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民國 72 年至 81 年間,台灣地區自用小客車成長率為 15 %,中山高 速公路的交通量成長率為 11.4 %,同期的道路面積成長率不到 1 %, 這樣的結果使得台灣西部運輸走廊的路網容量面臨提前飽和,而為解決台 灣西部運輸走廊貨櫃運輸的交通問題,發展環島海運實有必要。 綜觀歷 年環島航運未能如預期發展, 理由固多,但忽略運輸方式間互相替代競 爭之事實, 而單純的利用主觀假設船舶裝載比例,計算出船運成本作為 船運可行性及船噸選擇的基礎,在事後證明均無法實行。 為糾正以往環 島海運研究之缺失, 本研究根據鐵公路貨櫃運輸起訖量,建立鐵公路貨 櫃運輸方式選擇模式, 而後根據各種研擬的船運系統方案,分別預測各 方案的承運比率,進而推估船運承運量及承運收入; 另一方面,計算各 方案的營運成本,綜合比較各方案的營收,以判定船運的經濟可行性。 而本研究的研究成果顯示: 1) 較適船型以 262teu 14 年舊船, 兩艘對 開於基高兩港間。 2 )運送時間則以每航次 24 小時為限(建議採 16 節航速), 每船全年須達 331 個航次。 3 )運費則限二十呎櫃每航 次 6054 元,四十呎櫃每航次 6690 元。 4 )承運量在達上述運送時間 與運費的狀況下,理論上每年有六萬五千櫃之運量, 但本研究仍建議每 船航次均至少須攬貨一百櫃以上。 5 )在營收與支出上,本系統在上述 承運量下,每年有 12906 萬元之營收。 同時在上述船型之航速與承運量 下,每年支出 8864 萬元,是故只要達到上述 1~4 項的條件,每年將有 4024 萬元之淨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