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論文研究現代化法治國家中,行政主體介入經濟活動,所扮演之角色如何?研究重 點分為經濟管制與經濟輔助二大部份說明。前者係行政主體以行政權力管制或干預, 介入人民之私經濟活動,或限制企業之經營行為。試圖研究:經濟管制之法規範如何 ,經濟管制立法之基本特性及實施經濟管制之類型。並對我國現行重要經濟管制法歸 作一總覽,分析其重要管制內容。舉我國國家總動員法及管理外匯條例,為具體實例 說明之。經濟輔助行政主體提供人民或企業經濟上之協助,如補貼、貸款、技術輔導 等。試圖研究:經濟輔助之法律基礎,法律關係及輔助之內容。此將以糧食平準基金 及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為實例說明。 由於我國經濟體制特殊,經濟事項繁多,本文研究方法,著重現行經濟管制與經濟輔 助之實例及個案,分析其法律關係。並針對幾項重大的經濟措施,如外匯管制、紓困 方案等,另立章節,由法律觀點檢討之。至於通盤法規之研究,擇其重要者,以列表 說明之方式檢討。 本文共計五章,第一章為總論,分概說,本論文研究重點,行政主體介入經濟活動之 憲法上根據,依法行政原則在給付行政領域之適用,經濟經制立法之特性及經濟輔助 立法之性特等六節說明。第二章為經濟管制立法及措施,分行政主體實施經濟管制之 研究,我國經濟管制之五三況及現行外匯管制實例之探討等三節說明。第三章為經濟 輔助立法及措施,分概論,經濟輔助關係之探討,經濟輔助與其他法律概念之關係係 ,我國經濟輔助實例之探討等四節說明。第四章為間接之經濟管制--公企業,分概 論、公營企業之經營管理法規、公用事業管理法規之檢討等二節說明。第五章為結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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