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約十萬言,共分五章。 第一章:緒論。說明本文研究之動機與目的,及其研究之範圍與方法。 第二章:警察盤查權之概論。本章之重點在於探討美、日、英三國之盤查權概念,以 期更明確界定其行使目的、範圍、內容。再則,乃從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利之觀點, 研討警察盤查權之行使和人身自由之關係,以及在法治國家依法行政之理念下,盤查 權之行使所應受到之法治規範原則。 第三章:警察盤查權之行使要件。要件之規定除作為警察發動盤查權之判斷依據外, 亦為日後司法審查時對該職權行使合法性與否之衡量標準。因此,美、日、英等國之 相關規定、對該職權所形成之控制方式、實務運作情形乃為本章之研討重心。並以之 作為我國規範該職權行使之參酌基礎。 第四章:警察盤查權之行使界限。本章係以盤查時得採行之措施,依攔阻、搜身 (搜 索、所持物檢查) 同行、留置等態樣劃分,就各國在施行時較受爭議之部分,依其法 令規定和判例所允許之範圍為研究重心,並藉以檢討我國實務運作情形,提出適切之 改進意見。 第五章:結論。綜合前述各章論述,提出建議以作為日後我國盤查法令之修訂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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