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瞻顧世界經濟發展趨向整合的情勢,且三大區域經濟組織中,又以亞太 地區具有深厚 的潛力,而台灣經濟發展正步入關鍵階段, 故為因應日益嚴峻的內外經濟情勢,政府係於民國82年7月公佈實施發展台 灣地區成為亞太營運中心方案,其中計劃發展台灣地區發展亞太金融營運 中心,其對於發展保險市場規劃之具體做法為: 制定專屬保險公司法, 以較低的資本額規定及優惠稅率,鼓勵國內外業者以台灣為風險管理及營 運中心. 主要係欲藉由開放設立專屬保險的效能,進而引進再保險公司 及其他國際性保險公司來台,不僅可擴大台灣保險業的承保能力,並協助亞 太地區企業團體及個人獲得更完整的 保險需求,並發展再保險市場,擴大 國際保險業務. 故本文係先針對專屬保險的觀念作一簡介,並簡述 其他地區專屬保險發展之情形,以對未來台灣發展專屬保險之方向及政策 作一分析探討.文中係以香港,新加坡及台灣三地之條件做一評估比較分 析,提出台灣保險市場及整體配合之環境所須改進之處,並針對規 劃發展 專屬保險時保險市場全方位考量的不同的層面及範圍,所應有的因應措施 及作法,提出不同的建議,包括(1)專屬保險經營之相關規範,(2)台灣發展 成為設立地點的環境考 量,以及(3)台灣整體保險市場的發展.以作為台 灣將來發展專屬保險之參考,使台灣於開放前之作好應有之準備工作及防 止措施之規範,才能使專屬保險於推行後為台灣帶來其最大之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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