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乃是以民國七十四年重大的「餿水油事件」為例,探討我國報紙在社會性論題 上是否具有議題設定效果。本研究目的有三:(一)探討大眾傳播媒介在消費者運動 中究竟扮演何種角色。(二)就非政治性論題的範圍,探討我國報紙在消費事件中是 否具有議題設定效果。(三)探討議題設定效果是否因個人背景、心理因素及傳播行 為的不同而有差異。 基於上述三個研究目的,本研究共提出十五個假設。在研究方法上,本研究同時採用 問卷調查與內容分析兩種方法。問卷調查以台北市松山區消費者為訪問對象,旨在獲 悉消費者對「餿水油事件」的認知情況;內容分析以中國時報、聯合報、民生報與中 央日報四報為分析對象,藉以瞭解報紙對此事件報導與強調之內容。然後運用「斯皮 爾曼等級相關」(Speaman,s Rank-order Correlation ),檢驗報紙議題與消費者 議題的相關程度,以進行各項假設之考驗。 結果發現:(一)大眾傳播媒介在消費者運動中扮演「告知」(守望)的角色;消費 大眾對於媒介有關消費事件的報導,給予相當程度的肯定與認同。(二)我國報紙於 消費事件,對消費者僅具有部份議題設定效果,即報紙報導愈多與愈強調的內容,消 費者也知曉愈多,但並不視其為重要內容。(三)在十一項個人因素中,教育程度、 職業、家庭收入、興趣、訊息不確定程度、報紙與人際討論使用程度等七個因素和報 紙議題設定效果有關聯;年齡、性別、訊息需求程度、關心程度四個因素與報紙議題 設定效果沒有關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