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文部分:
(一)、書籍:
1.柯澤東,最新海商法貨物運送責任篇,元照出版公司,2001年1月。
2.張新平,海商法,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司,2010年9月,四版。
3.康復明,海上貨物規範研究-鹿特丹規則與貨物控制權,文笙書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9月,初版。
4.陳荔彤,國際海洋法論,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8年6月。
5.邱展發,海運索賠實務:法律保險實務與事故處理,長榮國際,1997年12月。
6.黃裕凱,鹿特丹規則,航貿文化事業有限公司,2014年4月,一版。
7.楊仁壽,最新海商法論,作者自版,2010年4月,四版。
8.楊仁壽,海上貨物基本觀念,作者自版,2015年9月,初版。
9.楊仁壽,海牙威士比規則,作者自版,2000年9月,初版。
10.楊仁壽,漢堡規則,作者自版,1990年12月。
11.楊仁壽,鹿特丹規則,作者自版,2015年4月,初版。
12.楊仁壽,海商判決評釋,作者自版,2000年8月。
13.劉宗榮,新海商法:商法的理論與實務,三民書局有限公司,2007年3月,初版。
14.魏靜芬,國際海洋法與海域執法,神州圖書出版有限公司,2002年3月。
(二)、論文:
1.林妲欣,由鹿特丹規則探討我國海商法貨物運送規範修正建議,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碩士論文,2012年6月。2.吳幸樺,鹿特丹規則對海上貨物運送人責任之影響,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碩士論文,2010年6月。3.黃文彥,鹿特丹規則下各國際單式運送公約之競合,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碩士論文,2013年7月。4.黃傑琳,海上貨物運送人法定免責事由之回顧與展望-以履行輔助人之過失為中心,國立臺灣大學碩士論文,2010年6月。5.曾銘峰,論海上運送人之責任-以航海過失免責條款為中心,國立中正大學碩士論文,2013年6月。6.董晉良,國際海上貨物運送強制責任與免責事由的發展,東吳大學法律系碩士論文,2012年1月。7.賴政信,論海上貨物運送人責任-以鹿特丹規則為中心,國立中正大學碩士論文,2014年7月。(三)、期刊:
1.于惠蓉,鹿特丹規則海運履行輔助人定義及責任之探討,東吳大學法學研究,第41期,2013年12月。
2.方凱弘、劉祖彰、鍾政棋,海上貨物運送人責任國際公約立法模式之分析,航運季刊,第20卷第2期,2011年6月。3.王肖卿,鹿特丹規則對運送責任之影響,東吳法律學報第21卷第3期,2010年1月。4.王肖卿,海商法必須修改及依鹿特丹規則之修法建議,全國律師,2014年3月。5.林一山,論海上貨物運送中託運人之義務與責任,月旦法學教室,第17期,2004年3月。6.柯澤東,鹿特丹規則與我國海商法回應之探討,月旦法學雜誌,第185期,2010年10月。7.許美玲,海上貨物運送契約責任與侵權行為責任競合之法律適用-航海過失免責抗辯之適用範圍,月旦法學教室,第76期,2009年2月。8.張新平,漢堡規則中運送人之責任基礎,政大法學評論,第21期,1980年2月。9.張志清、林妲欣,由鹿特丹規則論我國海商法貨物運送修正之方向,航運季刊,第21卷第2期,2012年12月。10.張志清、李佳逸、王穆衡,鹿特丹規則對海上貨物運送人責任之影響,運輸計畫航運季刊,第40卷第4期,2011年12月。
11.葉啟洲,喜馬拉雅條款與獨立承攬人責任,月旦法學雜誌,第190期,2011年3月。
12.劉宗榮,海上運送人對其承運貨物的法律責任及免責事由(上),月旦法學教室,第75期,2009年1月。
13.劉宗榮,海上運送人對其承運貨物的法律責任及免責事由(下),月旦法學教室,第77期,2009年3月。
14.劉宗榮,論船舶適載性的欠缺與履行輔助人關於船舶管理過失、貨物管理的故意過失,月旦法學教室,第114期,2012年4月。
15.劉宗榮,海上運送人法定免責事由的修正政策與立法模式-以我國海商法第69條的規定為中心,世新法學,第7卷第1期,2013年12月。16.羅俊瑋,論航海過失免責條款,月旦法學雜誌,第112期,2004年9月。17.羅俊瑋,海上運送人法定免責事由之研究-以國際海上運送公約為中心,東海大學法學研究第47期,2015年12月。18.羅俊瑋,論航海過失免責事項之存廢,中原財經法學,第29期,2012年12月。19.羅俊瑋,海上運送契約之準據法是否影響適航性之判斷-以高雄地方法院九十九年度海商字第四號民事判決暨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一○○年度海商上字第六號民事判決為中心,月旦裁判時報,第26期,2014年4月。20.羅俊瑋,適航性之研究,華岡法粹,第59期,2015年12月。21.羅俊瑋,適航性之判斷,台灣法學雜誌,第260期,2012年8月。
22.羅俊瑋、賴煥升,從海商法之觀點論「海翔八號」船舶事故案,興大法學,第13期,2013年5月。23.羅俊瑋、賴煥升,國際安全管理規章對海上運送人責任之影響-兼論最高法院100年台上字第1951號判決,世新法學,第6卷第2期,2013年6月。24.饒瑞正,海上運送之適航性-比較英國法,萬國法律,第115期,2011年2月。25.饒瑞正,國際海上貨物運送人責任的變革與趨勢:從海牙到鹿特丹,臺灣海洋法學報,第10卷第1期,2011年6月。26.饒瑞正,喜馬拉雅條款與一體適用原則-評臺灣高等法院九十二年度海商上自第一二號民事判決,月旦裁判時報,第13期,2012年2月。27.饒瑞正,適航性的範圍是否及於貨櫃,台灣法學雜誌,第209期,2012年10月。
28.饒瑞正,海上件貨運送人就港區發生之貨損得否主張海商法法定抗辯權-最高法院一○四年度台上字第四二六號民事判決,月旦裁判時報,第42期,2015年12月。二、英文部分:
(一)書籍:
1.Sturley,Michael F./ Fujita, Tomotaka / Van Der Zeil, Gertjan, The Rotterdam Rules, Thomson Reuters(Legal)Limited(2010).
2.William Tetley, Marine Cargo Claims 3rd, International Shipping Publications (1988).
3.Paul Colinvaux,The Carriage of goods by sea act, 1924.(London: Stevens, 1954).
(二)網路資源:
1.Harter Act,資料來源:
https://zh.scribd.com/document/262331791/Harter-Act,
https://everything2.com/title/The+Harter+Act+of+1893
2.The Hague Rules,資料來源:http://www.admiraltylawguide.com/conven/haguerules1924.html
3.Hamburg Rules,資料來源:
http://www.admiraltylaw.com/statutes/hamburg.php
4.The Rotterdam Rules,資料來源:
http://www.uncitral.org/pdf/english/workinggroups/wg_3/CTCRotterdamRulesE.pdf
http://www.dutchcivillaw.com/legislation/rotterdamrules.htm
5.王肖卿,海牙威士比、漢堡規則及鹿特丹規則之比較分析,中華航運電子報,2010年4月。資料來源:
http://www.cdnsp.com.tw/article/art99/art9904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