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目的 本論文是以「生活型態」作為區隔的依據,探討不同生活型態家庭的消費行為,並比 較各生活型態家庭消費行為差異。這些消費行為包括: (一)實際的耐久財採購順序 由於財富與信用的限制,一般家庭無法一次購買其所需的所有耐久財,因此產生了購 買順序的問題。故在所有家庭的交用函數相似及財富有限的兩個假設之下,我們將可 以找到一個存在於些家庭中共同的(COMMON)耐久財採購順序(PRIORITY)。 (二)理想的耐久財採購順序 如果不是財富和信用的限制,消費者心目中認為最理想的採購順序是什麼型態?和實 際的採購順序是否有差異? (三)家庭採購夫妻決策型態 在家庭各種採購決策過程中夫妻影響力各如何?妻子或先生的影力大?或是夫妻影響 力相當?決策的型態會不會因為產品不同、決策階段不同、生活型態不同而有差異?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是以高雄是的家庭作為母體,將戶籍編號,經論數表隨機抽取411個樣本家 庭,郵寄問卷請各家庭的主婦填寫。 使用高特曼(GUTTMAN )量表圖分析法尋求實際耐久採購順序;以單變異數分析、當 肯(DUNCAN)等級檢定及史皮爾曼(SPEARMAN)等級相關等方法求得理想的耐久財採 購順序;至於夫妻影響力的分析所使用的方法是大衛斯(DAVIS )在1974年的研 究中所使用的圖示法,將家庭採購大妻決策型型態分為妻子做主、先生做主、自主決 策與共同決策四種。 三、研究結果 1.不同生活型態家庭的實際耐久財採購順序顯著的差異。 2.不同生活型態家庭的理想的耐久財採購順序沒有顯著的差異。 3.實際的與理想的耐久財採購順序沒有顯著差異。 4.不同生活型態家庭,各決策階段之家庭採購夫妻決策型態比較的結果: 提出購買階段:沒有顯著的差異。 品牌選擇階段:有顯著的差異。 最後決定階段:有顯著的差異。 5.不同生活型態,相同產品之比較結果:部份產品會因生活型態不同家庭採購夫妻 決策型態會有差異。 6.綜合而言不同生活型態家庭的家庭採購夫妻決策型態有顯著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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