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乃交易時,對於物之價值、效用、品質上有瑕疵之擔保責任。例如 買賣、出賣人應就其標的物之瑕疵,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並為其他有關契約,在性 質允許之範圍內溝。其為維持有償契約之正義公平,藉以保障交易安全,誠實信用之 所必要;亦可謂要求商品具有契約之適當性質,以保護相對人等之商品,其他財產、 人身、性命之權益、殊有意之。各章之簡介:第一章緒論,就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之意 義及研究目的、方法敘述。第二章為此項責任之法律發展史,自羅馬法以來,供今日 之參考。第三章出賣人之此項責任研討及解釋。第四章商品製造人此項責任時代意義 及困難,第五章出租人之此項責任研討。第六章承攬人之此項責任研討及解釋。第七 章贈與人此項責任之討論。第八章吾國現行法各種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之異同比較,尋 求共通原理及異質之處。第九章結論、扼要檢討、建議改進及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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