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政治事務中,權力與倫理應當有著什麼樣的區別與關聯?乃是一個至為重要的問題 。德思想家韋伯(MAX WEBER, 1864-1920) 對政治事務的思考,亦特別著 重於此。他的基本觀點是:人對人的權力宰制無法取消,亦即整個社會徹底地倫理化 乃是不可能的,在此限制之下,政治行動及制度的唯一倫理可能性在於責任;而政治 事務要不淪為純然的權力徵逐而墮入虛無,亦唯有憑藉責任倫理來提昇。於是責任倫 理不僅是唯一可能的政治倫理,亦是必要的政治倫理。此即為本文的主要論題之所在 。為突顯韋伯上述觀點,本文將韋伯置於左抗馬克思,右拒尼采的立場來考察;馬克 思可視為從「倫理」的立場對「權力」的最猛烈批判,而尼采則可看做從「權力」的 度對「倫理」的最徹底顛覆,他們共同構成了西方現代文明的最嚴重威脅。韋伯處此 左右夾擊之中,則要求西方現代人做一個政治上成熟的人,採取責任倫理的實踐立場 ,並以此為唯一必要且可能的生存之道。 本文分為五章。第一章緒論,指出研究目的與範圍,並對主題所在的脈絡及論述架構 做一說明。第二章討論兩個先決問題:其一,韋伯與政治思想的關係、其二,韋伯與 馬克思及尼采的關係,以做為下一章論述的準備。第三章以「馬克思-韋伯-尼采」 這一對比為基本架構,從個體的人格、行動及群體的制度三個層次,來正面舖陳韋伯 的基本觀點。第四章從「學術與政治的關係」這一角度對韋伯的基本觀點加以評估與 辯護。第五章結論並提出未來研究的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