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論文乃因應台灣山坡地開發之急切需要,為求開發山坡地面而致造成洪水及泥砂之 災害,針對高度開發所進行之一項基本試驗研究。試驗觀測區選在本校中興大學之新 化林場內,利用集水區平行流域法,選擇自然條件類似之四個互相鄰近之小集水區( 以A、B、C、D表示,面積均約為0.5公頃),進行各類開發試驗(開發度之變為0 ∼40%),利用集水區A 區為照區,B、C、D 三集水區為處理區,探討山坡地高度 開發下,各種不同處理方式對逕流及泥砂產量之影響,同時配合低,中程度開發條件 下所求得之地表逕流及泥砂產量之資料,求得0∼40%之變趨勢,可作為水坡地開 發可行性評估之參考依據。 由試驗數據之分析結果得知,山坡地高度開發將造成總逕流係數洪峰逕流數及泥砂產 量之大量增加;其中以泥砂產量增加之幅度較大,而逕流部份增加之幅度較小。且山 坡地各種不同開發度中,逕流特性(包括總逕流係數與洪峰逕流係數)在低、中程度 之開發(X =0∼30%)時,其增人之趨勢較緩,而在高度開發(X =40%)時 ,則顯著增加:即開發度為30%左右時為臨界點,若超過此臨界點,逕流量則顯著 增加。泥砂部份亦同,即單位面積泥砂產量在低、中程度之開發時,其增大之趨勢亦 較緩,而在高度開發時,則急遽增加;即開發度為30%左右時為臨界點,若超過此 臨界點則泥砂產量亦急遽增加。故為避免山坡地開發造成洪水及泥砂之災害,應嚴格 規定事先做好水土保持措施,且開發度應儘量避免超過30%,以免造成嚴重之災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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