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經濟發展過程中,勞工權益逐漸受到重視,我國在73年公佈施行勞基法即是 基於「保障勞權益」的構想而設,然而,勞工權益的增加,可能會影響企業的營運成 本,綜觀新、舊勞工法規之間,較引人注目的是退休金問題,因此,本文乃試著運用 資本市場的股價資料做為分析的依據,探討勞基法中有關退休金條文的制定,對廠商 價值的可能影響。 文中首先就、舊勞工法規有關退休金條文,做了初步的比較,並且將學者專家的意見 歸為對廠商「有影響效果」與「無影響效果」兩大類的看法(這部分主要參考顏吉利 教授的論文),在理論部分,對相關文獻做了簡單的介紹,並提出本文實證分析所採 用的模型,研究期間及資料來源則在第四章做一說明。 實證結果顯示:廠商特性因素,確實對廠商價值產生了一切預期的影響,亦即勞基法 退休金條文的制定使得老廠及勞動較密集的企業其廠商價值降低,本文無法獲致較佳 結果的原筆者認為可能是資本市場不太具有效率,研究的對象制度較健全等因素所致 ,惟是否如此,有待後續研究做進一步的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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