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由於意識形態及政治權力的衝突,因而形成了分裂國家。除了 越南是由武力統一外,中國、德國及韓國仍處分裂狀態。然而,西德自布蘭德(Wil- ly Brandt )政府以後,主張「先統一民族,後統一國家」,積極推動其「德國政策 」(Deutschlandpolitik),與東德和解,改善兩德關係,推動經社整合,恢復「日 耳曼認同」(German Identity ),形成所謂「德國模式」,效果彰顯。 另一方面,同為分裂國家的中國,雖然經過近四十年的分隔,但「一個中國」的基本 原則仍存在台海兩岸。所變化者只是由武力統一轉而尋找和平可行的方法,以達成統 一的願望。 本論文的主要目的,便是研究「德國模式」是否適用於中國統一問題,並企圖自該模 式中獲得啟發性的原則,使中國能在未來統一與發展,避免無謂的舛錯,迅速以中國 人自由意志為依歸,解決統一問題。 本文共分五章,都十萬言。第壹章旨在闡明何謂「德國模式」,分別以政治、軍事、 經濟、社會文化四層面為經,以背景為緯,加以剖視措述。 第貳章則在論述中國分裂之背景、分裂後台海雙方互動關係,以及雙方的統一政策。 第參章則試圖比較分裂後台海兩岸在政治上、軍事上、經濟上,以及社會文化上的異 同,作為分析統一的客觀依據。 第肆章旨在回應主題,評估德國模式能否適用於中國統一,以及該模式對中國統一的 利弊所在。 第伍章則希望一方面擺脫「德國模式」之羈絆,一方面亦自該模式所獲得之啟發,展 望由或統一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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