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從行政法的角度而言,是一種救濟權利。尤其是指處於特別權力關係下的臣 屬者( 如軍人、公務員等),對上級長官不當或違法之處分,請求更正或撤銷之行為。國軍 申訴制度自民國五十年間訂頒以來,實施至今已有廿餘年,其制度化的程度如何?值 得探討。本論文是以制度研究途徑,試圖了解下列二項問題:(一)國軍申訴制度的 結構及實際運作功能發揮的情形;(二)申訴制度執行上的問題與困難及官兵與監察 官對申訴制度的認知、評價和信任(認同)。為了深入的分析,本論文採文獻分析及 問卷調查兩種研究方法。全文計分六章、十八節,約八萬餘言,各章的內容大要如下 : 第一章:緒論。首先說明申訴及制度的概念,形成本文的分析架構。再以文獻分析法 對申訴制度的價值(思想、觀念)、結構及規範作一剖析;並以三種問卷對申訴制度 的運作及官兵對申訴制度的接受和支持程度作一調查。其處理有效問卷計:申訴案件 部分 451份;官兵 488 份;及監察官 170份。經過登錄、打卡後,即進行電腦分析。 第二章:申訴的意義與功能。本章包括對申訴的意義、功能、申訴制度產生的原因及 國軍申訴制度的沿革、作綜合性的描述。發現申訴不但應包括救濟官兵受損權益的陳 述,更應該接受官兵對軍中的建言,才能發揮激勵士氣、維持紀律的功能。此外,申 訴制度是民主社會中的產物,首創於一九一五年瑞典所設置的軍事監察長制。國軍亦 在參考美軍申訴制度之後,於民國五十年三月正式訂頒國軍申訴制度。 第三章:現行申訴制度的架構。國軍的申訴制度,其理論基礎是一種訴之於監察者(T he Ombudsman) 的方式。由於國軍各級單位都有監察官的編制,所以對官兵申訴而言 非常方便。但是在民國六十八年陸軍總部為了檢討部隊意外事件發生的原因,認為如 果事先能夠掌握官兵的心理因素,可以減少意外事件。乃仿照社會「張老師」的辦法 ,成立「輔導信箱」的制度,爾後逐漸推廣至全軍。目前,官兵的心目中似乎認為輔 導信箱就是申訴制度。 第四章:從官兵申訴系統之運作─透視申訴制度的現況。筆者將申訴案件的提出、審 理過程和答覆的情形視為一種系統運作,並以大五行‧伊土頓(David Easton)的系統 概念架構,將申訴案件以輸入、轉化與輸出三部分,加以檢視申訴制度的運作及功能 發揮的情形。發現雖然受到輔導信箱的影響,申訴制度仍然能正常運作並發揮預期的 功能。 第五章:官兵與監察官對申訴制度的認知、評價和信任(認同)。筆者以這三種取向 ,分別對國軍官兵監察官實施問卷調查。並以所獲得的結果,來檢視國軍官兵對申訴 制度接受的程度,及申訴制度的穩定性。發現官兵對申訴制度的認知、評價與信任的 取向,在心理的層面上相當高,但是對制度的規定卻不太了解,且部分官兵擔心提出 申訴後,長官可能會藉故找麻煩。監察官方面則以認知取向最高,認同次之,評價取 向最低。顯示申訴制度,普遍為官兵所接受,但其穩定性尚嫌不足。 第六章:結論。首先就本文的重要發現,作一扼要的敘述;其次簡單的討論其原因, 並對本文研究的過程與方法作一檢討。最後依據研究發現與檢討結果,提出幾點原則 性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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