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旨在調查臺灣省公私有林經營現況,分析其問題,研究森林計劃制度應用於改 善本省公私有林經營,並建立本省公私有林森林計劃制度,以做為政府監輔導之參考 。 研究資料取自林務局、山地農牧局、縣市政府及其他相關之書籍報告等。 臺灣省公私有林約佔全省林地面積的16%,平均經營規模為0.72公頃,且有繼 續縮小之趨勢,對經林業極為一利。平均每公頃蓄積量僅20.6立方公尺,顯示公 私有林地生產力有待發揮。近年由於林業不景氣,材價低落,加上丌資上漲,造林幾 乎無利可圖,林農造林意願低落,甚至產生超限使用及荒廢的現象,森林除了具有經 濟效用,其對水源涵養及國土保安的功能更是重覆,政府應站在國民經濟及國土保安 的觀點加以輔導及補助。森林計劃制度即針對公私有林零碎無組織之特性,引導其經 營符合國家目標的一種行政指導制度。 本研究建議建立台灣省公私有林森森計劃制度,編訂全國森林資源計劃、台灣省公私 有林計劃、縣市公私有林計劃及地區公私有林計劃四個階層計劃,加上計劃組織及相 關法規構成完整的森林計劃制度,做為公私有林經營及政府監督輔導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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