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論文共分六章,主要內容概述如后: 緒論部分係就本文討論之各項問題,先予概述,並就刑事政策上採取起訴便宜主義之 意義予以說明。 第一章起訴法定主義與起訴便宜主義及公訴權,共分三節。分就採點所在加以探討。 其後並就公訴權之學說及理論加以介紹,並認防止公訴權濫用之理論可引進我國。 第二章各國立法例與起訴便宜主義相關之制度,共分三節。分就西德、日本及美國之 情形予以介紹,並就各國檢察官於決定是否起訴所考慮之因素予以探討。 第三章起訴便宜主義之採取及其防弊之措施,共分五節。係就德國、日本及美國在採 取起訴便宜主義之同時,對於該制度之運用可能致生之弊端,所採之因應制度加以說 明。 第四章起訴便宜主義在我國運作之實際,共分五節。分就我國實驗地方法院之緩起訴 制度、現行法上我國檢察官得依職權為不起訴處分之範圍、起訴便宜主義在我國運作 之現狀及其障礙予以說明,並就其解決之道提出個人建議。 第五章不起訴處分之性質及其救濟,共分四節。係就檢察官之性質、不起訴處分之性 質、效力及不起訴處分之救濟予以採討,並就現行法之規定加以檢討。 第六章則就前述章節所討論之各項初步心得稍加整理。並說明本論文之研究目的以為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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