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淮南子修務訓記載:『舜作室,築牆茨屋,辟地樹殺,令民皆知去嚴冗,各有家 室』。其目的當在使民居有定所,成就一個安和樂利的社會。在西方的政治思想中, 國家之成立系基於被統治者的同意,政府的權力來自於全體國民的授權;而國家成立 之目的在於建設一個安和樂利之社會,保護國民生命財產之安全,使人人有免於恐怖 之自由;而住宅系個人之城堡(Castle),是每個人生活的重心,生命財產安全之所系 ,具有保護生命、財產和私密的功能,更不允許受到侵犯,是故歐美各篝國家對於住 宅之保護不遺餘力,其法律規定亦甚周密。 對大多數安分守已的民眾而言,住宅是生活的重心,停留時間最長,住宅安全有保障 ,才能免除大部分犯罪的恐怖,所以社會治安,應從保護住宅安全做起。 本篇論文乃是希望透過理論的探討和實証的調查,提供一般民眾和警察機關參考。 本論文第一章緒論,敘述研究緣起、研究目的、研究範圍與內容、本研究之特點及其 限制、住宅犯罪研究之研究價值。 第二章住宅犯罪研究之理論基礎,首先說明中美日住宅犯罪現況,第二節闡述住宅犯 罪之犯罪模式,第三節探討住宅犯罪之相關理論,第四節則提出本研究之觀念架構。 第三章研究方法與過程,闡明研究方法、研究工具、抽樣設計及資料分析方法。 第四章住宅犯罪被害現況分析,針對住宅犯罪被害率、住宅犯罪被害現況之特性進行 分析。 第五章住宅犯罪影響因素之分析,分別針對住宅環境、住宅建築、鄰里關係、社區組 織、警察作用、家居生活、財富因素、預防設施與住宅犯罪之間的關係進行分析。 第六章住宅犯罪之判別分析,採用判別分析法,將觀測樣本截然分開為會被害與不會 被害兩個群體,檢討判別錯誤個案之住宅特性,并估算每一住宅犯罪風險。 第七章結論與建議,就本文的發現作成結論,并分別對一般民眾及警察機關提出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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