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書籍著作(依作者姓氏筆畫排序)
1、甘添貴,《刑法各論(上)》,三民出版,2017年5月 四版。
2、李春福,《刑事訴訟法論》,新學林出版,2017年9月 初版。
3、李震山,《多元、寬容與人權保障—以憲法為列舉權之保障為中心》,元照出版,2007年9月二版。
4、李震山,《人性尊嚴與人權保障》,元照出版,2009年2月 三版。
5、李惠宗,《憲法要義》,元照出版,2009年9月 第五版。
6、何賴傑、林鈺雄、陳運財、黃朝義,《刑事訴訟法 實例研習》,學林文化出版,2000年6月 一版。
7、林山田,《刑法各罪論》上冊,元照出版,2004年1月 增訂四版。
8、林東茂,《刑法分則》,一品文化,2018年9月。
9、林鈺雄,《刑事訴訟法(上)》,2018年6月 第八版。
10、連孟琦,《德國刑事訴訟法— 附德國法院組織法選譯》,元照出版,2016年9月 初版。
11、許志雄.陳銘祥.蔡茂寅.周志宏.蔡宗珍,《現代憲法論》,2002年。
12、許澤天,《刑法各論(二):人格法益篇》,新學林出版,2017年9月一版。
13、陳運財,《偵查與人權》,元照出版,2014年4月 初版。
14、黃朝義,《刑事訴訟法》,新學林出版,2017年9月 第五版。
二、學位論文(依作者姓氏筆畫排序)
1、巫柏蕙,使用GPS探知個人位置資訊之適法性研究,東吳大學法學院碩士論文,2017年7月。2、陳右銘,科技定位技術應用於犯罪偵查之適法性探討-以GPS衛星定位及手機基地台定位為核心,中央警察大學 碩士論文,2018年6月。3、黃政龍,新型態科技偵查作為之法規範研究,中央警察大學 博士論文,2016年7月。4、蘇軒儀,私人使用GPS取證之刑事法問題研究,政治大學法律學院碩士論文,2017年5月。三、期刊論文(依作者姓氏筆畫排序)
1、王子鳴,無令狀GPS偵查之違憲判斷-譯介日本最高法院2017.3.15大法庭判決,《法務通訊》第2892期,2017年10月。
2、朱志平,GPS定位追蹤於刑事偵查程序之運用及其授權基礎-從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5年度上易字第604號刑事判決出發,《法令月刊》第68卷第9期,2017年9月。
3、李榮耕,科技定位監控與犯罪偵查:兼論美國近年GPS追蹤法制及實務之發展,《臺大法學論叢》第44卷 第3期,2015年9月。
4、李榮耕,電磁紀錄的搜索及扣押,《臺大法學論叢》第41卷 第3期,2012 年9月。
5、李震山,資訊時代下「資訊權」入憲之芻議,《律師雜誌》第307期,2005 年4月。
6、李錫棟,定位科技運用於行動監視追蹤所涉及之基本權利,《警察法學》第9期,2010年11月。
7、吳俊毅,談德國刑事訴訟法上的衛星定位措施,收錄於 東吳大學法學院 刑事法研究中心104學年度研討會,2016年5月11日。
8、金孟華,GPS跟監之程序適法性-從美國United States v. Jones案談起,《月旦裁判時報》第68期,2018年2月。
9、林裕順,GPS偵查之理論,《月旦法學教室》第180期,2017年10月。
10、林裕順,GPS偵查法治化研究,《月旦裁判時報》第68期,2018年2月。
11、林利芝,從美國最高法院 United States v. Jones案分析美國政府運用GPS定位追蹤器探知個人位置資訊之適法性,《月旦法學雜誌》 第272期,2017年12月。
12、范耕維,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3788號判決後GPS定位追蹤之立法展望,萬國法律 第222期,2018年12月,頁97。
13、陳運財,GPS監控位置資訊的法定程序,《臺灣法學雜誌》第293期,2016年4月。
14、許恒達,通訊隱私與刑法規制 -論「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的刑事責任,《東吳法律學報》第21卷 第3期,2010年1月。
15、許恒達,GPS抓姦與行動隱私的保護界限─評臺灣高等法院一○○年度上易字第二四○七號刑事判決,《月旦裁判時報》第24期,2013年12月。
16、張陳弘,隱私之合理期待標準於我國司法實務的操作-我的期待?你的合 理?誰的隱私?,《法令月刊》第69卷 第2期,2018年2月。
17、張陳弘,美國聯邦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搜索令狀原則的新發展:以Jones,Jardines & Grady案為例,《歐美研究》第48卷 第2期,2018年6月。
18、黃政龍,隱私權vs.科技:論警察使用GPS追蹤器偵查犯罪,《警學叢刊》第40卷 第6期,2010年5月。
19、黃政龍,論新型偵查方法之法律問題-以GPS追蹤與無人機偵查為例,《刑事法雜誌》第59卷第4期,2015年8月。
20、黃清德,警察利用衛星定位系統跟監追蹤與基本人權保障之研究,《中央警察大學法學論集》第18期,2010年4月。
21、溫祖德,從Jones案論使用GPS定位追蹤器之合憲性-兼評馬賽克理論,《東吳法律學報》第30卷第1期,2018年7月。
22、詹明華、李文章,全球衛星定位系統在犯罪偵防上之應用,《刑事科學》第59期,2005年9月。
23、葉俊榮,探尋隱私權的空間意涵-大法官對基本權利的脈絡論證,《中研院法學期刊》第18期,2016年3月。
24、蔡聖偉,私裝GPS跟監與刑法第三一五條之一─評臺灣高等法院一○○年 度上易字第二四○七號判決,《月旦裁判時報》第32期,2015年2月。
25、蔡聖偉,再論私裝GPS跟監與「竊錄非公開活動」─ 評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3788號刑事判決,《月旦裁判時報》第76期,2018年10月。
26、蔡彩貞,定位科技在刑事司法程序之運用與人權保障─以利用GPS追蹤為中心,《月旦裁判時報》第65期,2017年11月。
27、薛智仁,衛星定位追蹤之刑責-評臺灣高等法院 100 年度上易字第2407 號判決,《科技法學評論》第11卷 第1期,2014年6月。
28、薛智仁,GPS跟監、隱私權與刑事法-評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3788 號刑事判決,《月旦裁判時報》第70期,2018年4月。
29、謝煜偉,2017年刑事法實務見解發展回顧,《臺大法學論叢》第47卷特刊,2018年11月。
30、顏榕,簡評日本最高法院2017年3月15日判決─GPS偵查的合法性, 《月旦法學雜誌》第278期,2018年7月。
四、網路資料(依時間排序)
1、李榮耕,通保法擬再修 兩大爭議待商榷,蘋果日報,2018年9月24日出版,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924/1435278/
2、[聲明] 法務部應全面退回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草案,台灣人權促進會,107年11月15日,
https://www.tahr.org.tw/news/statement-for-counter-communication-s surveillance-181115
五、國外判決(依時間排序)
1、Entick v. Carrington, 95 Eng. Rep. 807 (K.B. 1765)
2、Boyd v. United States, 116 U.S. 616 (1886)
3、Olmstead v. United States, 277 U.S. 438 (1928)
4、Goldman v. United States, 316 U.S. 129. (1942).
5、Silverman v. United States, 365 U.S. 505 (1961).
6、Katz v. United States, 389 U.S. 437 (1967)
7、United States v. Knotts, 460 U.S. 276 (1983)
8、United States v. Karo, 468 U.S. 705 (1984)
9、Oliver v. United States, 466 U.S. 170 (1984)
10、New York v. Class, 475 U.S. 106 (1986)
11、State v. Jackson, 76 P.3d 217 (Wash. 2003)
12、United States v. Garcia, 474 F.3d 994 (7th Cir. 2007)
13、People v. Weaver, 12 N.Y.3d 433 (N.Y. 2009)
14、United State v. Pineda-Moreno, 591 F.3d 1212 (9th Cir. 2010).
15、United States v. Maynard, 615 F.3d 544 (D.C. Cir. 2010)
16、United States v. Jones, 132 S. Ct. 945 (2012)
17、Florida v. Jardines, 133 S. Ct. 1409 (2013)
18、Grady v. North Carolina, 135 S. Ct. 1368 (2015)
19、日本 最高裁判所平成28年第442號判例 (2017)
六、立法院公報(依時間排序)
1、立法院公報 第107卷 第16期 委員會紀錄
2、立法院公報 第107卷 第108期 委員會紀錄
3、立法院公報 第108卷 第6期 院會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