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標準是一種量化的土地使用效果之規定,其應用範圍已由原先的限制公害產生標 準規定產業活動程度,延伸到環境敏感地區之開發活動管理。新近更發展至一般土地 使用分區管制規則一部分,以具體、彈性、公平性的標準,積極有效地引導地區開發 活動在土地容受力範圍內控制環境衝擊並維護重要的土地功能繼續操作為目的,以取 代傳統土地分區使用管制負面,原則性的管理條文。 近年來由於都市化活動迅速,促使許多邊際土地相繼開發,尤以山坡地社區開發趨勢 日盛。然由於業者不諳坡地自然特性與只顧開發市場效益,以致常超限利用或規劃設 計不當,每逢豪雨則常造成中、下游地區重大災害。 基此山坡地亦屬環境敏感地之一類,且承受開發壓力日熾,本文即以績效標準為主體 ,由檢討山坡地資源管理重要課題(逕流、沖蝕、崩坍、與水污染)著手探求相關的 績效標準管制內容,進一步推演績效標準規定與土地利用關係並介紹實際應用此制的 土地利用模式;其次,針對國內坡地開發管理課題與當前的管理體制下(包括:政策 、法令、機關),應如何納入績效標準作為山坡地管理系統一部分,作如下初步建議 :明訂配合開發許可制度,以績效標準審查坡地開發申請案,配合修(增)訂相關法 令,並由中央、省(市)、縣(市)政府分層積極進行立法,規劃、執行管理工作, 以引導國內山坡地開發朝向正確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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