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論文以謝林在1809年所寫的《論人類自由的本質》為研究對象,並以謝林所提 出的:「自由是否與體系的概念不想容?自由是否可能作為體系的支配中心點?」作 為發問的起點,來探究建構出自由體系的可能性。自由與體系在概念上的對立也是自 由與必然性的對立,但在對立的背後是對存有與虛無的重新衡量。這一衡量的結果是 將差異放入同一性中,將變化導入存有中。自由的概念在差異的影響下也界定為「對 善與惡的能力」,因此,對自由的探究是指出善與惡的可能性基礎,並且相應地在形 上學中回答同一性中如何有差異,這差異有無積極的作用和意義。 考慮惡的問題把研究的方向引到存有的結構和動態性,依於存有的同一性把動態性定 位於絕對者的彰顯過程上,這使得變化的概念包涵到彰顯作用上時有其時間性和空間 性意味,對於神而言是藉由人格來解消變化的矛盾,因此,差異是對同一性的彰顯, 唯有透過變化才能彰顯出神性的自由,當神有其人格性時也顯出人類自由是為了神的 自我啟示而有意義,這意義的癥結在於神的愛,愛使一切都各自獨立又相互結合。自 由體系的建構就在存有與虛無,同一性與差異的交互設定中,由無差異中的隱含狀態 完成於愛中的顯徵充實;滿足對根源性和終極性的形上發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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