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區之經濟特色為小型開放,依賴貿易程度十分地高(見附表一),向來以出口 為導向,而對外進口則存在著高關稅與進口管制措施,以致民國七○年代以來外匯存 底激增,成為第二大對美順差國。政付為緩和我對美貿易順差之持續擴大,採行了( 一)台幣升值,使進口擴大而出口減少。(二)降低關稅。(三)減少非關稅礙,這 些政策一經採行,馬上變成台灣即將面臨的經濟、政治與社會問題。吾人即針對第二 點關稅降低之進口自由化以後,短期一年與長期(本文採20年)之福利效果究竟如 何而加以進一步研究。 就理論上而言,可登(W .M .Corden,1954)與強森(H .G .Johnson ,1 960)之所以強調貿易自由化並非只是堅持芝加哥學派之自由經濟傳統而已,因為 關稅降低而進口自由化以後,國內缺乏效率之生產減少,進口增加,並將原來關稅所 致之平白損失轉為淨社會利得一即消費者剩餘之淨增加,使一國之貿易福利水準在自 由化以後獲得改善。 就實證上,後來學者如貝爾(Blae,1974)與史韌堡等(Szenberg etal ,19 84)則更進一步提,出因自由化給予國內經濟之衝擊,包括失業與生產減少等損失 ,造成自由化調整成本,此種調整成本常因各進口競爭產業特性不同而異,使所得之 福利效果改善與否及需要多長時間才能有淨利得亦常有爭議。 對進口競爭產業受關稅降低即進口自由化影響其福利效果分析為本文之目的。在台灣 之勞動市場特性方面主要根據吳惠林教授(1985)之研究所得出趨向完全競爭之 結論,因此所研究之三產業-鋼板、小汽車、彩視之勞動者失業與重新就業之關係, 雖然吾人亦曾慮及其各別之年齡結構、產業特性,不過在幾近完全競爭之勞動市場特 性下,皆假設90%之失業勞工將於失業後第3年重新就業,另10%則永久失業; 同時對工資方面有兩個看法:(一)重新就業工資較失業前工資低20%,這也是對 三個產業相同之假設,其理由是根據四章二節之三點觀察得來的。第(二)看法則因 進口自由化之內涵與精神而來,假如進口自由化的確促使國內無效率之生產提高而趨 高效率之生產,則依據邊際生產力報酬原理可知,其所得報償將較失業前為高。這才 把握著進口自由化之精神。 而對上述兩種看法對工資竟上升抑減低之兩種極端看法,應當如何調和折衷呢?由本 研究之分析,吾人對工資之處理只從(一)來看。吾人希望透過以下推論,使兩種看 法得到調和析衷或者建立一些共識。假如採看法(二)則無疑地定使勞動調整成本迅 速在自由化以後幾年中大降,促使正值之淨福利折現值較早實現(和看法(一)比較 ),因此,在本文之結論中咸認為無論自長期之靜態或考慮成長因子的動態估計程序 ,看法(二)的淨利得皆來得比看法(一)之結果早,而此亦符合自由化之基本精神 。 然而看法(一)呢?因吾人慮及失業員工之轉業難易,同時國外文獻如史韌堡等(1 984)在估計美國鞋類之進口自由化勞工調整成本時亦作如是之假設一即重新就業 工資低失業前20%,此處吾人也對研究上之三產業採一致之假設,即工資降為失業 前之80%。 本文所得之結論與國外研究之進口鞋類之實證結果,比較如附表二。由附表二,吾人 清楚地看出在進口自由化起初之幾年,如國外鞋類產業與本文研究之鋼板與彩視機等 產業皆因自由化期初幾年之勞動調整成本過大而使淨福利效果轉為負。直到90%失 業者重新於第3年就業,而降低成本,使淨福利值轉為正,因此長期而言,進口自由 化皆為有利;但小汽車產業則從自由化開始即有正的淨福利效果產生,顯示國內小汽 車產業亟須開放進口。而本研究之政策涵義為:雖各別之進口競爭產業特性不同,也 許自由化期初幾年,由於調整成本過大成為自由化之阻力,但以長期遠光來看,由自 由化所顯示出之長期利益如生產效率的提昇、技術與管理之引進與技術在國內著床、 生根甚庄發展、消費者剩餘……等才顯現出來,因此對本研究之三產業而言,雖鋼板 之自由化調整成本過鉅,長期而言,適合開放進口;彩視機業則國內早已大批出口, 不須再加以保護,是故應該積極開放開口,而小汽車產業則一直未見生根發展,為引 入效率、競爭、管理技術或生產技術,基於這些生產面利得以及消費面,一開放進口 即有淨利的理由下,更應該開放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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