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為民主的象徵、憲政的基礎;依照 國父權能區分的建國原理,國家的主權歸屬 於國民全體,而表現國民主權最具體有效的方法,就是選舉。一個國家的政治是否真 正民主,當須視其是否具有真正的選舉以為認定的基準。然則,所謂真正的選舉除了 必須在自由、平等的基礎上選賢與能之外,更必須要有一個健全而完整的選舉監察制 度,以超然、客觀的公正立場來監視候選人、選民以及選務機關在合法的軌道上運行 ,才能導民治於極軌,收一治而不復亂的憲政成果,其重要性可見一斑! 本文採用系統理論為研究方法,將選舉監察組織為一個有機的結體制,結合理論與實 務,交織論述,茲就各章內容要旨略述如后: 第一章:緒論-說明本文的主體,研究動機、方法、分析架構,以及台灣地區選舉制 度的演進。 第二章:國父主張的選舉與民主政治-闡釋 國父對選舉與民主政治的思想主張,以 資宏揚三民主義主權在民的民治精神。 第三章:選舉監察制度的形成與改革-敘述我國選舉監察制度的創建歷程,以及選罷 法制訂的時代背景與規劃立法經過。 第四章:選舉監察的執行運作-列述選舉監察的執行機構、人員、競選活動的規範以 及選舉違法案件的處理統計。 第五章:選舉違法行為的處罰-列敘述英、美、日以及我國有關取締妨害選舉立法趨 勢。 第六章:選舉監察制度的評估與展望-析論現制實迤以來的利弊得失,以學者專家的 理論為經,以實務經驗為緯,以民意趨向為指標,提出若干興革建議。 第七章:結論-歸納本文研究要旨,強調選舉倫理建設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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