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為的土地使用行為,往往會造成對自然環境的衝擊,尤其是在水資源的水質與水量 兩方面的影響。為了減少土地開發行為所產生的環境負效果,惟有透過土地使用規劃 與管理的工作,針對計畫的開發行為加以管理,才是有效的治本性方法。 創新式土地使用管制中之績效管制,以生態容受力為基礎,利用開發行為所產生的環 境負效,來管理人為的土地使用行,是一種合理且有效的管制方法。本研究即以績效 管制為主題,以山坡地住宅灶區之開發對河川水體在水質及水量的衝擊為研究對象, 規定開發後在水質水量兩方向之衝擊,不得超過河川的涵容能力,建立績效標準之估 算步驟。並利用系統動態模型模擬地表水文程序,模擬出在不同自然環境特性及開發 型態下,開發基地所產生污染對河川水質與水量之衝擊,作為績效標準估算步驟中, 數量化的水質及水量指標。並以本研究建立之績效標準估算步驟,以「大台北華城新 市鎮計畫」為個案進行演算。再檢討現行山坡地開發建築的管理法規,探討在現行體 制下,將績效管制納入之可能性。 本研究發現,河川水質管理土地使用績效估算步驟在研提時的主要困難,是在於明確 的界定土地使用別,及該土地使用別所產生之污染種類與數量,須經由嚴謹的判判及 計算工作。此外,本研究所研提之水質管理土地使用績效管制可依現行的管理架構, 納入山坡地開發建築管理工作中,但仍如一般績效管制之批判,在法定程序認定以前 ,執行績效管制最大的障礙係來算社經面的認同不足,這也是未來在社會教育工作上 有待加強的。 關鍵詞﹕ 1‧創新式土地使用管制 2‧績效標準 3‧地表水質 4‧最佳管理策略 5‧系統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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