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莊子可以從很多不同的角度出發,諸如:哲學、宗教學、神話學、人類學、文學 、心理學等等。基本上,本論文為從美學觀點來看莊子。 本論文可分為兩大部份,前半部是關於「莊子美學之先決問題」的討論,後半部是關 于「莊子之審美範疇」的論述,它們可分別構成本書的第一章及第二章。即令我們肯 定中國思想其有美學的成份,而其定義問題仍然存在,因此筆者在第一章第一節中稍 微提出「美學」此詞的用法問題。在第二節中,為了表明筆者對莊子的基本立場,筆 者以神話的問題代替對莊子的考證問題,同時表示筆者的基本立場。第三節便是第一 章之中最重要的部份,筆者在面討論到對莊子美學的詮釋態度的問題,並審視了幾 位有代表性的學者的意見。目的主要是從反面突顯出筆者本人對莊子美學所持的詮釋 態度與進路。筆者在其中還談到一個重要點:「美」字並不是中國美學的重要概念。 就本論文的後半部而言,縱然莊子美學含有非常多的難題,但筆者認為審美範疇乃是 整個莊子美學的基本面貌,因此筆者以它為第二章的主要討論對象。大體上,我們研 究莊子美學時,兩種解釋的可能性可以並行不悖,也就是說,一是把莊子一書視之為 藝術作品,另一是視之為美學理論書。因此,在第一節中,以「形式的審美範疇」分 析莊子藝術所顯示的審美範疇:「山」與「水」,而後,在第二節中,以「內容的審 美範疇」分析莊子美學所呈現的審美範疇:「逍遙」與「齊物」,然後筆者在第三節 中將「夢」當做「形式與內容的和諧範疇」,並且稍微提到與第一章第二節的神話問 題相關的觀念。最後,在第三章中,筆者簡略言及「莊子之美學境界與其修道工夫論 」,以表示莊子美學的終極義在於與「道」合一。 這些討論,筆者牽涉到審美主體、審美對象。審美經驗、審美感受、審美標準以及 藝術創作的問題。這些美學術語的使用無疑牽涉很多有爭論性的問題。但為免本論文 題旨以外的旁枝雜葉,筆者不擬把它們做主題化的處理。筆者相信:它們的意義,將 會在文章的脈絡中獲得確定;而它們的適用性,亦將會在它們說明了莊子美學的同時 獲得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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