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論文主要是研究稅捐法上行政規則的意義、得規範之內容、種類、瑕疵行政規則的 審查及行政規則之效力、時的效力。 本文認為行政機關發布之一般、抽象的規定(命令),主要包括委任命令、職權命令 及行政規則三種。委任命令是行政機關經法律授權制定之命令,職權命令是行政機關 未經法律授權制定之具有直接對外效力(或稱法的拘束力、一般拘束力)之命令;行 政規則是無法律之授權,亦無直接對外效力的命令。 本論文將行政規則分為解釋法律之行政規則、補充法律之行政規則、判斷規則、裁量 規則、認定事實之行政規則、組織規則及業務規則。並分別探討各種類型之行政規則 之效力及時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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