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旨在探討台灣省村里組織及應如何發揮其功能。全篇計分七章,約十四萬字。 第一章:「緒論」敘述研究之動機、目的、方法及範圍。並略述組織理論,最後指明 村里之性質係屬自治組織,應具有村里民、村里區域及村里活動等要素。 第二章:「台灣省村里制度之沿革」,敘述自清朝以來在本省實施之保甲制度主要是 防賊戢盜,日據時之保甲則為警察之補助機關,光復後,改為村里鄰;增設村里民大 會,俟後並經數次修改而為目前之村里組織。 第三章:「快速變遷的村里環境」,從經濟、文化、社會、政治鄰里關係等環境之變 遷,探討其與村里組織互動之情形。 第四章:「村里民大會」,係敘述村里民大會之規劃,廾指出其有政治社會化、政治 參與、政治溝通之功能,但由於環境變遷,使實際的成效不彰,故改為村里民聯絡感 情之場所。 第五章:「村里相關組織」,敘述與村里有關之組織,包括村里長、村里辦公處、鄰 戶長會議、各種村里小組、社區理事會等,探討其性質、功能,及存廢問題,尤其對 「村里」與「垃區」之關係,建議「社區應擴大範圍,成為自給自足的民間組織」, 以與村里組織相輔相成。 第六章:「村里體系的服務機能」,主要為村里幹事與社會工作員,指出村里幹事以 探演橋樑者與實際工作者為主,社工員則探演諮詢治療者為主,前者執行一般業務, 後者則提供專業知識,並共同協助村里長推行村里業務。 第七章:「結論」,對本研究作一總結,並提出前瞻性的看法來描述廿一世紀村里組 織之雛型,隨著時代的進步,村里應成為服務性的組織,並以提供村里民休閒、交誼 、資訊為主要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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