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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基本資料
摘要
外文摘要
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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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翁正雄
研究生(外文):
Cheng-Hsiung Weng
論文名稱:
以用後評估來探討公有古蹟再利用歷史意涵保存之研究---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所屬館所為例
論文名稱(外文):
Research of the Reuse of the Heritages by Post-Occupancy-Evaluation of the Historic Buildings Owned by Taipei City Government Department of Cultural Affairs
指導教授:
宋立垚
指導教授(外文):
Lih-Yau Song
口試委員:
葛賢鍵
、
王惠君
口試委員(外文):
Hsien-Chien Kuh
、
Hui-chun Wang
口試日期:
2009-06-12
學位類別:
碩士
校院名稱: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系所名稱:
建築與都市設計研究所
學門:
建築及都市規劃學門
學類:
建築學類
論文種類:
學術論文
論文出版年:
2009
畢業學年度:
97
語文別:
中文
論文頁數:
181
中文關鍵詞:
用後評估
、
古蹟再利用
、
歷史意涵
外文關鍵詞:
Post-Occupancy-Evaluation
、
Heritage Adaptive Reuse
、
Heritage
相關次數:
被引用:
9
點閱:770
評分:
下載:0
書目收藏:9
《文化資產保存法》中規定古蹟指定後必須維持建築之歷史風貌及限制土地發展不得變更。近年由於古蹟保存思潮的演變,再利用成為古蹟永續保存的方式之一;公部門為解決財政及人事負擔,修訂、提出有關文化資產經營的法令與政策,期望透過民間經營的靈活性,藉由委外經營的方式,鼓勵民間團體積極參與古蹟再利用後的經營管理,以賦予古蹟新風貌及對社會回饋的方式。對古蹟而言,任何再利用機能的導入,都不應該違反當初古蹟指定理由的初衷,目前公部門配合文化政策提出的再利用計畫被質疑與古蹟原有歷史意涵無關聯性。如臺北之家從前美國駐臺北領事館轉變成電影藝術推廣、牯嶺街小劇場則是由中正二分局派出所轉變而來。這些再利用空間雖都是公部門積極推廣古蹟再利用政策下的不同思維,但這些再利用政策的實驗手法也造成民眾對該古蹟指定理由產生極大的錯亂。
本研究以臺北市政府公有古蹟再利用委外經營館所作為討論案例,將古蹟再利用前後的使用機能、以及目前再利用規劃對古蹟公共性的影響,藉由古蹟指定理由及公共服務,來檢視案例在經過公部門與民間經營後,一般民眾及專業者對案例的古蹟指定理由及公共服務上兩者認知差異處。並試圖提出在不影響古蹟指定理由的歷史意涵下,藉由指定理由來評估空間使用強度,找出日後古蹟再利用計畫時的方向與使用。
According to Historic Building Conservation Laws, the historical site once had been assigned, its historical architectural feature should be maintained and its land development should be restricted.
Due to the thinking way of Reservation of Historical Site changing recently, the Re-Usage becomes one of the approaches to reserve the Historical Sites.
Public Sector had proposed and amended some cultural asset management related laws and regulations in order to reduce its financial and wage loading to the employee. By the outsourcing strategy, Private Sectors have expected to manage the historical Site in a more efficient way.
The participation of management of Historical Site Re-Usage by private sectors was highly inspired in order to create new feature of sites.
Any new functions introduced from re-usage should not against the original meanings of designation of historical site. Some examples which according to policies of public sectors were queried about it have no relations to its historical content and meanings.
The SPOT-Taipei Film House was transformed form the consultancy of USA-Taipei. The Guling Street Avant-Garde Theatre was transformed from Zhongzheng Second Police District. The above examples were come from the policy of Re-Usage of space by the public sectors. However, the examples had messed the reasons of designation of historic site and confused the audience a lot.
The study will focus on the examples that were outsourcing for managing of Re-Usage of government owned Historic Sites. It will compare the use function and the impact of publicity by before and after outsourcing. It will also through the reasons of designation and public service to inspect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normal audience and professional persons.
The assessment of space density will be addressing which base on the principal of designation of historic site in order to guide the directions of future study and usage.
中文摘要 i
英文摘要 ii
誌謝 iv
目錄 v
表目錄 vii
圖目錄 viii
第一章 緒論 1
1.1 研究動機 1
1.2 研究目的 3
1.3 研究範圍、內容及限制 5
1.3.1 研究內容及範圍 5
1.3.2 研究限制 6
1.4 研究方法及步驟 6
1.4.1 研究方法 6
1.4.2 研究流程 7
1.5 相關用語定義 9
第二章 理論基礎與相關文獻回顧 13
2.1 古蹟保存與再利用相關法令與制度 13
2.1.1 國內相關法令制度與變遷 13
2.1.2 文化資產保存制度的變遷 17
2.1.3 國際有關古蹟保存與再利用相關文獻 26
2.2 古蹟再利用相關理論 29
2.2.1 古蹟再利用思潮發展 30
2.2.2 古蹟再利用定義及類型 33
2.2.3 古蹟保存再利用策略 39
2.2.4 古蹟保存再利用課題解決方式 42
2.3 公共財相關理論 44
2.3.1 公共財定義與種類 45
2.3.2 公共財特性 47
2.3.3 小結 48
2.4 用後評估理論 49
2.4.1 用後評估之起源與發展 49
2.4.2 用後評估理論與目的 50
2.4.3 用後評估的操作方式 53
2.4.4 用後評估準則及操作模式 55
2.5 小結 57
第三章 案例用後評估架構與操作 61
3.1 用後評估架構之建立 61
3.1.1 用後評估的架構 61
3.1.2 研擬用後評估準則與內容 64
3.1.3 用後評估操作方式 66
3.2 訪談研究設計分析 67
3.2.1 研究設計 67
第四章 古蹟再利用案例調查與研究 70
4.1 當前再利用策略相關議題探討 70
4.2 臺北市公有古蹟再利用案例簡介 72
4.2.1 臺北之家(O.T.案)研究與分析 77
4.2.2 臺北故事館(O.T.案)研究與分析 89
4.2.3 北投溫泉博物館研究與分析 100
4.3 小結 109
第五章 綜合評估檢討及策略建議 110
5.1 問卷調查評估分析 110
5.2 使用者及專業人員問卷調查分析 111
5.2.1 臺北之家問卷調查分析 111
5.2.2 臺北故事館問卷調查分析 119
5.2.3 北投溫泉博物館問卷調查分析 127
5.3 課題相關综合分析比較 135
5.4 小結 146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150
6.1 結論 150
6.2 後續研究建議 152
參考文獻 154
附錄
附錄A:訪談紀錄 157
附錄B:深度訪談參考資料 168
附錄C:調查問卷 172
中文書籍與研究報告:
[1] 王惠君,各縣市可成為藝文資源之公有閒置空間土地初步調查與評估報告,臺北: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2000。
[2] 王惠君主編,歷史建築保存、維護、再利用執行手冊,臺北市: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2004。
[3] 文建會,文化資產法規,臺北:文建會,2006。
[4] 李宜君,台灣的再生空間,臺北:遠足文化,2004。
[5] 王瑞珠,國外歷史環境的保護和規劃,臺北:淑馨出版社,1993。
[6] 謝慶達譯,Roger Trancik 原著,找尋失落的空間,臺北:創興出版,1991。
[7]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推動閒置空間再利用相關法令之探討與研擬-委託研究計畫,高雄:國立高雄大學區域經濟與都市發展研究中心,2002。
[8] 邱文傑、陳宇進譯,理查.科林斯(Richard C. Collins)、依莉莎白.瓦特斯(Elizabeth B. Waters)、布魯斯.道森(A. Bruce Dotson ),舊城再生/美國都市成長政策與史蹟保存,臺北市:創興,1997。
[9] 丁致成,城市多贏策略:都市計畫與公共利益,臺北市:創興,1997。
[10] 傅朝卿譯,國際歷史保存與古蹟維護-憲章、宣言、決議文、建議文,台南:臺灣建築與文化資產出版社,2002。
[11] 陳國慈,再生古蹟臺北故事館─故事裡的故事,臺北:天下雜誌,2005。
[12] 賴朝俊建築師事務所,三級古蹟前美國駐臺北領事館再利用工程規劃總結報告,臺北:臺北市政府文化局,2000。
[13] 黃俊銘主持,臺北市立美術館藝術家聯誼中心(圓山別莊)調查研究與修復再利用委託規劃報告書,臺北市立美術館,1999。
[14] 閻亞寧主持,臺北市三級古蹟北投溫泉公共浴場之調查研究,中國工商專校,臺北,1997。
[15] 閻亞寧主持,臺北市三級古蹟北投溫泉公共浴場設置溫泉博物館之規劃研究,中國工商專校,臺北,1997。
期刊論文
[16] 李婉婉譯,Craig M. Zimring and E. Reizenstein 著,「建築用後評估簡介」,建築師雜誌,11月,1983。
[17] 黃世孟,「建築計畫與用後評估」,空間雜誌,2月,31期,1992。
[18] 陳格理,「現階段建築環境用後評估研究工作的檢討」,空間雜誌,2月,31期,1992。
[19] 何友鋒,「用後評估研究的發展與課題」,空間雜誌,2月,31期,1992。
[20] 陳格理,「現階段建築使用後評估研究工作的研究」,中華民國建築學會會刊,期8,1993。
[21] 林崇傑,「台北都市保育與歷史建築保存的關係」,《歷史建築國際學術研討會》,文建會主辦,2001。
[22] 傅朝卿,老建築第二春-談臺灣日據時期歷史性建築再利用之契機與問題,建築師雜誌。
[23] 榮芳杰,傅朝卿,「古蹟委外經營制度對文化遺產管理功能的影響:以R.O.T.與O.T.模式為例」,建築學報第66期冬季號,2008.12。
[24] 傅朝卿,「臺灣古蹟與歷史建築保存修護與再利用的困境與期待」,建築雜誌Dialogue,第69期,2003。
[25] 胡寶林,「古蹟、歷史建築及閒置空間再利用的脈絡:借屍還魂或廢物利用?利用軀殼或是脈絡延續?」,建築雜誌Dialogue,第69期,2003。
[26] 賴朝俊建築師事務所,「臺北之家」,建築師雜誌,第336期,2002。
會議論文
[27] 夏鑄九、江柏煒、林淑瑩,文化資產、古蹟保存與社區參與研討會論文集,臺北: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1996。
[28] 陳格理,「建築用後評估在美國發展歷程之探討」,建築理論與應用研討會論文集,1992。
[29] 陳格理,「評估準則在用後評估研究上之分析與檢討」,建築理論與應用研討會論文集,1996。
學位論文
[30] 李清全,歷史性建築再利用計畫程序初探-以臺灣日據時期建築為例,成功大學建築研究所碩士論文,1992。
[31] 巫基福,歷史性建築空間型態之再利用研究-以臺灣日治時期公共建築為例,成功大學建築研究所碩士論文,1995。
[32] 黃素絹,古蹟保存之經營管理---國民信託之應用,臺大城鄉所碩士論文,1999。
[33] 榮芳杰,從英美兩國古蹟組織探討台南市公有古蹟經營管理策略之研究,成大建研所碩士論文,2000。
[34] 張靳彰,再利用歷史建築為展示館之研究,成功大學建築研究所碩士論文,2000。
[35] 洪愫璜,當前臺灣「歷史空間」的再利用:從資源運作的觀點來看,淡江大學建築研究所,2002。
[36] 潘玉芳,臺北市古蹟保存歷程的回顧與探討,中原室內設計碩士論文,2003。
[37] 朱淑慧,從經營觀點談歷史空間再利用修復之研究,淡江大學建築學系碩士論文,2004。
[38] 蘇慶豐,臺北市公有閒置空間委外經營模式之研究-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所屬藝文館所為例,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碩士論文,2004。
[39] 張家甄,古蹟與歷史建築再利用為餐飲設施之文化與空間探討,成功大學建築研究所碩士論文,2005。
[40] 郭依蒨,由歷史建築再利用之使用後評估檢視委外經營機制,中原大學建築研究所碩士論文,2005。
[41] 黃劍虹,都市公有閒置空間再利用策略之研究-以南海學園為例,臺北科大建都所碩士論文,2006。
[42] 蕭佳虹,宜蘭縣再利用公有閒置空間營運實施之研究,臺北科大建都所碩論,2006。
[43] 陳怡君,閒置空間再利用之「再閒置」研究─以臺中二十號倉庫為例,中原大學室內設計學系碩士論文,2006。
[44] 王予彤,從古蹟再利用之使用評估檢視保存意涵之研究-以臺南市為例,中國文化大學景觀學系碩士論文,2006。
網站
[45] 臺北之家官方網頁:http://www.spot.org.tw/theater/
[46] 臺北故事館官方網頁:http://www.storyhouse.com.tw/
[47] 北投溫泉博物館官方網頁:http://www.spot.org.tw/theater/
[48]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網頁:http://www.hach.gov.tw/
[49] 臺灣視覺記憶數位博物館網頁http://techart.tnua.edu.tw/~twmemory/search/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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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胡寶林,「古蹟、歷史建築及閒置空間再利用的脈絡:借屍還魂或廢物利用?利用軀殼或是脈絡延續?」,建築雜誌Dialogue,第69期,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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