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的區級行政區域,自民國三十五年至今,除民國六十八年改制院轄市時合併小 港區外,幾乎無所變革。然而四十年來,快速的工業化與都市化,高雄市的人口數已 由十三萬增加至一百三十萬,舊有各區的規模懸殊太大,使市政推展受阻,都市發展 的潛力被打折扣,故高雄市區級行政區域之重行調整、劃分,已屬刻不容緩之事。此 外,高雄都會區形成之後,屬於都會區整體之問題,由於事權不能統一,致問題難以 解決,近年來乃有擴大高雄市行政區域範圍之議,然而區域擴大,利弊互見,唯有深 入之規劃與評估,問題才能圓滿的解決。 本文使用歷年人口、財經等統計數字,及交通部運委會之調查資料,經由最適都市規 模及區級規模之討論,人口分布及變遷趨勢之分析,區位結構及都市發展之探究,歷 史沿革及地理環境之考慮,最後認為高雄市行攻區域範圍不宜過度擴大,只宜再併入 鳳山市及鳥松、仁武、大社三鄉,行政區域調整方面,現有市區楠梓、小港兩區維持 不變,左營、鼓山、三民、鹽埕、前金、新興、芩雅、前鎮、旗津宜重劃為七區,合 計九區,若擴大行政區域,鳳山巿劃為兩區,鳥松、仁武、大社則合為一區,與原有 市區合計共分為十二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