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目的: 現代法治國家為達到行政上的目的,往往要求人民負有一定作為或不作為義務,而由 於行政職務急遽擴增,要求人民遵守之義務亦隨之增加,在此趨勢下,行政法規乃有 大量罰則之制定。鑑於我國有關行政處罰尚未建立完整之法律,本論文乃針對罰金、 罰鍰制度之現狀及所生問題,做一較深入之探討,對現制之改革,提供一己之見,作 為改進之參考,以期我國法治更形發揚,使人民權益之保護,更臻確實。 文獻: 本論文所參考之文獻來源係包含本國及外國學者著作、論文及相關之期刊;另亦參酌 政府之有關公報。 研究方法: 本論文係以學術觀點為基礎,探討關於罰金、罰鍰制度之得失,並就現行法制實施之 缺失,提出改進之意見,試擬行政秩序罰之總則雛案,作為將來修正法律,立法設計 之參考。 研究內容: 現代法治國家,已由消極管理,轉變為積極的服務,行政職務急遽擴增,人民遵守之 義務隨之增加,於是行政法規大量制定罰則,本論文爰自刑罰、行政刑罰及行政秩序 罰展開全面之檢討,並參照各國立法例,加以研究。全文共分七章,第一章首先介紹 罰金、罰鍰制度之源流;第二章則分別討論罰金、罰鍰之意義、性質、分類及二者之 關係;第三章專就法人在各種法規中所科處之實務現狀及有關立法,併論及關於公害 法規所科罰鍰之相關問題;第四章則由罰金、罰鍰所運用之基本法則加以研究,另就 責任條件、責任能力、正當防衛、緊急避難、未遂犯、累犯、時效、行為單複數、錯 誤等規定討論罰鍰與刑法總則之適用;第五章探討罰金數額提高所生之問題、罰金遲 延繳納能否發生遲延利息、罰鍰能否與罰金併科及罰金、罰鍰能否對受處罰人之遺產 執行;第六章就目前我國罰金、罰鍰制度之現狀、上、下限上例研究及就我國現行關 法規作一全面性整理;第七章則提出我國罰金、罰鍰現狀之缺失,提供改進現制途徑 ,並擬定罰鍰有關法規之總則。 研究結果: 由於罰金、罰鍰性質全然不同,二者所適用之規範亦必相異,而刑罰、行政刑罰之罰 金可適用於刑法總則,行政秩序罰之罰鍰,須另立統一之總則法典以資適用,乃嚐試 提出總則之雛案,以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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