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主要的目的,在於了解依據八十二年公佈的新課程標準所編製的「 音感訓練教學方案」,是否能增進國小三、四年級學生的音感能力,同時 探討性別、國語科學業成就、數學科學業成就、智力測驗成績是否會影響 音感能力測驗的成績,並進一步提出未來應有的音樂教育理念,以提供音 樂教學者實施音感教學或從事研究時的參考。本研究採前後測實驗設計, 樣本取自台北市北投區文林國小三、四年級學生(三上60人,三下70人, 四上70人,四下82人)計282人,以學期為單位設計實驗課程,每學期各 取兩班,一班為實驗組,另一班為控制組。實驗組實施十六週的教學實驗 (每週兩次,每次15分鐘),控制組則否。研究工具為范金玉編製的「音 樂動作基本能力評量表」、研究者自編的「音感能力測驗」。另外收集學 生性別、國語科學業成就、數學科學業成就、智力測驗成績作為成就效標 ,進行相關分析。本研究採用 SPSS(statistical package for social science)之程式進行t-test、積差相關,及二因子變異數分析以 考驗假設。本研究的結論如下: (一) 「音感訓練教學方案」,能增進國 小三、四年級學生的音感能力。 (二) 國小三年級學生之音感能力不因性 別、數學科學業成就、智力測驗等成績之不同而有顯著差異。 (三) 國小 四年級學生之音感能力不因國語科學業成就、數學科學業成就、智力測驗 等成績之不同而有顯著差異。 (四) 國小三年級學生之音感能力會因國語 科學業成就之不同而有顯著差異。 (五) 國小四年級學生之音感能力會因 性別之不同而有顯著差異。 (六) 「音感訓練教學方案」受到文林國小三 、四年級學生的喜愛。最後,研究者依研究結果的發現,提出下列建議以 供音樂教學者及音樂教育工作者未來實施音感訓練教學實驗或研究時的參 考。 (一) 在實際教學中有許多因素如(性別、國語科)會影響教學的效 果,教師應了解這些變數,隨時檢討改進教材教法,以求達到教學的最佳 效果。 (二) 在教育應用方面: 1.應加強音樂教師編製音樂基本能力測 驗的能力。 2.鼓勵音樂教學者編製音樂基本能力測驗。 (三) 在教學應 用方面:以新課程標準中人性化、本土化、現代化、國際化等新的教學理 念推展音樂教育。 (四) 對未來研究的建議: 1.實驗教學範圍可以再擴 大。 2.增加受試者個人背景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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