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灣省勞工檢查委員會統計資料顯示,民國六十六年至七十五年期間,台灣區爆 竹煙火工廠計發生26件重大爆炸火災職業災害,造成七十人死亡,一五五人輕重傷之 慘劇,由此一統計資料可看出,爆竹煙火業者之安全問題相當嚴重,實值得加以研究 探討以謀求改善對策。有鑑於此,本文研究之重點,在於探討爆竹煙火製造業者現存 之安全問題及歷次災害原因之分析,另並就現行相關法令規章,政府督導管理體制等 分別予以論述,進而提出改善建議,提供政府、業者及從業人員參考,冀求有助於現 況之改善,以達成防止災害再次發生,確保人員、財物及公共安全之目的。 有關本文研究之方法,是根據研究所需,採行下列方式進行:m 一、研究主題背景資料分析。 二、研究資料之蒐集: (一)工廠調查訪問。 (二)參加政府主管機關舉辦之各種座談會。 (三)赴相關政府機關、圖書館、資料中心查閱有關資料。 三、請教專家學者。 四、蒐集資料之整理、統計分析及撰寫本文。 綜合本研究之結果,瞭解爆竹煙火業安全問題癥結之所在,提出下列幾點建議,以供 參考: 一、溝通業者安全觀念,提高安全意識。 二、研修有關法令,落實安全管理。 三、加強安全檢查,嚴格處分違規工廠。 四、嚴厲取締地下工廠,確保合法廠商權益及公共安全。 五、強化公會功能,協助會員廠商安全事宜之改善。 六、放寬銀行貸款,促進業者生產機器自動化。 七、成立技術安全小組,協助改善業者生產技術安全。 八、輔導業者實施自動檢查,確保作業安全。 九、促進合併經營,改善營運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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