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護理之主要目的乃在提供病患健康需要上的照顧,而瞭解病患對護理照顧重要性 的認知情形,可以協助護理人員能正確評估出病患的需要。因社會型態的改變骨科病 患有增加的趨勢,且骨科病串因病受制的情況所產生的生理、心理、社會問題甚大, 因此,以骨科病患為研究對象,探討其對護理照顧重要性的認知情形。 本研究主要目的有二: (一)瞭解骨科病患對護理照顧重要性的認知情形。 (二)探討影響骨科病患對護理照顧重要性認知的因素。 本研究以二級以上教學醫院骨科病房之骨科病患為研究對象,共計141人,採問卷 方式,瞭解骨科病患對護理照顧重要性認知的情形,所得資料經由生物醫學資料過程 ( B﹒ M﹒ D﹒ P﹒)分析後,得到下列結果: 護理照顧重要性的認知,就整體而言,介於很重要和重要之間,(平均認知分數3﹒ 358),以人類基本需要分類,則依序為自尊(認識)需要,自我實現需要,生理 需要,安全需要,社會需要之護理照顧,均介於很重要和重要之間。 骨科病患對護理照顧重要性的認知分數在重要範圍之內,本研究列述78項護理照顧 ,有64項平均分數在3﹒0以上,其中3﹒358以上的有49項,且有4項在4 ﹒0以上。此四項為: 1﹒觀察傷口情形,減少手術發生感染的機會。 2﹒執行護理工作、檢查、治療前能加以說明,使我了解怎麼回事。 3﹒告訴我手術後活動禁忌的姿勢。 4﹒正確的依醫師處方,為我打針,給我服藥,及執行其他治療。 影響骨科病患對護理照顧重要性認知的因素: 1﹒「護理照顧整體」:有教育程度、手術(或治療)方式,解釋能力達9﹒14% 。 2﹒「滿足生理需要的護理照顧」:僅有教育程度一項,有7﹒26%之解釋能力。 3﹒「滿足安全需要的護理照顧」:有手術(或治療)方式、教育程度,有9﹒25 %的解釋能力。 4﹒「滿足社會需要的護理照顧」:有手術(或治療)方式、教育程度、婚姻,有1 1﹒87%的解釋能力。 5﹒「滿足自尊需要的護理照顧」:僅有陪伴時間一項,解釋能力有2﹒86%。 6﹒「滿足自我實現需要的護理照顧」:有教育程度、婚姻、預後情形,有15﹒2 6%的解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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