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旨在探討台灣新上巿公司從事實質盈餘管理的現象,也就是其與營業相關的裁決性應計項目(應收帳款、存貨、應付帳款)在公司上巿前後是否有異常之變動,以此判定管理當局如何安排裁決性營業應計項目與控制盈餘操縱的時點。 本研究採實證的方式進行,以民國78年至民國82年間經證券管理委員會核準,初次於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發行上巿的第一類及第二類公司為研究對象;而觀察期為上巿前三年及上巿後二年,前後共六年,以統計測試逐期加以比較,據此觀察實質盈餘管理的情形是否普遍存在於新上巿公司。研究設計係參酌過去相關文獻與會計資訊特性,並針對國內經濟社會環境加以考量,俾達成本研究之目標。 本研究之實證結果如下:(一)樣本公司在上巿前第二年,其與營業有關之裁決性應計項目的確有顯著增加的現象,然而上巿前第一年未如預期般增加,反而有減少的狀況,上巿後卻有逐年增加的趨勢,因此與營業有關之總應計項目的變化無法得到新上巿公司於上巿前從事實質盈餘管理的結論;(二)與營業活動關係密切的裁決性應收帳款與裁決性存貨無論在上巿前後各年運用均有增加的現象,而裁決性應付帳款運用的減少則持續到上巿後一年,由個別的與營業有關之應計項目的變化發現新上巿公司不僅在上巿前運用之,且延續到上巿後;(三)我國新上巿公司在上巿後,在營業方面的確存有營運衰退的現象,由其應收帳款周轉率與存貨周轉率的逐年下降便可偵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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