信用卡、現金卡債務問題報告」,鹿兒島舉行之第一回多重債務對策國際會議報告書,2006年11月17日。
12. 鄭玉山,「我國破產制度之研究」,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83年度研究發展項目研究報告。
13. 鄭師婷,「裁定免責,是原則還是例外?--簡評清算事件之裁定不免責」,「2010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實務運作檢討暨修法展望」研討會講義,2010年12月18日。
14. 蔡廣昇,「消費者破產之研究」,司法研究年報,22輯2篇。
15. 賴月蜜,「律師在家事替代性爭議處理上的重要角色」,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第18期第3梯次律師職前訓練上課講義,2010年9月。
16. 簡錫堦,「金融資本全球化與社會正義」,「2010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實務運作檢討暨修法展望」研討會講義,2010年12月18日。
17. 顏厥安,「論經濟人權的觀念與體系」,「2010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實務運作檢討暨修法展望」研討會講義,2010年12月18日。
18. 石有為、陳清怡,「論破產之和解—以日本民事再生法為中心」,台灣桃園地方法院92年度司法研究發展報告。
19. 立法院,立法院第6屆第5會期第11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院總字第908號政府、委員提案第10686、6938-1號),2007年。
八、研討會
「2010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實務運作檢討暨修法展望」研討會,2010年12月18日,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
貳、外文書目
一、日文部分
(一)書目及期刊論文(依姓氏筆劃)
01. 山本克己,「個人債務者の民事再生手續に關する要綱案の解說」,金法,1587號,2000年。
02. 山本和彥,「小規模個人再生について」,法律のひろば,2001年3月。
03. 山本和彥,「フランスにおける消費者倒產の處理と預防:いわゆるネエルツ法の紹介を中心として」,法學研究,57卷6號。
04. 中島弘雅,「体係倒產法I【破產.特別清算】」,中央經濟社,2007年7 月。
05. 宇都宮建児,「借金地獄つくられた、消費者情報」,関西消費者協会出版,385期,2007年10月15日。
06. 宇都宮建児,「多重債務被害救濟の実務」,勁草書房,2005年2月。
07. 宇都宮健児,「日本民事再生法第24条第13項の額を定める政令(平成13年3月16日政令50)」,自己破產と借金整理法,自由国民社,2007年。
08. 永石一郎,「倒產處理實務ハンドプツク」,中央經濟社,2007年4月。
09. 北河隆之,「民事再生法の解說—個人再生手續」,一橋出版株式會社, 2007年5月新訂版3刷。
10. 伊藤真,「破產法、民事再生法」,有斐閣,2007年。
11. 松下淳一,「2005年聯邦破產法改正における消費者倒產法制の改正の素描(1)(2完)」,NBL,819号。
12. 松下淳一,「個人再生」(1),法學教室,317期,2007年2月。
13. 福永有利,「倒產法一本化の是非と問題点」,法學雑誌,三九卷一號,1992年。
14. 福永有利,「消費者倒產立法の基本視點—法理論からみた立法のあり方」,自由正義,1999年3月號。
15. 櫻井孝一,「破產財団に関する固定主義、膨脹主義再考」,法曹時報,五O卷七號,1998年。
16. 末松義章、松田純一,「こうすれば再起できる!かしこい倒產のすすめ方」,株式會社アーク出版,2002年12月。
17. 伊藤真、田原睦夫監修(全國倒產處理弁護士ネツトワㄧク),「新注釋民事再生法(上)」,金融財政事情研究會,2007年5月4刷。
18. 園尾隆司、小林秀之、山本和彥,「解說個人再生手續」,弘文堂,2001年。
19. 伊藤真、西岡清一郎、桃尾重明,「新しい會社更生法」,有斐格,2004年3月。
20. 山本和彥¬¬、中西正、笠井正俊、沖野真巳、水元宏典,「倒產法概說」,2006特定調停研究會編,「一問一答特定調停法」,東京:金融財政事情研究会,2000年。
21. 事例解說個人再生—大阪再生物語,大阪地方裁判所、大阪弁戶士会、個人再生手續運用研究會、新日本條例規,2007年。
22. 破產、民事再生の実務「新版」(下)民事再生、個人再生編、東京地裁破產再生実務研究会編,社団法人金融財政事情研究会,2007年12月。
(二)日文網站
01. 日本「法令データ提供システム」網站: http://law.e-gov.go.jp/cgi-bin/idxsearch.cgi
02. 「私的整理指導原則」,日本全国銀行協会,http://www.zenginkyo.or.jp/news/entryitems/GL010919.pdf
03. 最高裁判所網站:http://www.courts.go.jp/
二、英文部分
(一)書本期刊(依字母順序)
01. Astor, H. & Chinkin, C., 「Dispute resolution in Australia」, NSW: LexisNexis Butterworths, 2002, 2nd edition.
02. Howard B. Hoffman, 「Consumer Bankruptcy Filers and Pre-petition Consumer Credit Counseling: Is Congress Trying to Place the Fox in Charge of Henhouse?」, Business Lawyer, Volume 54, No 4, August, 1999.
03. Kartik B. Athreya,「Welfare Implication of the Bankruptcy Reform Act of 1999」, Journal of Monetary Economic, 49(8), 2004.
04. Lewis Mandell, 「The Credit Card Industry」, p.xi, 1990.
05. Paul Krugman,「The Return of Depression Economics and the Crisis of 2008」,時報出版,2009年4月2日出版。
06. R.O. Joe Cassity, Jr.(member of the Oklahoma Bar Association),「 Emerging Consequences of the Recent Revisions to the U.S. Bankruptcy Law」,全國律師,第10卷第4期,2006年4月。
07. Steven H. Resnicoff, 「Barring Bankruptcy Banditry: Revision of Section 523(a)(2)(c)」, Bankruptcy Developments Journal, 1990, 7 Bank, Dev. J. 427.
08. Sourdin Tania,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and the courts」, Sydney: Thomson Legal & Regulatory Limited, the Federation Press, 2004, vol.22, No1.
09. Teresa A. Sullivan, Elizabeth Warren and Jay Lawrence Westbrook, 「The Fragile Middle Class Americans in Debt」, Yale Universality Press, 2000.
10. 「US Bankruptcy Filings Surpass 1.5M for First Time」, The Wall Street Journal, Aug., 14, 2002.
(二)英文網站
01. 美國破產法研究機構(ABI, American Bankruptcy Institute)網站,http://www.abiworld.org/
02. 美國司法部美國受託人計畫(U.S. Trustee Program)網頁,http://www.usdoj.gov/ust/
03. 消費者教育中心網站,http://consumer.abiworld.org/
04. ABI media,http://abimedia.blip.tv/
05. The Wall Street Journal, http://asia.wsj.com/home-page
06. Heinonline,http://heinonline.org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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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4. 許士宦,「消費者倒產」,全國破產與重整法制研討會,2005年5月28日。
2. 25. 許士宦,「倒產企業之重建—兼評破產法修正草案及公司重整破產法草案」,債務清理法之基本構造,元照出版,2009年1月初版2刷。
3. 26. 許士宦,「消費者之債務清理」,債務清理法之理論與實務第一卷,債務清理法之基本構造,元照出版,2009年1月初版2刷。
4. 32. 詹森林,「最高法院與定型化契約法之發展—民法第247條之1判決之研究」,「民事法理與判決研究(4)」,消費者保護專論(2),元照,2007年1月,初版。
5. 33. 詹森林,消費者保護法之定型化契約最新實務發展,民事法理與判決研究(四)--消費者保護法專論(2),元照,2007年1月,初版。
6. 37. 鄭有為,「禁止奢侈浪費」,破產法學的美麗新世界,元照出版,2008年2月,2版1刷。
7. 38. 鄭有為,「從消費者保護運動看破產免責制度之新趨向」,破產法學的美麗新世界,元照,2008年2月,2版1刷。
8. 39. 馮震宇、姜炳俊、謝穎青、姜志俊,「消費者保護法解讀」,元照出版,2005年5月三刷1版。
9. 02. 林繼恆,「個人破產機制外國立法例與我國債清條例之比較分析」,消費者債務理條例之新開展研討會論文,文化大學大新館,2007年12月22日,附表。
10. 01. 王澤鑑,「人格權保護的客體與展望(三)--人格權之具體化與保護範圍(5)--信用權」,臺灣本土法學雜誌,第91期,2007年2月。
11. 02. 王志誠,「從日本個人債務清理法制論我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立法得失」,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102期特刊,2008年1月。
12. 05. 李禮仲,「破產法部分條文修正之芻議」,全國律師,2006年4月。
13. 06. 沈冠伶,「消費者債務清理制度之研究:從德國法之發展評析我國債務清理條例」,台北大學法學論叢,63期,2007年9月。
14. 07. 沈冠伶,「從德國法的立法趨勢評析我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基於債務人與債權人利益衡平保障之觀點」,台灣本土法學,第102期特刊,2008年1月。
15. 09. 邱天一,「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相關問題之探討」,全國律師,11卷10號,2007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