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拘提制度係於七十一年修正刑事訴訟法之際所增訂者,由於係屬新創法制立法之 初,爭議頗多,正反之見,各有是處;再兼以著者係執業律師,平日亦以承辦刑事案 件居多,遂以緊急拘提為論文題目,提出個人之研究心得。 本論文以中文資料為主,再輔以日文及英文資料,採取分析歸納之研究方法,撰寫而 成。共分為七章三十五節計九萬餘言。首就強制處分之意義,分類、原則及令狀主義 做一介紹與說明,並將稱為『緊急拘提』之理由,敘明於後,再介紹英美及德日立法 例,以明緊急拘提制度乃參酌英美及德日法例而增訂者。 次就實施緊急拘提所應具備之各個要件緊急性各個列舉之事由嫌疑之充分性 必要性,加以分析與闡釋,以為執行之依據。 再就執行之主體,程序詳加說明,再輔以若干實例之說明,以期深入而明確。後就違 法緊急拘提之被拘提人之法律上之各種救濟途徑,及執行之附隨效果(即附帶搜索) 及緊急拘提與其他對人強制處分競合及被拘提人對辯護人之依賴權等各項問題,詳加 剖析。 再就對待定人員(如民意代表、治外法權者、執行公務之公務員、執行業務者及少年 犯)之緊急拘提是否受有限制?其限制之基準又何在?等各項問題,詳加究明。 末就現行法制,提出個人之研究心得,並擬出修法建議,及提出新法施行下所應有之 體認與配合措施,做為本論文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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