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由於科學進步,建築材料與房屋結構日新月異,再加上現代防火防災技術普及, 火災發生後,全損可能性甚小,又因物價波動頻繁,欲在保險期間內隨時注意調整保 險金額以維持其與保險標的價值相等,實非易事。 筆者鑑於我國現行火災保險規定之損失分擔條款已不能配合實際需要,乃探討英、美 兩國有關損失分擔條款,並論及涉及損失分擔條款時,保險人與保險人之間對賠償金 額的挫派,期望由保險理論探討之結果,有所助益於未來我國火災保險制度健全的發 展。 本文研究方法係首先研讀英、美兩個相關損失分擔條款之文獻,對英國各種型態的損 失分擔條款做一完整而詳細的探討,以了解其設置的目的及其所能解決的問題;並探 討美國共保條款費率之釐定與核保決策過程,兼論我國現行損失分擔修款之缺失,分 析我國火災保險設置共同保險修款之需求,而於最後提出研究結果,以供火災保險有 關條款將來修訂時之參考,以期促使產險業之經營觀念更上一層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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