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土地處置污泥被認為是污泥最後處置最經濟簡便的方法之一。但其處置量必須加 以管制,不會引起二次公害,危害土壤環境。而適當的處置量不僅可供作物所需,對 土壤性質之改善亦有所助益。 本試驗的目的是綜合濃度、溫度、pH值、固液比及離子競爭五個影響因子,來探討其 對重金屬自污泥中再溶出與重金屬被土壤滯留作用的影響,並從動力學觀點來估算廢 水污泥可容許的土地處置量。本試驗以差異性大的的台中縣某電鍍廠污泥和彰化縣某 金屬公司污泥為例,其中主要重金屬前者以銘,後者以鎳作為指標。並選擇中興大學 農場及大肚山紅壤兩個表層土壤為處置目標,來進行研究。 將上述五個影響因子最適合重金屬釋放或土壤滯留者結合為條件1,其次為條件2, 最不適合因子結合為條件3。而得到下列結果:污泥中鎳的釋出在條件1為2.45 87μg/g,條件2為1.1785μg/g,條件3為0.9878μg/g;而在土 壤滯留鎳時,條件1為1498.29μg/g,條件2為737.70μg/g,條件 3為225.7μg/g。 本模式同時考慮這些影響因子,是為了使得模式中之參數有一定值,不致因反應條件 改變而有所不同;同時能得到更具代表性之模式,以估得更準確之土地處置量。所建 立的動力學估算模式將來若與其他土壤水分模式結合,則可對污泥土地處置後其重金 屬對土壤環境的影響作長期性的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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