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研究之主要目的在研擬嘉南地區彈性及非彈性設計震譜,提供給建築師或工程師做 為建築物耐震設計或耐震診斷之用。 研究中嘉南地區共分為硬土區、嘉義Ⅰ區、嘉義Ⅱ區、台南Ⅰ區、台南Ⅱ區等五區, 分區主要是依據地質狀況並參考技術規則之震區劃分。研擬震譜所用之地震樣本,在 硬土質區直接採用中研院地科所提供民國64∼77年之強震記錄(50gals以上),在其 他四區(沖積層區),由於數十年來所測錄到之地震記錄極為缺乏,因此本研究引用 shake 程式,取硬土質區之強震記錄置於沖積層下之岩盤,經由被覆土層之放大作用 獲得沖積層區之地表加速度。 本研究中彈性之非彈性設計震譜係根據Mohraz的方法研擬而成。研擬彈性震譜時須針 對所有地震做v/a及 ad/ 兩參數以及 , , 三個放大係數之統計分析. 研擬非彈 性設計震譜時須先求得彈性反應譜以及屈服位移YD=0.05"時之反應譜, 再以此兩反應 譜為上下限求出任何屈服位移時之設計震譜. 本研究所研擬之彈性及非彈性設計震譜除了與國內外設計震譜做比較外, 最後並根據 彈性設計震譜計算四個建築例子側向橫力, 並與根據法規之計算結果作一比較。結果 顯示法規所計算而得之側向橫力及層剪側向橫力均比根據震譜所得者大。若震譜設計 之基底剪力調整至與法規相同時, 側向橫力及層剪力之分佈在10層、20層之建築例, 法規與震譜設計結果非常相近,但在40層及60層之建築例則有部份樓層震譜設計較法 規設計來得大。為進一步檢討法規之合理性本研究將不同建築條件下換算為對應之崩 塌地表加速度, 結果顯示法規設計偏於保守, 其崩塌地表加速度, 喳積層區均在0.17 g 以上; 硬土質區則至少在0.3g以上, 有些甚至高達1.0g. 主要參考文獻: 1.B.Mohraz.(1976)"A Study of Earthquake Response Spectra for Differet Geo- logical Conditions",Bull.Seism.Soc.Am66,No.3, pp915∼935 2.F.F.Elghadamsi,B.Mothraz(1987)"Inelastic Earthquake spectra",Earthauake Engineering and Structural Dynamic,vlo 15,91-104
|