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行為,在歐美社會通常視為一種習以為常 的現象。在我國社會,自從解嚴以後,也逐漸為勞工 所 援用,成為向資方抗爭之主要手段。基於勞動爭議 行為 對於勞、資雙方當事人及社會生活之重大影響, 如何適 當的規制勞動爭議行為,已形成一個不容忽視 之重要課 題。 面對此等勞動爭議行為所可能產生之對勞、資雙 方 以及社會大眾之重大影響,我國刑法對之應採取如何 之評價態度?亦即勞動爭議行為之規範,牽涉到多方 基 本權利及法益之衡量。一方面係勞工對於合乎其生 命、 健康、尊嚴的勞動條件之爭取;另一方面係雇主 之財產 權所應得之保障;再一方面則是一般民眾之生 活便利、 健康、自由、安全乃至於社會整體之經濟發 展;這些都 是憲法及刑法上所保護之重要價值、權利 及法益。而根 據法治國原理,對於這些權利之限制或 法益之放棄必須 有法律之依據及經過法益之衡量,才 能將之正當化。且 這些為憲法或刑法所保護之權利或 法益,在勞動爭議行 為之規範中,又都緊密地連結在 一起,對任何一方的保 護或限制,都必然直接影響到 他方之權益。因而,在這 個多方利益緊密相關之生活 領域中,欲正當化任何一種 規制形態,都必須要對規 範基礎先為充分之說明。本文 將藉由社會相當性理論 之說明與適用,試圖為勞動爭議 行為尋找出其於刑法 上之規範基礎,並求得其於刑法體 系上一協調之定位 。 本文分為七章: 第一章【緒論】:旨在說明本文研究之動機‧目的 以及 研究之方法‧範圍。 第二章【勞動集體爭議權之概說 】:本章首先敘述 勞動爭議與勞動集體爭議權之意義以 及勞動集體爭議 權之法律基礎;次則說明勞動集體爭議 權之主體與行 使之對象;再次為說明正當爭議行為在刑 法上之保護 。 第三章【勞動集體爭議 行為正當性判斷之體系地位 】:首先說明勞動法規範之 特殊性;次則說明勞動爭 議行為究為阻卻違法性抑或阻 卻構成要件該當性之論 爭;進而說明勞動集體爭議行為 與社會相當性理論之 關係。 第四章【 勞動集體爭議行為正當性之判斷】:首先 略述勞動法上 之正當性與刑法上之正當性之判斷;次 則基於社會相當 性理論之判斷基準,而適用於勞動爭 議行為。亦即首先 說明爭議行為之目的正當性判斷; 次則說明爭議行為之 手段相當性判斷;再者說明法益 衡量之相當性判斷。 第五章【勞動爭議行為與各種犯罪】:前述各章所 說明 者,乃關於針對爭議行為於刑法規定適用上之一 般性原 則;當論及爭議行為之刑事責任時,最成為問 題者乃係 關於爭議行為正當性之存否。而於斟酌爭議 行為之具體 上諸型態在刑法規定之個別適用之際,關 於正當性之一 般性原則的具體適用乃成為中心課題。 本章將說明於勞 動爭議行為過程中所伴隨發生之刑事 犯罪應該當如何之 刑法上犯罪構成要件之問題;換言 之,本章將針對於爭 議行為之中最易發生之犯罪類型 ,特別就與以構成要件 該當性為中心之爭議行為之關 係加以檢討。 第六章【勞動爭議行為之諸型態與犯罪之成否】: 勞動 爭議行為即使該當於犯罪之構成要件,惟與一般 之情形 有異,亦即經由正當化機能之作用,原則上並 不成立犯 罪。於檢討爭議行為諸型態是否成立犯罪之 時,正當性 之斟酌仍係中心之課題。本章將針對爭議 行為之諸類型 態(如:團體交涉、糾察、工場佔據、 怠工及生產管理 等)作一概括之介紹,並試以判斷諸 類爭議行為是否成 立犯罪。 第七章【結論】:綜合各章所述,擬對於勞 動爭議 行為於刑法上之定位問題,提出個人淺見,併謹 供司 法實務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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