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論文以英、美法院之判決為主要依據,並參酌信托法學者之論述,就公益信托之法 律問題,作一系統性研究,期能拋磚引玉。 本論文共分十章,約計八萬餘言,茲概述內容如下: 第一章緒論,簡單介紹從事公益活動的三種管道及兩種型態。 第二章公益信托之意義及成立,共分四節論述公益信托之意義、成立及其與我國財團 法人制度之關係。 第三章公益信托之公益性-目的之合法與受益人之不特定,對「公共利益」(puvli- c benefit )之概念作一界說。 第四章公益目的之排他性,分兩節就公益目的須為排他的、純然的公益,不容含有私 益目的,作一論述。 第五章公益目的之種類,共分七節,討論較為典型之公益目的易滋疑義之目的種類。 第六章公益信托之營運,共分七節分別討論受託人之運作、信托財產之投資與累積、 強制履行、過剩資金之運用等。 第七章公益信托目的不達之救濟-類似法則(cypres doctrine ),共分七節分別討 論類似法則之意義、淵源、行使等。 第八章公益信托之管理與監督,共分五節分別敘述登記,法院、主管機關、公益管理 人及檢查人之監督。 第九章公益信托之優惠,分別討論責任之轄免與租稅優惠。 第十章結語,除對本論文研究重點作一總結外,並試就「信托法草案」中尚無規定, 而筆者個人認為亟須立法補充部分,提出建議,俾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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