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論文內容主要是處理康德的政治哲學,不過由於其體系十分龐雜,因此筆者以「理性」與「目的」作為本論文兩條線索,以簡馭繁,希望能夠以此現出康德政治哲學清晰的面貌。在此首先必須要澄清的是,理性與目的並不是一組相對的概念,如同黑白、對錯一般。這兩個概念其實有如麻繩的兩股,因為只有藉由理性,吾人才能對目的產生一想像;而藉由目的也才能夠證成理性有發展的可能。 本論文分作三個章節,首先處理的是康德對自然狀態的看法,以藉此瞭解為何國家有必要存在。而另一方面,在進入國家之前,道德是否可能作為人與人之間相處的準則?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國家底必要性又要如何得到證成?因為所有人際相處都能以定言令式檢視,自然也就不需要國家來施行壟斷的強制力。在這一章中,筆者希望能夠證明不論從契約論或道德哲學來看,國家的成立在康德的政治哲學中是十分必要的。 其次,第二章乃是要探討國家體制的問題。從《道德底形上學》中可知,對於「國家底必要性」這個問題,康德明顯地採取了契約論式的取徑,認為只有進入國家,個人才能免受他人暴力侵犯(MM §44)。所以在證成了國家存在的必要性之後,接著需要解決的問題自然就是「何種政府體制具有正當性(legitimacy)」?但是在探討政府正當性的時候,康德對革命的強烈反對卻不得不令人詫異。在政府失卻其正當性之後,康德的政治哲學要如何解決這個問題?這十分值得討論。 最後一章所要處理的是康德的永久和平。如果國家之間依舊是一種自然狀態,那麼人類依舊免不了暴死、短壽的命運,對此,康德提出了永久和平的計畫。在本章中,永久和平的預設是自然的狡計,所以有必要對於目的論進行探討,這樣才能瞭解永久和平的可能性何在。如此,康德的政治哲學便能夠用理性與目的來勾勒出一個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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